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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05 (1700-1725).djvu/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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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男三歲,幼甫四月,母憐其苦,論嫁之。遂剪髮跣足以

自毀,撫二孤,綢繆家計,終克有成。年九十三卒。」

傅暄妻劉氏

按《建昌府志》:「劉氏,南豐人,傅暄妻。夫病,割股求救。既 死,數日不食,遺孤甫週,多病。或恐不育,勸之嫁。乃自 抉兩目,誓無他志,苦節六十餘年。」

元惟太妻丁氏

按《建昌府志》:「丁氏,南豐人,元惟太妻。年二十夫亡。子 方半歲,家貧姑老,矢志不渝。年七十而卒。」

范炳妻張氏    范柳妻王氏

按《建昌府志》:已上二婦俱建有貞節坊,在郡城南關, 《事實》無考。

涂寨妻江氏

按《建昌府志》:「江氏,新城人,涂寨妻。年二十八,夫亡。舅 年九十,動履惟艱。夜失火,氏亟呼童先負舅出,所毀 衣物,次第悉為補綴。繼姑性難事,氏委曲將順,獨得 其懽。」

張孺文妻劉氏

按《建昌府志》:「劉氏,南城人,張孺文妻。文早亡,氏年二 十六,婣戚憐其子幼家貧,勸改適。氏以死誓,朝夕悲 號,遂至喪明。守節三十餘年。正統間旌表。」

李濱妻鄒氏

按《建昌府志》:「鄒氏,新城人,李濱妻。歸濱十有八月而 濱死,止一女。姑欲使嫁,數窘之,不從,遂詬詈,限其飲 食。氏攜女依母家,紡績自給。聞姑病,即歸侍湯藥。姑 感而留焉,為之立後。」

黃信義妻葉氏

按《贑州府志》:「葉氏,信豐黃信義妻。年二十五,生子未 匝月而夫歿,刻勵自守,金石不移。正統己巳,奉詔旌 表。」

陸婦顧氏

按《上元縣志》:顧氏,其先吳人,洪武中,以富戶實京師, 居儀鳳門。父仲華,贅陸某為婿,不二年夫亡。喪畢,父 母探其志,泣曰:「夫有二乎?」淚雨下,父母並泣不休,遂 不復言。居父家,極盡孝道,為鞠養孤姪。年五十二,其 居為鄰火所燼,父結小屋以居之。父尋沒,親族欲迎 養焉,曰:「吾生於斯,死於斯而已。」正統間卒。

黃鍾妻盛氏

按《上元縣志》:「盛氏,黃鍾妻。鍾亡,盛年二十餘,遺孤始 三月,誓不二志,事舅姑克盡婦道。越十五年,子夭,盛 晝夜號哭,苦節終身。」

伊端妻魏氏

按《上元縣志》:「魏氏,平市街居民伊端妻。永樂十七年, 端死,魏年二十八守節。大學士劉定之為作《永貞堂 記》。正統間,奉旨旌表。」

唐祿妻王氏

按《歙縣志》:「王氏,槐塘唐祿妻。年二十祿亡,矢志不二, 與孀姑仇氏、伯母唐讚妻方氏相依砥節。有司以王 最少,無嗣,奏聞旌表。」

程孟誠妻張氏

按《歙縣志》:「張氏,程孟誠妻。年二十而寡,守節終身。有 司奏聞,旌表。」

吳顯盛妻程氏洪氏附

按《歙縣志》:「程氏,溪南吳顯盛妻,孝子榮讓母也。盛沒 於楚,氏年二十四,矢志自勵。祖姑及姑俱孀嫠垂白, 家四壁立,晝夜紡績,庀兩姑膳。遺孤八齡,教之耕耨。 年十四,即請於母,求迎。父喪,卒,負骨歸。曾孫孔嘉傳 臚第三人及第,特疏陳請,建坊旌表。孫肇東以副榜 下帷,成均客死。孫婦洪年亦二十有四,扶櫬歸,撫三」 歲孤,鼎衍有聲,六館郡邑旌其門。

鮑德誠妻江氏

按《歙縣志》:「江氏,鮑德誠妻。年三十,夫亡,無子,請於舅 姑,立夫從子浚為後,苦節終身,奏聞旌表。」

汪洪妻何氏

按《歙縣志》:何氏,在城汪洪妻。洪早亡,何年二十二,有 遺孤。叔利其產,百計謀奪氏志。何引刀連斷二指曰: 「產可捐,節不可改。」遂盡讓產於叔次子銹,性至孝,時 城西北火延至,其門忽滅。郡守榜其廬,巡按奏聞,旌 表。

江睦妻潘氏

按《歙縣志》:「潘氏,江睦妻。睦娶潘三載,即偕弟隨父宦 雲南,客死。潘年十九,矢志撫孤子文祥,復夭,又撫孤 孫,年七十餘卒。巡按奏聞,旌表。」

潘圖南妻黃氏

按《歙縣志》:「黃氏,光祿黃正時女,太學生潘圖南妻。夫 亡,氏年二十五,撫棺慟絕,念姑老子幼,未可以死,乃 強自節哀,粗勵終身。年七十卒。巡按奏聞,旌表。」

潘永義妻汪氏

按《歙縣志》:「汪氏,東關潘永義妻。年二十九而寡,撫孤 志宏,苦守三十七年。」

程厚俊妻鮑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