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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00 (1700-1725).djvu/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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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而寡。哀號籲天,願以死從。越七日,哭奠如禮,自縊 死。其殮具皆預為之。嘉靖間,有司上其事,旌表。」

施君藎妻陳清藻

按《漳浦縣志》:「陳清藻,佛潭橋人。年十八,適儒士施君 藎。施家貧,陳甘辛苦,孝養舅姑。未幾,君藎遘疾不起, 陳累禱請以身代。及亡,市衣飾以殮,日夜號哭不食, 登樓自縊死。」

黃龍妻吳尾娘

按《漳浦縣志》:「吳尾娘,雲霄人。幼端靜,讀書曉大義。年 十八,適諸生黃龍。事舅姑孝,食貧,採薪躬爨,無所辭 勞。無何,龍亡,吳氏抱二歲子付其姑,號慟絕粒,兩拳 撫膺,五孔出血。越二日,死於棺側。」

林作惠妻郭氏

按《漳浦縣志》:郭氏,崎林人。適林作惠,生一男,年二十 八,夫亡,以死自誓。其家防之嚴,弗獲所志。一日,忽付 孤於姑曰:「吾將往視夫墳。」至墳所,拜哭盡哀,投深潭 死。縣令房寰表其閭。

陳茂馨妻許氏女附

按《南靖縣志》:「陳茂馨妻許氏,資偉孫婦。資偉歿時,偉 妻林年二十九,子漢在襁褓。越七日,又產遺腹子湍。 家甚貧,乃鬻嫁時衣物,為喪葬費。繼祖姑憐林少寡, 欲嫁之,林剪髮自誓,指天泣曰:『婦去,置二孤何地?且 婦欲死久矣,所以不死者,懼陳氏之不血食也』。祖姑 聞其言悲之。歲時祭祀賓客教養二孤,俱以紡績自」 辦,守節六十餘年。學使廉其事,給米帛表其門。嘉靖 辛酉,饒賊攻陷邑城,林氏年九十四,子漢已死,湍應 貢郡下,惟孫茂馨侍左右。林氏曰:「吾今可以見而祖 矣。」茂馨妻許氏度賊至不得免,偕其女陳二姐與茂 馨訣曰:「吾母女且死,祖姑老,汝第扶去,或可脫免,吾 無恨矣。」賊既至,母女俱投井死。賊倉皇不知所為,乃 舍置茂馨,令扶老嫗走,仍為出二屍付之。十日始獲 殮,面色如生。許氏,峽江訓導許浩然女,死時年三十 四。陳二姐,年十四。鄉人聞者見者無不泣下。事聞,郡 守為之助葬。

王維垣妻楊氏

按《南靖縣志》:「楊氏,舉人楊參之曾孫女,生員王維垣 妻。性沉靜寡言,事翁姑孝。及翁姑沒,翁有妾相夫事 之如母。夫有弟導夫撫之若子。嘉靖辛酉,饒賊陷城, 與夫相失,被執。欲污之,不從,罵賊而死。時人欲上其 事,維垣止之。」

沈種妻黃氏

按《詔安縣志》:「黃氏,沈種妻。歸三載,夫病亡。越三日,棄 女投繯死,年十有八。奉詔旌表。」

毛氏

按《詔安縣志》:「毛氏,懸鍾人。嘉靖間,曾一本作亂海上, 其夫從征,朝發而夕死。氏聞,哭之水涯,見有扇從海 上飄來,氏認係夫手澤,遂赴海而死。時見有血一圈, 濆死所不散,眾多異之。」

陳誥妻王品姐

按《詔安縣志》:「王品姐,陳誥妻。夫病,減食積米為市藥 費。夫死既殮,即入自縊,家人救之,氣未絕,踰日而甦, 朝夕哭奠。及卒哭,盡散器物與人,人咸疑之。至夕,整 服自縊死,顏色如生,時年二十一。」

胡士麟妻鍾尾娘

按《詔安縣志》:「鍾尾娘,鍾邦華女。年十八,適生員胡士 麟。舅姑先喪,事祖姑以孝聞。嘉靖間,麟以家貧,教讀 五都,得病。氏聞廢食,與家人往視,進奉湯藥。越二日 而麟死,賃舟載屍歸,殮畢,即潛入臥房自縊死。縣令 表其門。」

吳貞姐

按《詔安縣志》:吳貞姐,年十五,未許人。嘉靖間,海賊突 至,貞姐與父俱擄焉。賊欲犯之,大罵不從,賊取盛飾 置前曰:「汝笄而飾,吾將室汝。」貞姐度不能免,紿曰:「吾 當以告吾父。」時其父另載,賊信之,移舟遂躍入海,屍 浮數里不沉,賊為之歎惜,撈屍具棺以歸,縣令聞而 祭之。

蕭哲妻黃氏

按《詔安縣志》:黃氏,蕭哲妻。年二十六,夫歿,一女甫周 歲,守死不嫁。舅姑陰受他聘,擇日欲強遣之,黃懇於 姑曰:「亟還他物,吾死不入其門。」姑怒詈之,黃度不免, 夜三鼓,棄女潛出,為死計。女啼不絕聲,黃躊躇恐舅 姑覺而追之,反襁負其女趨江潭,插竹挂衣其旁,自 沉死。

鄒大澤妻許佳娘

按《詔安縣志》:許佳娘,鄒大澤妻,許士悅女。年十八歸 鄒,克盡婦道。二十五,夫亡,遺一子,慟哭頓絕,誓不獨 生。每泣,必撫其孤曰:「吾不能卒育汝矣。」姑聞,防之頗 嚴,起居食宿與俱,踰月守者懈。一夕,姑視,釀於別室, 遂自縊死。

陳養望妻吳英姐

按《詔安縣志》:「吳英姐,陳養望妻,夫亡,自縊柩側。縣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