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04 (1700-1725).djvu/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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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刺史王肅,欲同義舉。肅不能用,乃求迎高祖,肅許 之,遣兵援送,得達高祖。高祖見遠,謂張弘策曰:「何遠 美丈夫,而能破家報舊德,未易人也。」板輔國將軍,隨 軍東下。既破朱雀軍,以為建康令。高祖踐祚,為步兵 校尉。以奉迎勳,封廣興男,邑三百戶。遷建武將軍後 軍鄱陽王恢錄事參軍。遠與恢素善,在府盡其志力, 知無不為,恢亦推心仗之,恩寄甚密。頃之,遷武昌太 守。遠本倜儻,尚輕俠,至是乃折節為吏,杜絕交遊,饋 遺秋毫無所受。武昌俗皆汲江水,盛夏遠患水溫,每 以錢買民井寒水,不「取錢者,則摙水還之。」其他事率 多如此。跡雖似偽,而能委曲用意焉。車服尤弊素,器 物無銅漆。江左多水族,甚賤,遠每食不過乾魚數片 而已。然性剛嚴,吏民多以細事受鞭罰者,遂為人所 訟。徵下廷尉,被劾數十條,當時士大夫坐法皆不受, 立遠度己無贓,就立,三七日不款。猶以私藏禁仗除 名。後起為鎮南將軍、武康令,愈厲廉節,除淫祀,正身 率職,民甚稱之。太守王彬巡屬縣諸縣盛供帳以待 焉。至武康,遠獨設糗水而已。彬去,遠送至境,進斗酒 隻鵝為別。彬戲曰:「卿禮有過陸納將不為古人所笑 乎?」高祖聞其能,擢為宣城太守。自縣為近畿大郡,近 代未之有也。郡經寇抄,遠盡心綏理,復著「名跡。」期年, 遷樹功將軍、始興內史。時泉陵侯淵朗為桂州,緣道 剽掠,入始興界,草木無所犯遠。在官好開途巷,修葺 牆屋,民居市里,城隍廐庫,所過若營家焉。田秩俸錢, 並無所取。歲暮,擇民尤窮者,充其租調,以此為常。然 其聽訟猶人不能過絕,而性果斷,民不敢非,畏而惜 之。所至皆生為立祠,表言治狀,高祖每優詔答焉。天 監十六年,詔曰:「何遠前在武康,已著廉平,復蒞二邦, 彌盡清白。政先治道,惠留民愛,雖古之良二千石無 以過也。宜升內榮,以顯外績。可給事黃門侍郎。」遠即 還,仍為仁威長史。頃之,出為信武將軍,監吳郡。在吳 頗有酒失,遷東陽太守。遠處職疾彊,富如仇讎,視貧 細如子弟,特為豪右所畏憚。在東陽歲餘,復為受罰 者所謗,坐免歸。遠耿介無私曲,居民間,絕請謁,不造 詣,與貴賤書疏,抗禮如一。其所會遇,未嘗以顏色干 人,以此多為俗士所惡。其清公實為天下第一。居數 郡,見可欲,終不變其心,妻子饑寒,如下貧者。及去東 陽,歸家經年歲,口不言榮辱,士類益以此多之。其輕 財好義,周人之急,言不虛妄,蓋天性也。每戲語人云: 「卿能得我一妄語,則謝卿以一縑。」眾共伺之,不能記 也。後復起為征西諮議參軍,中撫司馬。普通二年,卒, 時年五十二,高祖厚贈賜之。

范述曾

按《梁書良吏傳》:「述曾,字子元,吳郡錢塘人也。幼好學, 從餘杭呂道惠受《五經》,略通章句。道惠學徒常有百 數,獨稱述曾曰:『此子必為王者師。齊文惠太子、竟陵 文宣王幼時,高帝引述曾為之師友。起家為宋晉熙 王國侍郎。齊初至南郡王國郎中令,遷尚書主客郎、 太子步兵校尉,帶開陽令。述曾為人謇諤,在官多所』」 諫爭,太子雖不能全用,然亦弗之罪也。竟陵王深相 器重,號為「周舍。」時太子左衛率沈約亦以述曾方汲 黯,以父母年老,乞還就養,乃拜中散大夫。明帝即位, 除游擊將軍,出為永嘉太守。為政清平,不尚威猛,民 俗便之。所部橫陽縣山谷嶮峻,為逋逃所聚,前後二 千石討捕莫能息。述曾下車,開示恩信,凡諸凶黨繈 負而出,編戶屬籍者二百餘家,自是商賈流通,居民 安業。在郡勵志清白,不受饋遺。明帝甚嘉之,下詔褒 美焉。徵為游擊將軍。郡送故舊錢二十餘萬,述曾一 無所受。始之郡,不將家屬,及還,吏無荷擔者,民無老 少,皆出拜辭,號哭聞於數十里。東昏時,拜中散大夫, 還鄉里。高祖踐祚,乃輕舟出詣闕,仍辭還東。高祖詔 曰:「中散大夫范述曾,昔在齊世,忠直奉主,往蒞永嘉, 治身廉約,宜加禮秩,以厲清操。可大中大夫」,賜絹二 十疋。述曾生平得俸祿,皆以分施,及老遂壁立無所 資。以天監八年卒,時年七十九。注《易》文言,著雜詩賦 數十篇。

伏暅

按《梁書良吏傳》:「暅字元耀,曼容之子也。幼傳父業,能 言元理,與樂安任昉、彭城劉曼俱知名。起家齊奉朝 請,仍兼太學博士,尋除東陽郡丞,秩滿為鄞令。時曼 容已致仕,故頻以外職處暅,令其得養焉。齊末,始為 尚書都官郎,仍為衛軍記室參軍。高祖踐祚,遷國子 博士,父憂去職。服闋,為車騎諮議參軍,累遷司空長」 史、中書侍郎、前軍將軍,兼《五經》博士,與吏部尚書徐 勉、中書侍郎周捨總知「五禮」事。出為永陽內史,在郡 清潔,治務安靜。郡民何貞秀等一百五十四人詣州 言狀,湘州刺史以聞。詔勘有十五事為吏民所懷,高 祖善之,徵為東陽太守。在郡清恪,如永陽時。民賦稅 不登者,輒以太守田米助之。郡多麻「苧,家人乃至無 以為繩。」其厲志如此,屬縣始新,遂安、海寧並同時生 為立祠。徵為國子博士,領長水校尉。時始興內史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