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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00 (1700-1725).djvu/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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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守之義。」因泣下沾襟,遂守夫柩。居飲食漸廢,歲時 奠獻,嘔血數升。以丙申十一月死,年十有八。邑大夫 雷某嘆息,上其事於臺使者,檄下旌之。

趙歸璧妻陳氏

按《隆平縣志》:「陳氏,庠生趙歸璧妻。夫亡,號哭不食,母 勸之食,不聽,次夜自縊死。有司旌其門。」

朱之翰妻孫氏

按《隆平縣志》:「孫氏,朱之翰妻。翰亡,孫年十八,哀毀骨 立,不食而死。」

張士傑妻李氏

按《隆平縣志》:「李氏,張士傑妻,少府李嘉猷女也。夫亡, 年十六,生遺腹女。無何,姑又亡。李哀毀不食三日而 死。」

趙一桂妻王氏

按《隆平縣志》:「王氏,太醫院吏目趙一桂妻。夫亡,遺子 燦尚幼。王年二十,燦亦死。王哀毀幾絕,求夫幼姪煜 為嗣。煜長,王自盡。」

劉六指妻馬氏

按《寧晉縣志》:「馬氏鄉民劉六指妻。性貞淑,言笑不苟。 年十七歸劉,雖農家,有眉案風,劉甚敬之。秋月歸省 母,遇屠兒李雄、馬四於途,直犯之,氏大罵不屈,被殺 於田間禾內,其家不知也。田主見尸而報焉。遂聞於 縣令何廷魁。魁性嚴毅,執法不私。是夜告廟,詰晨策 馬至死所。驗畢,次入六指家,六指戰慄無措。公疑之」, 見壁上鐮刀微帶血痕,以為夫殺其妻,實向以割雞 者也。逮縣拷訊。鄉約劉陞素剛直,抗言代辯曰:「劉某 夫婦和睦,通鄉舉知願,無冤平民。」公弗懌,斥為欺,六 指不勝刑,遂誣服,竟繫獄死。越歲餘,李雄、馬四酗飲 市中,酒酣相搏,互訐不休。見者縛赴縣庭陳狀,令疑 以為醉也,置之。癸丑,令遷樞部郎,語人曰:「吾為令,事 事皆可自信,獨《馬氏》一案,實為吾終身悔。」後寧晉邑 令修葺縣志,與庠生孫芝發夜夢人自言何姓,名廷 魁,有烈婦宜載。晝以告同列,聞者異之。

陳國增妻張氏

按《續深州志》:「陳國增妻張氏,及笄適國增。增農家子, 父蚤喪,張躬操井臼,事姑以餘力,紡績治生,夫婦甚 相得。閱四載,生男女各一。國增以勤苦致疾,將革,呼 張前語曰:『我素貧窘,今死衰年老母,爾寧能拮据以 養,宜善事後人』。張泣曰:『君第保重,無慮妾』。」次日國增 亡,張撫屍哀痛,無復生狀。姑察其意,頗防之。越三日, 雞鳴,時國增將殮,謂姑曰:「婦憊甚,姑暫護此,兒將稍 息。」姑以為然。張出,縊於屍旁,遂合葬,年二十有二。

趙之垣妻杜氏

按《沙河縣志》:「杜氏,趙之垣妻。垣得瘋證,十數年不愈, 杜奉事唯勤。及垣亡,氏悲慟欲死,誓不再嫁。媒氏探 之,氏憤罵,食杏仁而死。萬曆四十年,奉旨建坊旌表。」

尼政行妻馬氏

按《鉅鹿縣志》:「馬氏,廩膳生尼政行妻。夙閑內則,克修 婦道。行寢疾,氏躬親湯藥,行飲則飲,行食則食。及亡, 即雉經死。事聞,題請建坊旌表。」

陳治安妻張氏

按《唐山縣志》:陳治安妻張氏,夫得奇疾,張日侍湯藥, 形容俱悴,因謂夫曰:「有如君不起,吾必從君。」夫不許。 及夫亡,遂自縊。

王氏女

按《永平縣志》:王氏女,年十一,與姊同事女紅。姊年漸 長,調笑不飭,女厲色禁止,姊不聽,恚曰:「我在,終為爾 累。」遂自投井死。逾數日,家人覓得其尸,不知何故。後 其姊自言,人方知之。

李希顏妻王氏

按《永平縣志》:「王氏,李希顏妻。年十七,適希顏。越歲餘, 希顏亡,氏泣三日不食,縊死柩前。」

王廣妻武氏

按《永平縣志》:「武氏,王廣妻。年十九,生一子。廣病瘵死, 武誓不獨生,家人防之,氏伺間縊死柩旁,時萬曆十 五年。」

宋應試妻劉氏

按《廣平縣志》:劉氏,廩生宋應試妻。遇亂,避伯氏樓中。 寇攻樓急,氏曰:「無為累。」伯氏潛與諸婦縋而下,負幼 子逃。寇追之,將及,氏曰:「若吾子有託,當以一死救眾 人。」眾挾其子行,氏乃回首迎抵賊,大罵,相持久之,被 殺,眾得脫。

李岳妻盧氏

按《滑縣志》:盧氏,李岳妻。歸岳,方九月,岳疾革,盧即誓 以死從岳曰:「汝少無子,當嫁。」盧氏佯許,未幾自縊,岳 亦尋亡,遂合葬。

劉良臣妻王氏

按《滑縣志》:「王氏,生員劉良臣妻。夫亡,王年二十欲死, 父母防之。一年卒,縊死。」

王尚義妻白氏

按《滑縣志》:「白氏,王尚義妻。尚義為房倒壓死,氏隨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