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58 (1700-1725).djvu/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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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南齊書張融傳》,「竟陵張欣時為諸暨令。」

張緒

按《南齊書張緒傳》,「緒字思曼,吳郡吳人也。祖茂度,父 寅。緒少知名,清簡寡欲。叔父鏡謂人曰:『此兒今之樂 廣也』。州辟議曹從事,舉秀才,建平王護軍主簿、右軍 法曹行參軍,司空主簿、撫軍南中郎、二府功曹、尚書 倉部郎,除巴陵王文學、太子洗馬、北中郎參軍、太子 中舍人、本郡中正、車騎從事中郎、中書郎、州治中、黃」 門郎。宋明帝每見緒,輒歎其清淡。轉太子中庶子、本 州大中正,遷司徒左長史,領翊軍校尉,轉散騎常侍, 領長水校尉,尋兼侍中,遷吏部郎,參掌大選,又遷侍 中。袁粲、褚淵秉政,出緒為吳郡太守,遷祠部尚書,復 領中正,遷太常,加散騎常侍,尋領始安王師。昇明二 年,遷太子太傅長史。齊臺建,轉散騎常侍、世子詹事。 建元元年,轉中書令。緒善言,素望甚重,太祖深加敬 異。僕射王儉謂人曰:「北士中覓張緒,過江未有人,不 知陳仲弓、黃叔度能過之否耳。」四年,初立國學,以緒 為太常卿,領國子祭酒。世祖即位,轉吏部尚書。永明 元年,遷金紫光祿大夫,領太常。明年,領南郡王師,加 給事中。三年,轉太子詹事。每朝見,世祖目送之,謂王 儉曰:「緒以位尊我,我以德貴緒也。」遷散騎常侍,復領 中正。七年,領國子祭酒。卒,時年六十八,諡簡子。

張克

按《南齊書張緒傳》:「緒子克,蒼梧世正員郎,險行見寵, 坐廢錮。」按南史作張完

張允

按《南齊書張緒傳》:「緒子允,永明中安西功曹,淫通殺 人,伏法。」

張融

按《南齊書張融傳》:「融字思光,吳郡吳人也。祖禕,父暢。 融有早譽,解褐為新安王北中郎參軍。孝武起新安 寺,僚佐多儭錢帛,融獨儭百錢。帝曰:『融殊貧,當序以 佳祿』。出為封溪令。從叔永出後渚送之曰:『似聞朝旨, 汝尋當還』。融曰:『不患不還,政恐還而復去』。廣越嶂嶮, 獠賊執融,將殺食之,融神色不動,方作《洛生詠》,賊異」 之而不害也。浮海至交州,於海中作《海賦》,文辭詭激, 獨與眾異。後還為儀曹郎,尋攝祠、倉部二曹,兼掌正 廚。自表解職,為安成王撫軍倉曹參軍,轉南陽王友。 辟太祖太傅掾,歷驃騎豫章王司空諮議參軍,遷中 書郎。太祖素奇愛融,常曰:「此人不可無一,不可有二。」 又為長沙王鎮軍、竟陵王征北諮議,並領記室,司徒 從事中郎。永明八年,遷司徒右長史,黃門郎,太子中 庶子,司徒左長史。建武四年病卒,年五十四。文集數 十卷,行於世。

張盾

按《南史張裕傳》:「裕子永,永子瓌,瓌子盾,字士宣,以謹 重稱,為無錫令,遇劫,問劫何須,劫以刀斫其頰,盾曰: 『咄咄不易,餘無所言。于是生資皆盡,不以介懷。為湘 東王記室,出監富陽令。廓然獨處,無所用心。身死之 日,家無遺財,唯有文集并書千餘卷,酒米數甕而已』。」

張弘策

按《梁書張弘策傳》,「弘策,字真簡,范陽方城人,文獻皇 后之從父弟也。幼以孝聞,遭母憂,幾至滅性。兄弟友 愛,不忍暫離,雖各有室,常同臥起,世比之姜肱兄弟。 起家齊邵陵王國常侍,遷奉朝請,西中郎江夏王行 參軍。弘策與高祖年相輩,幼見親狎,恆隨高祖遊處。 建武末,弘策從高祖宿,酒酣,語及時事,高祖曰:『梁楚 間當有英雄興』。」弘策曰:「英雄今何在?」高祖笑曰:「安知 非僕?」弘策起曰:「今夜之言,是天意也,請定君臣之分。」 高祖曰:「舅欲效鄧晨乎?」是冬,魏軍寇新野,高祖將兵 為援,弘策從行。五年秋,高祖為雍州刺史,表弘策為 錄事參軍,帶襄陽令。高祖睹海內方亂,有匡濟之心, 密為儲備。謀猷所及,唯弘策而已。義師起,以弘策為 輔國將軍、軍主,領萬人,督後部軍事。西臺建,為步兵 校尉,遷車騎諮議參軍。及郢城平,乘勢長驅,直指京 邑。凡磯浦村落,軍行宿次,立頓處所,弘策逆為圖測, 皆在目中。高祖入頓石頭城,弘策屯門禁衛。城平,遣 弘策入清宮,封檢府庫。遷衛尉卿,加給事中。天監初, 加散騎常侍、洮陽縣侯。東昏餘黨作亂,燒神虎門、總 章觀,入衛尉府。弘策方救火,盜潛後害之,時年四十 七。諡曰愍。子緬嗣。

張卷

按《梁書張稷傳》「卷,字令遠,稷從兄也。少以知理著稱, 能清言,仕至都官尚書,天監初卒。」

張稷

按《梁書張稷傳》,「稷字公喬,吳郡人也。父永,宋右光祿 大夫。稷所生母遘疾歷時,稷始年十一,夜不解衣而 養,永異之。及母亡,毀瘠過人,杖而後起。性疏率,朗悟, 有才略,與族兄充、融、卷等俱知名,時稱之為四張。起 家著作佐郎,不拜。頻居父母憂,六載,廬于墓側。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