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04 (1700-1725).djvu/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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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一小郡自效。」遂用饒州知府。先教化,後刑罰,興利 去弊,推奸植良,咸盡其力。每水旱,齋沐致禱,必獲有 年。謂饒風俗厚,民易治,訟者必以理諭遣,不付法曹。 久之,政清民安,戶口滋息。士之取科第者,亦視昔增 倍。以十九年八月卒官,年八十。郡人聞之,無少長皆 哭盡哀。所著有《南行》《芝山》諸槁。

謝子襄 黃信中 夏升

按《明外史循吏傳》:「子襄名袞,以字行,新淦人。建文中, 由薦舉授青田知縣,有惠政。永樂七年,與錢塘知縣 黃信中、開化知縣夏升並九載,課最當遷。其部民相 率訴於上官,乞再任。上官以聞。帝嘉之,即擢子襄處 州知府。信中杭州,升衢州,俾得治其故縣。子襄治處 州,聲績益著。課農桑,興學校,篤意愛民。郡有虎患,歲」 且旱蝗,子襄虔禱於神,大雨二日,蝗盡死,虎亦遁去。 有盜竊官鈔,子襄投檄城隍神。盜方閱鈔密室,忽疾 風捲墮市中,盜即伏罪。民鬻牛於市,將屠之,牛逸至, 于襄前俛首,若有訴。問得實,捐俸贖還其主。有寇據 山谷為亂,朝廷發官軍二千討之,一郡洶洶。子襄力 止軍城中毋出,而自以計掩捕之,果獲其魁,餘解散。 子襄,性廉謹,歷官三十年,不以家累自隨,稱一時良 牧。以二十二年五月卒。信中,餘干人,先知樂清縣,有 奸人紿其寡嫂至京,誣告鄉人謀叛而已,潛逸去。有 司繫其女以聞,詔行所司會鞫,信中廉得其情,力詆 為誣,獲全者甚眾。有盜殺一家三人,獄久不決。信中 齋沐禱於神,遂得真盜,遠近稱之。其知杭州,亦有異 政,升鹽城人。既擢知府,御吏嚴,待民信,力役惟均,民 樂趨事,為時良吏。

孫亶

按《明外史循吏傳》:「亶永樂間為鞏昌知府,廉介仁恕, 均徭省刑,民懷其惠,而吏不敢為奸。遭喪去官,耆民 詣闕乞留,詔奪情還任。亶矢志彌厲,公勤不懈。洪熙 時,九載績滿,所部三州十四縣之人恐其遷去,相率 訴於上官,乞再任。乃至衛所,武將下及軍士亦群狀 其善,致乞奏聞。上官雅知其治行,拜疏懇請。時宣宗」 初踐祚,覽之嘉歎,即可其奏。居三年,又當考績,部民 復走數千里守闕下乞留。帝益嘉之,命進二秩,如其 請。亶歸,善政益著。

吳致文

按《明外史孫亶傳》:「亶同時稱良二千石者,有吳致文、 徐孔奇。致文,浙江平陽人,永樂四年進士,除刑部主 事,有能聲。出為九江知府,改建昌。奉職公勤,一志愛 民,請託無所容,奸弊悉絕。念官田賦重,奏乞折徵布 帛,闔郡稱便。以宣德五年二月卒官,吏民哀悼,若喪 所親。」

徐孔奇

按《明外史孫亶傳》:「孔奇,豐城人。永樂十二年進士。授 刑部主事,調北京行部,又改行在刑部,以清慎著聲。 出為嚴州知府,布衣蔬食,下無所擾。其視民若子弟, 惟恐傷之。待僚屬若朋友,不能者數之,未嘗輒加之 罪。興除利弊,夙夜惟勤,列城莫不愛戴。宣德八年入 覲,卒於京師,民為巷哭罷市。」

周濟

按《明外史》本傳:「濟字大亨,洛陽人。永樂中,以舉人入 太學,歷事都察院,都御史劉觀薦為御史,固辭。宣德 時,授江西都司斷事,艱歸,補湖廣。正統初,擢御史。大 同鎮守中官以驕橫聞,敕濟往廉之。濟變服負薪入 其宅,盡得不法狀,還報,帝大嘉之。已,巡撫四川威州 土官董敏、王允相讎殺,詔濟督官兵進討。濟曰:『朝廷 綏安遠人,宜先撫而後征』。」馳檄諭之,遂解。十一年出 為安慶知府。歲比不登,民間鬻子女充衣食,方舟而 去者相接。濟借漕糧以賑,而禁鬻子女者。且上疏請 免租,詔許之,全活甚眾。又為定《婚喪制》,禁侈費,愆嫁 葬期者有罰,風俗一變。饑民聚掠富家粟,富家以盜 劫告。濟下令曰:「民饑故為此。然得穀當報太守數,太 守當代爾償。」掠者遂解散。濟由御史除外吏,恬然自 適。鑿池於官署圃中置小艇,暇則幅巾鶴氅,吟嘯艇 中。卒於官,民皆罷市巷哭云。

萬觀

按《明外史》本傳:「觀字經訓,南昌人。弱冠成永樂十九 年進士。帝少之,令歸肄學。尋召為御史,改嚴州知府。 府東境七里瀧,漢嚴子陵釣臺址也。有漁舟數百艇, 時剽行旅。觀編十舟為一甲,令畫地巡警,不匝月,盜 屏跡。乃勵學校,勸農桑,奏減織造,以銀代絲稅,民皆 便之。九年考績,治行為海內第一。既以憂去,將除服」, 嚴州民豫上章,願復得觀為守,金、衢民亦上章乞之, 朝廷異焉。補平陽府,政績益茂。有芝生堯祠棟上,士 民皆言使君德化所致。觀曰:「太守知奉職而已,芝非 吾事也。」考滿,擢山東布政使,卒於官。

葉宜

按《延平府志》:「宜,字守義,南平人。幼穎敏,長入鄉校有 聲。登永樂十年進士第,除貴州銅仁府同知。地屬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