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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44 (1700-1725).djvu/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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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雲南通志》:「維摩州土官資氏領州事,設流後,資高、 資金相繼作祟,州治為墟。」其後資金為家奴所殺,祀 亦絕。明萬曆中,流民李應輝據之。

資紹宗

按《衡州府志》:「紹宗,天啟年貢士,任江夏訓導。」

思姓部彙考

凌迪知《萬姓統譜》。

思姓

「思」以諡為氏。

思姓部列傳

思倫發

按《明外史雲南土司傳》:「麓川平緬,古朱波地也。洪武 十五年,大兵下雲南,土蠻思倫發降,因置平緬宣慰 使司,以思倫發為宣慰使。十七年八月,思倫發遣刀 令孟入獻方物,并上元所授宣慰使司印。詔改平緬 宣慰使為平緬軍民宣慰使司,尋改為麓川平緬宣 慰使司,兼統麓川之地。十八年,思倫發反,率眾寇景」 東。都督馮誠率兵擊之,失利。二十年敕諭西平侯沐 英擊破之,思倫發遁,以捷聞。二十二年,思倫發遣把 事招綱等來乞貸死,願輸貢賦。守臣以聞。乃遣通政 司經歷楊大用往諭思倫發修臣禮,悉償前日兵費, 以象、馬、白金、方物入貢謝罪。大用并令獻前叛逃者 及把事刀廝郎等一百三十七人,平緬遂平。自是三 年,每來朝貢。初平緬俗不好佛,有僧至自雲南,善為 因果報應之說,思倫發信之。又有金齒戍卒逃入其 境,能為火銃火砲之具。思倫發喜其技能,俾繫金帶 與僧位。諸部長上刀幹孟等不服,遂與其屬叛。《思倫 發》走雲南。西平侯沐春遣送至京師。帝憫之,命春往 討刀幹孟,并遣思倫發歸雲南,駐怒江上,招諭其部 眾。三十一年五月春以兵送思倫發於金齒,使人諭 刀幹孟,幹孟不從。春尋病卒,又命都督何福往討。未 幾,擒《刀幹孟》歸,思倫發始還平緬。踰年卒。

思行發

按《明外史雲南土司傳》:「永樂二年,麓川平緬宣慰使 思行發遣頭目刀門賴訴孟養木邦數侵其地。帝令 西平侯諭之,并賜麓川平緬宣慰冠帶、襲衣。六年,思 行發貢馬、方物謝,賜金牌、信符恩。黔國公沐晟言:麓 川平緬所隸孟外陶孟土官刀發孟之地為頭目刀 薛孟侵據,請命思行發諭歸侵地,從之。七年,思行發」 來貢,遣中官雲仙等齎敕賜思行發金織文綺、紗羅。 至麓川,思行發失郊迎禮,仙責之,思行發惶懼。九年 遣刀門奈來貢謝罪,乞赦過,帝貸之。十一年,思行發 請以其弟思任發代職,從之。

思任發

按《明外史雲南土司傳》:「永樂十一年,思任發襲兄職, 遣頭目刀弄發貢象馬及金銀器皿等物謝恩。二十 年,思任發遣使來貢,并謝侵南甸州罪,遣中官雲仙 齎賜,并敕戒之。宣德三年,雲南三司奏麓川宣慰使 思任發奪南甸州等處屬地,請發兵問罪。帝命調雲 南官軍、土軍及木邦宣慰諸蠻兵勦之。時思任發犯」 景東,剽孟定,殺大侯知州,破孟賴諸寨,仍遣人以象 馬、金銀修貢謝罪。帝許赦其罪。時兵部尚書王驥、英 國公張輔等皆以為「麓川負恩怙惡,在所必誅」,帝然 之。六年以定西伯蔣貴為平蠻將軍,都督李安、劉聚 副之,而以王驥總督雲南軍務,大會諸道兵討之,以 捷聞。七年,思任發率眾二萬餘,據高山,立硬寨,連環 七營,首尾相應。驥將軍擊之,思任發父子三人挈其 妻孥,從間道走緬甸。十一年,緬甸始以思任發及其 妻孥三十二人獻至雲南,思任發於道中不食垂死, 千戶王政斬之。

思散朋

按《明外史雲南土司傳》:「永樂元年,思倫發子散朋來 朝,貢馬,賜絨錦、織金、文綺、紗羅。五年九月,散朋貢馬, 賜鈔及文綺、紗羅。」

思機發

按《明外史雲南土司傳》:「麓川平緬宣慰使思任發叛, 帝命王驥等討之,思任發敗走,其子思機發復據麓 川,出兵侵擾。於是復命王驥、蔣貴等統大軍再征麓 川,破之。思機發脫走,因敕總兵官黔國公沐斌督諸 軍追捕。思機發終不出,潛匿孟養,遣其徒來貢,許以 恩貸,復不至。帝以斌師出無功,復命王驥、宮聚往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