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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四百三十五卷目錄

 將帥部彙考五

皇清一

官常典第四百三十五卷

將帥部彙考五

皇清一

《大清會典》八旗官制:

國初設立八旗:曰《鑲黃》、曰《正黃》、曰《正白》、曰《正紅》、曰

鑲白,曰鑲紅,曰正藍,曰鑲藍。分八旗為兩翼,左翼則鑲黃、正白、鑲白、正藍,右翼則正黃、正紅、鑲紅、鑲藍。又以鑲黃、正黃、正白為

上三旗。其五旗各以王、貝勒等統之。每旗又分滿洲。

《蒙古漢軍》為三旗,共二十四旗,除世職官員無定額外,今以在京及守

陵官員、開列於前。而直省駐防、備載於後、以著內外

相維之勢云

上三旗設立官員:

領侍衛內大臣,每旗二員。

內大臣,無定員   。散秩大臣,無定員。一等侍衛,每旗三十員。

二等侍衛,每旗五十員。

《三等侍衛》,每旗一百二十員。

藍翎:每旗五十員 。《後侍衛》藍翎,俱無定員。

內府佐領設立官員

護軍參領,每旗五員 。驍騎參領,每旗五員。佐領,每旗七員   。護軍校每佐領一員。《驍騎校》每佐領一員。

八旗設立官員

都統,滿洲、蒙古、漢軍,每旗一員。

護軍統領,每旗滿洲、蒙古總設一員。

提督九門步軍統領八旗,總設一員。原係職方司漢主事,專管。康熙十三年改設。

副都統,滿洲、蒙古、漢軍,每旗二員。

前鋒參領,每旗滿洲、蒙古總設二員。

護軍參領,每旗滿洲、蒙古,總設十六員。

驍騎參領,滿洲每旗五員,蒙古每旗三員,漢軍每旗五員。

佐領,滿洲、蒙古、漢軍各按壯丁多寡編設,無定額。每佐領下設佐領一員。

步軍副尉,滿洲、蒙古、漢軍,每旗一員。

前鋒侍衛,每旗滿洲、蒙古總設二員。

步軍校,滿洲、蒙古每參領舊設四員。康熙二十四年添設一員。漢軍每參領設二員。

前鋒校,每旗滿洲、蒙古,總設十二員。

護軍校,滿洲、蒙古每佐領一員。

驍騎校滿洲、蒙古、漢軍每佐領一員。

親軍校滿洲、蒙古每親軍十名,內設親軍校一員。

他庫爾使壯尼大《滿洲》每旗他庫爾使十名,內設壯尼大一員。

兩翼設立官員

前鋒統領,每翼滿洲、蒙古總設一員。

步軍總尉每翼一員

他庫爾使「噶喇大」 ,每翼一員。

管領火器、兼練大刀營漢軍官:

總管,每翼一員,或都統、或副都統兼管。

協領,每旗一員   。參領,每旗一員。

操練尉,每旗五員  。驍騎校,每旗五員。監守「白塔信砲。」

總管,八旗總設一員 ,五品官每旗一員。

京城內九門

城門尉、每門二員。滿洲官。

城門校,每門二員。滿洲官。

千總每門二員綠旗官

京城外七門

城門尉、每門一員。漢軍官。

城門校:每門一員。漢軍官。

千總,每門二員。綠旗官 ,內外十六門。原設指揮千、百戶,順治四年改為千總。

南苑門滿洲官

總管一員     ,防禦八員。

京營

京師重地。禁旅雲屯。已詳載於《武選司》。又設綠旗

官軍司詰奸禁暴之任,謂之「巡捕三營。」 具載於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