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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00 (1700-1725).djvu/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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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曰:『此汝夫也。汝可疾從吾,否則與汝夫同死矣』。徐 氏度不能免,使妾以好言款賊,而身則急趨出後門」, 投井死。賊去,索徐,莫知所向,黎明,見屍浮井中。兵巡 道戒縣大索賊,巡捕官無以塞命,謀託諸姦以自解。 士民不平,集二十餘人,操文刑牲祭之,然後巡捕之 謀不行,而徐節始暴。

鄭二枝妻方氏

按《嚴州府志》:「方氏,鄭二枝妻,淳安人。年二十餘,二枝 歿,方矢志守節。有程某欲娶之,以死自誓,事遂寢。後 復有某者,以厚利啗其舅,強委禽焉。方知之,度不得 免,遂飲藥死。隆慶間,御史以聞,建坊旌表。」

游政妻倪氏

按《閩書》:倪氏,游政妻。政多病,倪事之甚謹。病革,顧謂 氏曰:「吾病必不起,汝能從我乎?」倪泣不能答。及亡,口 鼻出血,倪悉餂之,哭踊頓絕。救蘇,至夕,更衣哭別室。 及明,家人怪無聲,啟戶視之,死矣。年二十有二。

黃一卿妻陳宙姐

按《閩書》:陳宙姐,布政使崇德孫女。年十八,適諸生黃 一卿。逾八載,一卿病劇,囑之曰:「我死無子,汝當歸汝 家。」陳號泣曰:「吾安歸?六日為期,當從君地下。」卿亡,哭 仆竊衣帶自經。家人覺,救之,絕粒而死,適合所期。

翁文熹妻葉七娘

按《福州府志》:「葉七娘,閩縣翁文熹妻。隆慶三年,海寇 劫其鄉,擄男女七十餘人,葉不從行。賊以刃迫之,呼 曰:『吾死不從賊』。賊怒,斷其兩臂而死,官為給葬。」

昌森妻蔡氏

按《龍溪縣志》:「蔡氏,昌森妻,故驛丞蔡綸女。年十六歸 昌,五載而夫亡,哀毀逾禮,坐臥不離夫柩,食必先祭, 晝夜勤紡績,以經營葬費。隆慶六年,夫將窆,氏畢償 失所貸物,復為酒食,與姑母為訣。及送葬,祭具完備, 周視壙,出所藏刀自刎,妯娌救之不及。事聞,旌表。」

梁勝祖

按《廣東通志》:「梁勝祖,恩平人,歇馬村梁惟現女。年十 八未嫁。隆慶三年,賊掠歇馬村,勝祖被執,罵賊不行, 賊拽之,罵益厲,遂被殺。」

李氏女

按《廣東通志》:「李氏女,名蘭香,合浦進城鄉李清女也。 指揮張某聘為婦。張後以女貧別娶。女聞,誓不嫁,母 欲改配,女泣曰:『吾既棄於人,何顏復事人乎?願守死』。」 父歸,復強之,女乃書張氏子姓名置於懷,自縊死。

翁天經妾荀氏

按《廣東通志》:「荀氏,廉州人,翁天經妾也。未笄歸翁事 嫡甚謹。嫡亡,氏治家遇戚屬有加禮。翁死,殯殮服除。 或求之,氏剪髮堅守,誓從地下。家人難之,氏號泣哀 毀,數日而死。」

馬氏女

按《廣東通志》:馬氏女,泗州同知馬尚絅女孫。三歲許, 比鄰林氏子昂絅死,家浸落,貲郎黎氏女奩甚厚,林 心利之,陽以蜚語中馬,陰聘黎馬。女聞號泣,聲震街 巷。郡司馬黃一中適視學,聞之,召集多士面質,士唾 林面,而林剛愎自若。女曰:「吾豈求嫁乎?」沐浴更衣,縊 於密室。死之日,弔者相望於道,司馬為建祠祀之。

梁氏女

按《廣東通志》:「梁氏女,四會人。年十八未嫁。所聘婿以 事繫獄,強暴彭浪。甫強拉至家,欲奪其節,女引刀自 刎死。邑令郡守置甫於法,直指題奏,奉旨旌表,建祠 於龍華寺左。」

林任重妻范氏

按《廣東通志》:「范氏,林任重妻。年二十二,夫亡,守志孀 居。隆慶末,叛兵陳祿偪城,婦女被繫幾二百,氏獨奮 罵,不為所污,遇害。」

許撝謙妻陶氏

按《廣東通志》:「陶氏,軍人許撝謙妻。隆慶六年,倭陷海 口,陶被獲,不辱死。」

周氏二女

按《廣東通志》:「周氏二女,龍川屯軍周應艮女也。隆慶 六年,劇賊鄒嘉儒破屯城,男女就縛幾盡。艮長女㜑, 年十八被執,慮賊污,散髮厲罵,賊大怒,刃於市。次女 賴真,年十六,逃鄰家,度勢難免,解帶縊於僻室。三日 獲屍,頸帶猶繫。」

羅辛叔妻張氏

按《廣東通志》:「張氏,連平州人。年十八,適羅辛叔。甫半 載,渠賊陳萬出劫,舉家被擄。賊欲污之,不從,先斷其 髮,次斷其手指,堅拒,罵賊而死。」

譚氏三女

按《廣東通志》:譚氏三女,博羅人,諸生光旦女也。長已 適人,仲、季皆待字。戊辰,龍門賊破沙上,擄男婦待贖。 光旦曰:「女從若生,不如死。」賊釋其女。明日,賊復至,旦 挈家樓居,長女恰歸寧。賊攻樓急,度不免,姊妹相率 墜樓死。賊先執光旦,知其女死,釋之。

葉氏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