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04 (1700-1725).djvu/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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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仁也,勢也。勢如此其急,而古之君獨武王然者,何 也?人皆知一身之勢,而武王知天下之勢也。夫不知 一身之勢者,一身危;而不知天下之勢者,天下不危 乎哉?秦之保關中,自以為子孫萬世帝王之業,而陳 勝、吳廣乃楚人也。由此觀之,天下之勢,遠近如一。然 以吾言之,近之可憂,未若遠之可憂之深也。近之官 吏賢耶,民譽之歌之;不賢耶,譏之謗之譽歌。譏謗者 眾則必傳,傳則必達於朝廷,是官吏之賢否易知也。 一夫不獲其所,訴之刺史,刺史不問,則裹糧走京師, 緩不過旬月,撾鼓叫號,而有司不得不省矣。是民有 冤易訴也。吏之賢否易知,而民之冤易訴,亂何從始 耶?遠方之民,雖使盜跖為之郡守,檮杌、饕餮為之縣 令,郡縣之民群嘲而聚罵者,雖千百為輩,朝廷不知 也。白日執人於市,誣以殺人,雖其兄弟妻子聞之,亦 不過訴之刺史。不幸而刺史又抑之,則死且無告矣。 彼見郡守、縣令據案執筆,吏卒旁列,箠械滿前,駭然 而喪膽矣。則其謂京師天子所居者,當復如何?而又 行數千里,費且百萬,富者尚或難之,而貧者又何能 乎?故其民常多怨而易動。吾故曰:「近之可憂,未若遠 之可憂之深也。」國家分十七路,河朔、陝右、廣南、川峽 實為要區。河朔、陝右,二鹵之防,而中國之所恃以安; 廣南、川峽,貨財之源而河朔、陝右之所恃以全。其勢 之輕重何如哉?曩者,北胡驕恣,西寇悖叛,河朔、陝右 尤所加恤。一郡守、一縣令,未嘗不擇。至於廣南、川峽 《則例》,以為遠官審官,差除取具,臨時竄謫量移,往往 而至。凡朝廷稍所優異者,不復官之廣南、川、峽,而其 人亦以廣南、川、峽之官為失職。庸人無所歸,故常聚 於此。嗚呼!知河朔、陝右之可重,而不知河朔、陝右之 所恃以全之尤不可輕。是欲富其倉而蕪其田,倉不 可得而富也。矧其地控制南夷氐蠻,最為要害。土之 所產,又極富夥。明珠、人貝、紈錦、布帛,皆極精好。陸負 水載,出境而其利百倍。然而關譏門征、僦雇之費,非 百姓私力所能辦。故貪官專其利,而齊民受其病。不 招權,不鬻獄者,世俗遂指以為廉吏矣。而招權鬻獄 者,又豈盡無?嗚呼!吏不能皆廉,而廉者又止如此,是 斯民不得「一日安也。方今賦取日重,科斂日煩,罷弊 之民不任,官吏復有所規求於其間矣。淳化中,李順 竊發於蜀,州郡數十,望風奔潰。近者智高亂廣南,乘 勝取九城如反掌。國家設城池,養士卒,蓄器械,儲米 粟,以為戰守備,而凶豎一起,若涉無人之境者,吏不 肖也。」今夫以一身任一方之責者,莫若漕刑。廣南川 峽既為天下要區,而其中之郡縣又有為廣南川峽 之要區者,其牧宰之賢否,實一方所以安危,幸而賢, 則已。其戕民黷貨,的然有罪可誅者,漕刑固亦得以 舉劾。若夫庸陋巽懦、不才而無過者,漕刑雖賢明,其 勢不得易置,此猶敝車躄馬而求僕夫之善御也。郡 縣有敗事,不以責漕刑則不可,責之則彼必曰:敗事 者某所,治,某所者某人也,吾將何所歸罪?故莫若使 漕刑自舉其人而任之。他日有敗事,則謂之曰:「爾謂 此人堪此職也,今不堪此職,是爾欺我也。」責有所任, 罪無所逃,然而擇之得其人者蓋寡矣。其餘郡縣,雖 非一方之所以安危者,亦當詔審官,俾勿輕授。贓吏 冗流,勿措其間,「則民雖在千里外,無異於處畿甸中 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