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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27 (1700-1725).djvu/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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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長女居守。葛巨富,是夕寇夜至,遂席捲以去,長女 亦被獲以往。至是尋盟,乃以幼女歸之。陳後以文昌 出守七閩,遇巧節諸吏,各有所獻。陳妻忽識一柈,似 其家物,審是果也,因語陳。陳乃召吏扣所從來,云:「海 巡所遺也。」亟發兵圍其寨,盡俘諸校,寘於理悉得其 情,正葛寇也。事已,各以次伏誅,無漏網者。葛女已有 二子,初猶隱不言,其妹為言委曲,執手相哭,乃斃其 二雛焉。

《誠齋雜記》:子瞻有小妹,善詞賦,敏慧多辯,其額廣而 如凸,子瞻嘗戲之曰:「蓮步未離香閣下,梅妝先露畫 屏前。」妹即應聲云:「欲叩齒牙無覓處」,忽聞毛裏有聲。 傳以子瞻多鬚髯,遂亦戲答之,時年十歲。聞者莫不 絕倒。

《金史顯宗皇后徒單氏傳》:「后御下公平,雖至親無所 阿徇。一日,妹并國夫人侍側,因諭之曰:『爾家累素重, 且非豐厚,宜節約財用,勿以吾為可恃。吾受天下之 養,豈有所私積哉?況財用者,天下之財用也。吾終不 能多取以富爾之私室』。」

《元史伯顏傳》:元統三年六月,唐其勢及其弟塔剌海 私蓄異志,謀危社稷。伯顏奉詔誅之,餘黨稱兵。又親 率師往上都,擊破其眾。七月,伯顏鴆殺皇后伯牙吾 氏,為匿唐其勢、塔剌海於后宮。伯顏怒曰:「豈有兄弟 謀不軌,而姊妹黨之者乎?」遂鴆之。

《王約傳》:約拜刑部尚書,京民王氏,仕江南而歿,有遺 腹子,其女育之。年十六,乃訴其姊,匿貲若干,有司責 之急,約視其牘曰:「無父之子,育之成人,且不絕,王氏 祀姊之恩居多,誠利其貲,寧育之至今日耶?」改前議 而斥之。

《呂彥能傳》:彥能,陵州人。至正十八年,賊犯陵州,彥能 與家人謀所往。其姊久嫠居,寓彥能家,先曰:「『我喪夫 二十年,又無後,不死何為?苟辱身,則辱吾弟矣』。赴井 死。」

《葛妙真傳》:「畏吾氏三女,家錢塘,諸兄遠仕不歸,母思 之疾,三女欲慰母意,乃共斷髮誓天,終身不嫁以養 母。同力侍護四十餘年,母竟以壽終。事上,並賜旌異。」 《湯煇妻張氏傳》:「又湯婍者,亦龍泉人,有姿容。賊殺其 父母以刃脅之,婍不勝悲咽,乞早死,因以頭觸刃,賊 怒,斫殺之,其妹亦不受辱而死。」

《明外史萬安傳》:「安字循吉,眉人。為人外寬而深,中無 學術,既柄用,惟日事請託,結諸閹為內援。時萬貴妃 寵冠後宮,安因內侍致殷勤曰:『妃故眉山人,吾宗也』。 自稱子姪行。妃嘗自愧無門閥,聞則大喜。妃弟錦衣 指揮通,遂以族屬數過安家。其妻王氏有母,至自博 興,王謂其母曰:『嚮家乏時,以妹為人娣。今安在』?母曰: 『第憶為四川萬編修者』。」通心疑是安,訪之,果安小婦。 姊弟兩人相見悲喜。由是兩家婦日往來,安復與通 為姻婭矣。通妻著籍禁內,恣出入,安以是得備知宮 中動靜,益自固。

《麻溶傳》:「溶字如水,宣城人。四歲而孤,性孝友。拜吏部 歸,姊適卒,親友出迓數十里,獨吳氏兩甥不至。溶問 故,或對以母疾,尋且至,及郭又不見。溶訝曰:『得非吾 姊有故乎。急易服,間道泣而奔。時長吏及鄉縉紳冠 蓋鱗集,忽失溶,皆愕眙。聞以姊喪故,皆咨嗟太息而 散』。」

《姚廣孝傳》:廣孝拜太子少師,出賑蘇湖。至長洲,候其 同產姊,不納,復往見姊。姊詈之曰:「幾見作僧不了,是 好人乎?」廣孝惘然。

《成祖仁孝皇后傳》:后,中山王達長女也。初,后弟增壽 常以國情輸燕,為建文帝所誅。至是欲贈爵,后力言 不可。帝不聽,竟封定國公,命其子景昌襲。乃以告后, 后曰:「非妾志也。」終弗謝。

會稽《范氏二女傳》:「二女幼好讀書,並通《列女傳》。長適 江,一月寡。次將歸傅而夫亡,二女同守節。築高垣,圍 田千畝,穿井其中,為屋三楹以居。時當種穫,父啟圭 竇,率傭以入。餘日則塞其竇,共汲井灌田。如是者三 十年,自為塋於屋。後成化中卒,竟合葬焉。族人即其 田立祠以祀。」

《劉氏二烈女傳》:「二烈女,興化人。嘉靖四十一年,與里 中婦同為倭所掠,繫路傍祠中。倭飲酣,遍視繫中,得 二女,問之,姊妹也。姊年十七八,有殊姿,倭先取姊,姊 厲聲曰:『我名家女也,肯污賊乎?倭微笑慰之曰:『若從 我,當詢父母歸汝』。女曰:『父母未可知,此時尚論歸耶』? 倭知其不從,尚撫背作款曲狀。女怒大罵。時黃昏,倭』」 方縱火,女即赴火死。已復侵其妹,妹又大罵。倭露刃 脅之,不為動,曰:「欲殺即殺。」倭欲強犯之,女紿曰:「吾固 願從,俟姊骨燼乃可,否則不忍也。」倭喜,負薪益火。火 熾,女又赴火死。時同死者四十七人,二女為最 嚴。《烈女傳》:烈女,高明人。隆慶中,賊掠其境,隨兄出避, 遇賊,刃及其兄。女跪泣曰:「父早喪,孀母堅」守。恃此一 兄,殺之則祀殄矣,請以身代。賊憫然為納刃。既而欲 污之,則曰:「請釋吾兄,即配汝。」及兄去,執不從,竟剖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