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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30 (1700-1725).djvu/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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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叔姬來。《傳》曰:「此以高固偕來,反馬非禮。」蓋轉馬即 反馬也。

《群碎錄》:今人呼妻父曰岳翁、曰丈人。《匈奴傳》曰:「漢天 子,我丈人行也。」故呼為丈人。又以泰山有丈人峰,故 又呼丈人曰岳翁,亦曰泰山。

翁婿部外編

《搜神記》:漢有談生,年四十,無婦,常讀書,至夜半,有一 好女,年十五六,姿顏無雙,與為夫婦,生一兒,有二歲, 婦辭云:「與君今將離別,然念君貧不能自活,乃以珠 被與之,裂取談生衣裾留別。後談生持被詣市,睢陽 王買之,直錢千萬。王識之曰:『是我女被,那得在市?此 人必發吾女塚』。」乃收考談生,談生具以實對,王猶不 信。乃往視女塚,塚全如故。乃復發視,果於棺蓋下得 衣裾,呼其兒,視貌似王女。王乃信之。即出談生而復 之,遂以為女婿,表其兒為郎中。

《冥祥記》:宋順陽郭銓字仲衡,晉益州刺史,亡後三十 餘載,元嘉八年,忽見形詣女婿南陽劉凝之家,車衛 甚盛,謂凝之曰:「僕有謫事可見,為作四十僧會,當得 免也。」言終不見。劉謂是魍魎,不以在意。後夕,銓又與 女夢言:吾有謫罰,已告汝婿,令為設會,不能見矜耶。 女晨起,見銓從戶過,怒言:「竟不能相救,今便就罪。」女 號踊留之,問當何處設齋,答云:「可歸吾舍。」倏然復沒。 凝之即狼狽供辦。會畢,有人稱銓與凝之相聞,言感 君厚惠,事始獲宥,言已失去,於是而絕。

《法苑珠林》:唐瑯琊王之弘,貞觀年中為沁州和川縣 令。有女適博陵崔軌,軌於和川會病而卒,卒經數十 日,其家忽於夜中聞軌語聲,初時傾家驚恐,其後乃 以為常聞語云:「軌是女婿,雖不合於妻家立靈,然以 苦無所依,但為置立也。」妻從其請,朝夕置食,不許置 肉。雖令下具素食,恆勸禮佛,不聽懈怠。又具說地獄 中事,云:「人一生恆不免殺生及不孝,自餘之罪,蓋亦 小耳。」又云:「軌雖無罪,然大資福助。為軌數設齋供,并 寫《法華》《金剛》《般若》《觀音》等經,各三兩部,兼舊功德,如 獲羅漢。自茲以後,即不復來王家。」一依其言,寫經設 供。軌忽更來愧謝,因云:「今即取別。」舉家哭而送之。軌 有遺腹之子,已年四五歲,云:「軌此子必有仕宦,願善 養畜,自此以後,不復更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