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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06 (1700-1725).djvu/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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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 。《漢官儀》曰:「民年二十三為正,一歲以為衛士,一歲為材官騎士,習射御、騎馳戰陣。八月,太守、都尉、令、長、相、丞、尉會都試課殿最。水家為樓船,亦習戰射。行船過郡,太守各將萬騎行障塞,烽火追鹵。置長史一人,丞一人,治兵。民當兵行,長領置部尉千人,司馬、候、農都尉皆不治民,不給衛士。材官、樓船年五十六老衰」 ,乃得免為民就田,應合選為亭長。亭長課徼,巡尉、游徼。亭長皆習設備五兵。五兵弓弩戟楯、刀劍、甲鎧。鼓吏赤幘行縢,帶劍佩刀,持楯被甲,設矛戟,習射。設十里一亭,亭長亭候。五里一郵,郵間相去二里半,司姦盜。亭長持二尺板以劾賊,索繩以收執賊。《風俗通》曰:「漢家因秦,大率十里一亭,亭,留也,蓋」 行旅宿會之所館。亭吏舊名負弩,改為長,或謂亭父。《周禮》:「五家為鄰,四鄰為里。」 里者,止也。里有司,司五十家共居止,同事舊欣,通其所也 。胡廣曰:「鹽官掊坑而得鹽,或有鑿井煮海水而以得之者。」 鑄銅為器械,富鑄冶之時,扇熾其火,謂之鼓鑄。

章帝建初元年夏五月辛卯初舉孝廉郎中寬博有謀任典城者以補長相

按:《後漢書章帝本紀》云云。

和帝永元七年詔有司詳選郎官出補長相

按《後漢書和帝本紀》,永元七年夏四月,詔曰:「元首不 明,化流無良,政失於民,讁見於天。深惟庶事,五教在 寬,是以舊典因孝廉之舉,以求其人。有司詳選郎官 寬博有謀才任典城者三十人,既而悉以所選郎出 補長相。」

安帝永初元年九月丁丑詔自今長吏被考竟未報自非父母喪無故輒去職者劇縣十歲平縣五歲以上乃得次用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云云。

元初六年春二月壬子詔三府選掾屬高第能惠利牧養者各五人光祿勳與中郎將選孝廉郎寬博有謀清白行高者五十人出補令長丞尉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云云。

晉制,「大縣置令,小縣置長,有主簿、錄事、記室、功曹以 佐之。鄉置嗇夫、治書史,百戶置里吏,千戶置校官掾。 又有方略、吏部尉之屬。」

按:《晉書職官志》:「縣大者置令,小者置長。有主簿、錄事 史、主記室史、門下書佐幹、游徼議生、循行功曹史、小 史、廷掾功曹史、小史,書佐幹、戶曹掾史幹、法曹門幹、 金倉賊曹掾史、兵曹史、吏曹史、獄小史、獄門亭長、都 亭長、賊捕掾等員。戶不滿三百以下,職吏十八人,散 吏四人;三百以上,職吏二十八人,散吏六人;五百以」 上職吏四十人,散吏八人。千以上職吏五十三人,散 吏十二人。千五百以上職吏六十八人,散吏一十八 人。三千以上職吏八十八人,散吏二十六人。

郡國及縣,農月皆隨所領戶多少為差,散吏為勸農。 又「縣五百以上皆置鄉,三千以上置二鄉,五千以上 置三鄉,萬以上置四鄉,鄉置嗇夫一人。鄉戶不滿千 以下,置治書史一人;千以上置史佐各一人,正一人; 五千五百以上,置吏一人,佐二人。」縣率百戶置里吏 一人,其土廣人稀,聽隨宜置里吏,限不得減五十戶。 戶千以上,置校官掾一人。

縣皆置《方略》吏四人。洛陽縣置六部尉。江左以後,建 康亦置六部尉,餘大縣置二人,次縣、小縣各一人。鄴、 長安置吏如三千戶以上之制。

宋縣置令長,如魏、晉制。

按:《宋書百官志》:「縣令、長,秦官也。大者為令,小者為長。 侯國為相。漢制,置丞一人,尉,大縣二人,小縣一人。五 家為伍,伍長主之;二伍為什,什長主之;十什為里,里 魁主之;十里為亭,亭長主之;十亭為鄉,鄉有鄉佐,三 老有秩,嗇夫、游徼各一人。鄉佐有秩,主賦稅,三老主 教化,嗇夫主爭訟,游徼主姦非。」其餘諸曹略同郡職, 以五官為廷掾。後則無復丞,唯建康有獄丞。其餘眾 職,或此縣有而彼縣無,各有舊俗,無定制也。晉江右 洛陽縣置六部都尉,餘大縣置二人,次縣、小縣各一 人。宋太祖元嘉十五年,縣小者又省之。諸官府至郡, 各置五百者,舊說古君行師從,卿行旅從,旅,五百人 也。今縣令以上古之諸侯,故立四五「百,以象師從旅 從,依古義也。」韋曜曰:「五百字本為伍伯。伍,當也;伯,道 也。使之導引當道伯中以驅除也。周制五百為旅帥, 皆大夫,不得卑之如此說也。」又《周禮秋官》有條狼氏, 掌執鞭以趨辟。王出入則八人夾道,公則六人,侯伯 則四人,子男則二人,近之矣,名之異爾。又《漢官》中有 伯使,主為諸官驅使,辟路於道伯中,故言「伯使。」此其 比也。縣令千石至《六百石長》,五百石。

南齊

齊縣置令,國則為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