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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00 (1700-1725).djvu/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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遘疾不起,氏籲天焚禱,請以身代。醫云:『人肉可療瘵。 遂操刀告神,割股和羹以進,竟不能痊。夫亡,勺水不 入口,隨以衣奩付翁姑,求伯氏次子熙生為嗣。成服 後,乘間縊死柩側。天啟中,建坊旌表』。」

陳東妻韓氏

按《潁上縣志》:「韓氏,陳東妻。寇至,欲辱之,氏引頸受刃, 大罵不屈。寇怒,割其舌,剁其屍而去。」

施之華妻吳氏

按《孝豐縣志》:「吳氏,施之華妻。夫亡,父母以其少,令改 適。氏即截髮斷指,自矢靡他。未幾,扼吭而死。」

王元祥妻許氏

按《孝豐縣志》:「許氏,王元祥妻。夫亡,苦節三十四年,教 子志開,事母至孝,縣令旌之。」

趙應祉妻黃氏

按《蘭溪縣志》:「黃氏,庠生黃子瀚女。年十六,嫁趙應祉。 未二年,夫死,慟哭絕食死。中丞表其門。」

汪九思妻諸葛氏

按《蘭溪縣志》:「諸葛氏,湯溪貢士汪九思妻。思死無子, 氏年逾三十,伯謀其產,勒氏再醮,度不能免,密縫內 外衣,夜分潛出屋後魚池溺死。」

黃金綰妻毛氏

按《遂安縣志》:「毛氏,年十八,適諸生黃金綰。綰病瘵垂 危,氏禱於天,夢神授丸愈之。更六年,疾亟不起,氏泣 血嘔肝,百日而歿。天啟三年旌表。」

王正心妻章氏

按《縉雲縣志》:「章氏,王正心妻。少寡,居萬山中。東甌俗 習強暴,有豪富強委禽聲言將劫去。氏度不可禦,紿 之。次日成禮。是夜更衣自縊死。」

蔡宗吉妻林氏

按《宣平縣志》:「林氏,蔡宗吉妻。遇賊不辱,罵賊投崖死。」

陳氏七烈

按《長樂縣志》:「陳良言,字葵心,貴州石阡衛人。由舉人 授福建知縣,陞兵部職方司。客寓樂邑。適當城陷,言 素與李士璉厚,率家眷十餘口隨士璉出城,出萬死 一生之中,住劄禪定寺。數日後,四營賊利其財貲欲 刦之。是時言既避興寧,其妻羅氏封夫人,妾徐氏、俞 氏封淑人。幼女二姐、三姐、四姐見賊逼甚,俱縊死於」 寺中。婢《福、妹》亦相繼縊死。邑人哀之,合葬於北山寺 傍,為之立祀。

林以惠妻廉氏

按《福清縣志》:「廉氏適林以惠。未二載,氏父以訟事之 福州,以惠從,為之左右。比歸,路經外家,止宿,疾作,暴 死。氏即奔歸母家,自經死。」

方恭宋

按《福清縣志》:「方恭,宋福唐里諸生方維藩女,受聘於 磨石黃士瓚,未嫁而瓚亡。女年僅十四,聞訃,即破鏡 臺,毀簪飾,告父母欲奔喪。父母不能禁,服縞素徑行, 父母亟遣輿送之。將及門,下輿步入,先拜黃父母,遂 披髮至靈所,跪伏慟哭,引所藏小刀自刎死。時天啟 乙丑季秋。有司上其事旌表。」

何玉宋

按《福清縣志》:何玉,宋化南里古洋人。父早喪,其母已 許東瀚林洪熥,未嫁。熥亡,女年十八,聞訃即與母訣, 母泣曰:「爾遽忍舍寡母耶?」因晝夜伺守之。女密製一 朱鞋,繡並蒂蓮於上,從妹搜其篋,得之欷歔泣曰:「吾 服此長寐耳。」又為母製鞋數十,母曰:「何用許多」,曰:「『恐 兒不能更製也』。悲涕哀吟五閱月,佯告母曰:『兒今不 死矣』。」強飲食言笑如平常,母不為備。一日,服親有吉 事,勸母往賀,乃以所製母鞋並《絕命詩》一首,封貯一 篋,以遺母,遂投繯而死。詩曰:「兒生十八秋,舉止無人 識。黃泉願同歸,白日何太急!」林迎其喪,與洪熥合葬 焉。天啟間事。

林采藻

按《福清縣志》:「林采藻,逕江人。御史林汝翥從姪魁夫 女。受聘於廉國烶,未嫁,烶亡。女年十七,聞訃欲奔喪, 父難之,女曰:『兒不難一死』。因聽去,抵廉室,閉目不啟 口。經旬,其父哭諭之曰:『爾何苦如此』?女曰:『兒不欲惡 死耳』。絕粒三旬,猶強起視手足嗄然,一笑而絕。時天 啟丁卯之冬。」

陳潤使

按《福清縣志》:陳潤使,杞店人。歸龍田張一朝,逾年生 子。一朝病亡,氏哭曰:「亡者在殯,生者在抱。」未幾,子殤, 曰:「乃今得從吾夫矣。」遂投繯死。時天啟甲子,年二十 有二。縣令表其閭。

林毓蘭妻李五娘

按《南安縣志》:李五娘,林毓蘭妻。夫蚤夭,無出,李哀慟 欲絕,翁勸立嗣,未幾翁又沒。既營葬,穴其右以祔葬 夫。時庶出幼叔喬馥始生一子,不得繼,氏飲泣十八 年,馥又生子,氏乃告族老,乞立為後,而辭於廟曰:「婦 事畢,可死矣。」絕粒旬有三日不死,遂投繯。侍郎何喬 遠為之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