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四百三十五卷目錄
將帥部彙考五
皇清一
官常典第四百三十五卷
將帥部彙考五
皇清一
《大清會典》八旗官制:
國初設立八旗:曰《鑲黃》、曰《正黃》、曰《正白》、曰《正紅》、曰
鑲白,曰鑲紅,曰正藍,曰鑲藍。分八旗為兩翼,左翼則鑲黃、正白、鑲白、正藍,右翼則正黃、正紅、鑲紅、鑲藍。又以鑲黃、正黃、正白為
上三旗。其五旗各以王、貝勒等統之。每旗又分滿洲。
《蒙古漢軍》為三旗,共二十四旗,除世職官員無定額外,今以在京及守
陵官員、開列於前。而直省駐防、備載於後、以著內外
相維之勢云
上三旗設立官員:
領侍衛內大臣,每旗二員。
內大臣,無定員 。散秩大臣,無定員。一等侍衛,每旗三十員。
二等侍衛,每旗五十員。
《三等侍衛》,每旗一百二十員。
藍翎:每旗五十員 。《後侍衛》藍翎,俱無定員。
內府佐領設立官員
護軍參領,每旗五員 。驍騎參領,每旗五員。佐領,每旗七員 。護軍校每佐領一員。《驍騎校》每佐領一員。
八旗設立官員
都統,滿洲、蒙古、漢軍,每旗一員。
護軍統領,每旗滿洲、蒙古總設一員。
提督九門步軍統領八旗,總設一員。原係職方司漢主事,專管。康熙十三年改設。
副都統,滿洲、蒙古、漢軍,每旗二員。
前鋒參領,每旗滿洲、蒙古總設二員。
護軍參領,每旗滿洲、蒙古,總設十六員。
驍騎參領,滿洲每旗五員,蒙古每旗三員,漢軍每旗五員。
佐領,滿洲、蒙古、漢軍各按壯丁多寡編設,無定額。每佐領下設佐領一員。
步軍副尉,滿洲、蒙古、漢軍,每旗一員。
前鋒侍衛,每旗滿洲、蒙古總設二員。
步軍校,滿洲、蒙古每參領舊設四員。康熙二十四年添設一員。漢軍每參領設二員。
前鋒校,每旗滿洲、蒙古,總設十二員。
護軍校,滿洲、蒙古每佐領一員。
驍騎校滿洲、蒙古、漢軍每佐領一員。
親軍校滿洲、蒙古每親軍十名,內設親軍校一員。
他庫爾使壯尼大《滿洲》每旗他庫爾使十名,內設壯尼大一員。
兩翼設立官員
前鋒統領,每翼滿洲、蒙古總設一員。
步軍總尉每翼一員
他庫爾使「噶喇大」 ,每翼一員。
管領火器、兼練大刀營漢軍官:
總管,每翼一員,或都統、或副都統兼管。
協領,每旗一員 。參領,每旗一員。
操練尉,每旗五員 。驍騎校,每旗五員。監守「白塔信砲。」
總管,八旗總設一員 ,五品官每旗一員。
京城內九門
城門尉、每門二員。滿洲官。
城門校,每門二員。滿洲官。
千總每門二員綠旗官
京城外七門
城門尉、每門一員。漢軍官。
城門校:每門一員。漢軍官。
千總,每門二員。綠旗官 ,內外十六門。原設指揮千、百戶,順治四年改為千總。
南苑門滿洲官
總管一員 ,防禦八員。
京營
京師重地。禁旅雲屯。已詳載於《武選司》。又設綠旗
官軍司詰奸禁暴之任,謂之「巡捕三營。」 具載於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