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04 (1700-1725).djvu/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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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衡州府志》:「春號望奎,福建惠安人,萬曆丁未進士。 四十一年由兵部屯田司郎中來守衡。先是衡錢法 不行,公力為疏通,民甚便之。嘉靖乙卯,前守胡公絕 湘,造浮梁以通行者。未幾圮毀,自是議者緘口,公毅 然修復,度兩岸相距百二十丈有奇,造船七十餘艘, 上覆以版,中緪以鐵索,兩旁衛之,楯費中金二千餘」 兩,皆出自節羨,不支公帑一錢,民間不擾,始不病涉。 已又議捐京絹,議改南餉,議設官舫,以省驛馬。會有 中梗之者,而公惓惓愛民之意亦已至矣。他若振興 士類,每月俱有課程,凡所賞拔,皆成名士。在任三年, 本府縉紳連名保陞湖南督學。撫按為具題,不報。尋 陞副使去任。

鄧以誥

按《南昌郡乘》,以誥字汝欽,新建人。嘉靖鄉舉。年十九, 勵志學問,與其弟以讚家庭切劘力以不愧屋漏為 期。授建陽儒學教諭,見其地,遍書「朱文公學顏子之 學,志伊尹之志」語,問何處下手,無應者,乃朂以遵四 勿之訓,嚴一介之操,咸悅服。鳩工遷學,費至數千金, 未嘗煩有司。陞廣東博羅知縣。邑恆燠,民多病癩,病 輒傳染。癩恃人莫敢近,輒乘病攫奪。以誥下車,適七 里驛,有山勢甚磅礡,諸癩三百人群聚其間,男子擔 負至者,輒搶,女子至,輒執而淫之。以誥震怒曰:「癩本 天刑,不悔過,又公然以強奸強盜犯大辟耶?」諸遇癩 者,任持長鎗刀直拒之。癩見所懸示,猶不為意。以誥 乃佯募壯夫,約日驅縛三百人,盡沉之江,於是癩一 夕遁去。奏最,遷刑部主事。以誥曰:「比王文成論學之 署,敢以聽斷而忘夙夜自考乎?」是時有投匿名言鄭 貴妃危太子事,題曰《續憂危紘議》。輔臣一貫誣少宗 伯郭正域為之,連及部郎于玉,禍且不測。以誥密言 於司寇曰:「妖書所坐無左証,欲以莫須有殺天下士, 非法之平也。」言甚迫切,竟得從末減集。大成時亦在 刑部獄。大成者,閩人,挾奇術遊京師,巨璫欲傳其術, 不能得,亦以妖書事羅織之。大成晝行城市,夜宿囹 圄如故,曰:「尋當有白我者。」以誥察非辜,論出之。大成 請以其術相傳,炫爚奇祕,幻化百端。以誥謝去,不為 動。已而曰:「無以酬生成,除夕當召文昌預報闈中題 耳。」以誥怒,立叱之曰:「國家二百餘年,惟此一線公道, 令可詭獲,是教人以不忠矣。」遂仍禁之。萬曆甲辰,擢 衡州守,郴大饑,饑民萬餘人闌入礦山為盜,格殺官 兵。鄒參知學柱議大舉進勦,以誥曰:「此愚民為救饑 計,非敢為亂也。當一面持檄招安,俟其解散,徐賑之。」 賊得檄,果如約解散。俄常寧又大饑,黔徒誘饑民數 萬復入礦為盜,參知欲以前所治郴盜策治之,以誥 曰:「事安可膠柱?饑民所以敢於復為盜者,度吾又必 招安之也。」乃遣揮使姚應禎、劉光先、范邦垣等,率銳 卒,出其不意,直趣至寧。凡七閱月,罪人斯得梟首惡 三十輩,餘黨悉散,於是流亡麇集,乃大發倉賑之,寧 境以平。衡有富人歐揖之,相之兄弟,用賂得官,別駕 某憾其不以厚餽交,適攝刑篆,遂竄兩人名於惡籍 中。上直指論揖戍滇,相戍閩。以誥乘間白其冤於憲 副甘來。來曰:「歐殊富,出之恐人言無以自明。」以誥曰: 「明公但論應出與否,不必難其富也。必原憲而後生 之,則溫飽之家盡危矣。」來遂下郡覆讞,以誥卒並釋 之。在衡三年報政,遂上疏引疾致仕。前後居官廉甚, 所入俸悉以周恤故舊。常言:「吾每從一箑一履調御, 此心視一切真土苴也。」里居時,每旱暵有祈,霖雨有 禱,必斷除葷茹,竭誠為眾請命。歸田里數十年,鄉邑 賴以無歉。著《衡州府志》《會心編》《澹臺祠講章》及《遺稿》 一卷。

范可奇

按《紹興府志》:「可奇字士穎,會稽人。萬曆甲戌進士。以 刑部郎出守黃州府。歲額輸絹,民以土不宜蠶,率轉 貿旁郡。可奇見廨內有桑,試之與吳越無異,於是廣 課其民,或應得笞杖者,亦以種桑為贖。三年而密陰 被野,且授以蠶書,黃之有蠶自此始。歲大祲,殫力救 之,終未能濟。故事,南漕達於京者,至黃受代。可奇曰: 『荒策在是矣。今時方夏,夏貸而秋償之,不過滯漕舟 三月耳』。」大吏未許,可奇請身其咎,遂以羨米數千石 為救荒計。陞廣西副使。獠人倚險為患,乃率兵伐木 開道,平其巢穴。北陀峒蠻搆亂,群議勦之。可奇發單 使往諭,即受約束。由是威信遠聞,諸蠻無復反側者。 而積勞成疾,方視事,卒於公座。

應檟

按《武進縣志》:「檟字子材,浙之遂昌人。進士來守郡,性 廉峭,才亦明敏。御史行部,郡守進見,必長跪,檟獨據 憲綱長揖。一日,與蘇、松二府謁御史,檟適中立,如架 筆山。御史曰:『膝下有金乎』?檟曰:『腰間有金耳』。御史微 曰:『非應檟,乃筆架也』。人遂稱為應筆架。初,周文襄巡 南畿,議以羨餘糧代雜供備賑,歲久弊叢,逋負乾沒」 無復。文襄立法意,檟銳意釐正,定為本折二征,官民 二則。議以十歲為率,歲輸有正額,一稅糧,二議役,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