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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51 (1700-1725).djvu/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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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事,恩復寇臨海,臨海太守辛景討破之。恩窮蹙,乃 赴海自沉。

孫處

按《宋書孫處傳》,「處字季高,會稽永興人也。高祖東征, 季高隨定京邑,以為振武將軍。盧循之難,於石頭扞 柵戍,越城查浦,破賊於新亭。高祖曰:『此賊行破,應先 傾其巢窟』。遣季高率眾三千,汎海襲番禺。初,賊不以 海道為防,季高至東衝,去城十餘里,城內猶未知季 高先焚舟艦,悉力登岸,即日克拔,分遣沈田子等討」 平嶺表諸郡。循眾力猶盛,自嶺道還襲廣州。季高距 戰二十餘日,循乃破走。會病,卒於晉康。子欽公嗣。欽 公卒,子彥祖嗣。齊受禪,國除。

孫法宗

按《宋書孫法宗傳》,「法宗,吳興人也。父遇亂被害,尸骸 不收,母兄並餓死。法宗年小流迸,至年十六方得還。 單身勤苦,霜行草宿,營辦棺槨,造立冢墓,葬送母兄, 儉而有禮。以父喪不測,於部境之內尋求枯骨,刺血 以灌之,如此者十餘年不獲,乃縗絰,終身不娶,饋遺 無所受。世祖初,揚州辟為文學從事,不就。」

孫棘弟薩

按《宋書孫棘傳》:「棘,彭城彭城人也。世祖大明五年,發 三五丁,弟薩應充行坐違期不至。依制軍法,人身付 獄,未及結竟,棘詣郡辭不忍令當一門之苦,乞以身 代薩。薩又辭列門戶不建,罪應至此。狂愚犯法,實是 薩身,自應依法受戮。兄弟少孤,薩三歲失父,一生恃 賴,唯在長兄。兄雖可垂愍,有何心處世。太守張岱疑」 其不實,以棘、薩各置一處,語棘云:「已為諮詳,聽其相 代。」棘顏色甚悅,答云:「得爾,且則為不死。」又語。薩亦欣 然曰:「死自分甘,但令兄免,薩有何恨?」棘妻許,又寄語 屬棘:「君當門戶,豈可委罪小郎?且大家臨亡,以小郎 屬君,竟未妻娶,家道不立。君已有二兒,死復何恨!」岱 依事表上。世祖詔曰:「棘、薩甿隸節行,可甄,特原罪,州 加辟命,并賜帛二十匹。」

南齊

孫淡

按《南齊書孫淡傳》:「淡,太原人也。居長沙,事母孝。母疾, 不眠食,以差為期。母哀之,後有疾,不使知也。豫章王 領湘州,辟驃騎行參軍。建元三年,蠲租稅,表門閭,卒 於家。」

孫謙

按《梁書孫謙傳》,「謙字長遜,東莞莒人也。少為親人趙 伯符所知。謙年十七,伯符為豫州刺史,引為左軍行 參軍,以治幹稱。父憂去職,客居歷陽,躬耕以養弟妹, 鄉里稱其敦睦。宋江夏王義恭聞之,引為行參軍,歷 仕大司馬、太宰二府。出為句容令。清慎彊記,號為神 明。泰始初,事建安王休仁,休仁以為司徒參軍,言之」 明帝,擢為明威將軍、巴東建平二郡太守。視事三年, 徵還為撫軍中兵參軍。元徽初,遷梁州刺史,辭不赴 職。遷越騎校尉、征北司馬府主簿。建平王將稱兵,患 謙彊直,託事遣使京師,然後作亂。及建平誅,遷左軍 將軍。齊初,為寧朔將軍、錢唐令,治煩以簡,獄無繫囚, 在職不受餉遺。永明初,為冠軍長史、江夏太守,坐被 代輒去郡,繫尚方。頃之,免為中散大夫。明帝將廢立, 欲引謙為心膂,使兼衛尉。謙不願,出為南中郎司馬。 東昏永元元年,遷大夫。天監六年,出為輔國將軍、零 陵太守。九年,以年老,徵為光祿大夫。謙自少及老,歷 二縣五郡,所在廉潔,居身儉素。十五年,卒官,時年九 十二。

孫廉

按《梁書孫謙傳》:「謙從子廉,便辟巧宦,齊時已歷大縣, 尚書右丞。天監初,沈約、范雲當朝用事,廉傾意奉之。 及中書舍人黃睦之等亦尤所結附,遂得為列卿,御 史中丞,晉陵、吳興太守。」

孫瑒

按《陳書孫瑒傳》,「瑒字德璉,吳郡吳人也。祖文惠,齊越 騎校尉、清遠太守。父循道,梁中散大夫,以雅素知名。 瑒少倜儻,好謀略,博涉經史,尤便書翰。起家梁輕車 臨川嗣王行參軍,累遷為安西邵陵王水曹中兵參 軍事。王出鎮郢州,瑒盡室隨府,甚被賞遇。太清之難, 授假節、宣猛將軍、軍主。王僧辯之討侯景也,王琳表」 薦為戎昭將軍、宜都太守。從戰有功,除員外散騎常 侍,封富陽縣侯。尋授假節、雄信將軍、衡陽內史,未及 之官,仍遷衡州平南府司馬。破黃洞蠻賊有功,除東 莞太守,行廣州刺史,尋除智武將軍、監湘州事。敬帝 嗣位,授持節、仁威將軍、巴州刺史。高祖受禪,徵瑒為 太府卿,加通直散騎常侍。及王琳入寇,以瑒為使持 節、散騎常侍、都督郢荊巴武湘五州諸軍事、安西將 軍、郢州刺史,總留府之任。天嘉元年,授使持節、散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