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00 (1700-1725).djvu/37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頁尚未校對

二鄭氏

按《新安縣志》二鄭氏,南頭崇鎮里人。一適平山方時 登,一適方時爵。隆慶四年,流賊剽掠,二婦俱被執,年 俱二十二。賊犯之,二婦罵曰:「『賊奴,寧死,不汝從也』!曳 之行,罵益厲,遂俱殺之。萬曆間,有司表其門。」

范德榮側室陳氏

按《電白縣志》:「陳氏,參將范德榮次妻。隆慶六年,倭寇 破城,舉家逃避。陳獨懷剃刀,抱幼子藏夾牆中。倭破 牆逼之出,即引刀自刎。」

唐應星妻張氏

按《灌陽縣志》:「張氏,灌陽諸生唐應星妻,貢士張鑑女。 隆慶五年,古田猺賊肆刦,張年二十一,為賊所獲,厲 罵不屈,賊怒,揮刀斷其腰死。至崇禎六年,巡按畢佐 周奏聞,詔旌其閭。」

樊氏女

按《雲南通志》:樊氏女,父惟卿,為新安所千戶。女八歲 失怙恃,兄以許聘臨安庠生胡啟,啟貧,有疾,弗克娶。 祖母欲另嫁,女聞泣曰:「大義所定,胡可更耶?」乃自縊。 家人解其屍,猶抱胡生原聘物不置,時年二十一。隆 慶三年,巡按田應弼、布政陳紹儒為文祭之,旌其門。

包氏女

按《雲南通志》:「包氏女,父遇景,定遠人,未許聘。值鐵索 箐寇刦掠,執之,女誓不受辱,為賊所殺。隆慶六年,縣 令王廷爵表其墓。」

周國禎妻張氏

按《雲南通志》:「張氏,周國禎妻,定遠人。年二十,禎踰垣 蹶死。張舐其血,情極哀慟,踰三旬,自縊。」

葉其瑞妻王氏

按:《明外史列女傳》:「王氏,東莞葉其瑞妻。其瑞貧,操舟 往來鄰境,一月一歸。婦紡績易食。萬曆二十四年,嶺 南大飢,民多鬻妻子。其瑞將鬻婦博羅民家。券成,載 其人俱來,入門,見氏羸甚,問之,不饘粥數日矣。其瑞 泣語之故,且示之金,婦笑而許之。及舟發寶潭,躍入 潭中死,兩岸觀者如堵,皆謂水迅,屍流無所底。其瑞」 至,從上流哭數聲,屍忽湧出。去所投處。已逆流數十 步矣。

吳進學妻劉氏楊氏附

按《明外史列女傳》,吳進學妻劉氏,進性妻楊氏,俱博 平人。進學疫死,既葬,劉夜匍匐縊於墓所。未幾,進性 亦疫死,楊一慟幾絕。姑議嫁之,楊曰:「我何以不如姒?」 遂沐浴自經。

方存業妻譚氏

按《明外史列女傳》:譚氏,南海方存業妻。生子三月而 夫亡,悲號欲殉。母及姑交止之,且諷改適。氏垂涕曰: 「吾久不樂生,特念姑與兒耳。」哽咽流涕不止,二人不 敢復言。及子七歲,遣就塾師,先令拜姑,微示付託意, 竊自喜曰:「吾今可以遂志矣。」一日媒氏至,復勸改適, 氏愈憤,中夜縊死。

吳江妻李氏

按《明外史列女傳》:「李氏,餘姚吳江妻。年二十而夫與 舅俱卒,家酷貧,婦紡績養姑,己恆凍餒。有黃某者,謀 娶之,賄夫族吳琰,使餌其姑,未即從。琰乃陰與黃及 父家約,詭稱其母暴病,肩輿來迎。婦倉卒升輿,然非 故道,心疑之,既及門,非父家也。姑亦尋至,布几席,速 使成禮。婦佯曰:『所以不欲嫁者,為姑老無依耳。姑既 許,復何言?然妾自夫歿,未嘗解帶,今願一洗沐』。」又問 「聘財幾何?」姑以數對。曰:「亟懷之去,姑在,我即從人,殊 赧顏也。」眾喜,促姑行,為具湯。湯至,久不出。闢戶視之, 則縊死矣。

張蟬雲

按《明外史列女傳》:「張女名蟬雲,蒲城人,許字俞檜。萬 曆中,檜被誣繫獄,女聞可賄脫,謀諸母,欲貨妝奩助 之。母曰:『不可,汝未嫁,何為若此』?女方食,即以盌擲地, 恚不語,入暮自縊死。」

曹世興妻謝氏

按《明外史列女傳》:「謝氏名玉華,番禺曹世興妻。世興 為馮氏塾師,甫成婚,即負笈往。亡何,病歸不能起,婦 誓不改適。曹族之老嘉之,議分祭田以贍其老。或謂 婦年方盛,當俟襄事畢令歸,婦佯諾。及期,駕輿欲行, 別諸姒,多作訣語,徐入室閉戶,以刀自斷其頸。家人 亟穴板入,則血流滿衣,尚未絕。見諸人入,亟以左手」 從斷處探喉出之,右手引刀一割,乃瞑目。

李棟妻張氏

按《明外史?列女傳》:「桐城張氏,李棟妻。棟死,無子,張自 經於床,母救之,奮身起,引斧砍左臂者三,家人奪斧, 抑而坐之蓐間。張瞶悶不語,家人稍退,遽揜身出戶, 投於水,水方冰,以首觸穴而入,遂死。」

須氏婦

按《明外史?列女傳》:「須婦,吳縣人。夫李死,市兒悅其色, 爭欲娶之。婦泣曰:『吾方送一夫,旋迎一夫,且利吾夫 之死而妻我,不猶殺我夫耶』?市兒乃糾黨聚謀,將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