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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00 (1700-1725).djvu/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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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新興州志》:「張氏女,年十四,許字王良富,未歸。良亡, 女聞訃哀號,欲往弔,不得,遂自經。聞於官,令合葬,時 天啟六年春。後其墓產連理枝,樵者斫之,復長如故。」

景同春妾趙氏

按《定遠縣志》:「趙氏,寶泉琅井舉人景同春妾,黑井民 趙育女。景無子,納趙三歲不孕,景患疽不起,氏調護 盡瘁。景歿,氏為立嗣,收殮如禮。臨葬前一日,氏自縊 於樓中,家人哀之,遂與景同穴葬焉。會葬者甚眾。」

張氏女

按《劍川州志》:「張氏女,許字張周。周苦學,病亡,尚未于 歸,欲往從死,父母防之,張氏伺間詣周塚自經,因而 合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