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90 (1700-1725).djvu/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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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昌三年省。裁「造匠六人,針工婦人三十七人。」

文繡署。令,從六品。丞,從七品。掌繡造御用并妃嬪等 服飾,及燭籠照道花卉。

貞祐二年,止設官一員。

直長,正八品。

繡工一人,都繡頭一人,副繡頭四人,女四百九十六人,內上等七十人,次等凡四,各二十六人。

織染署:令,從六品。丞,從七品。直長,正八品。掌織紝色 染諸供御,及宮中錦綺幣帛紗縠。

文思署:

明昌七年省入「祇應司。」

令,從六品。丞,從七品。「掌造內外局分印合傘、浮圖、金 銀等,尚輦儀鸞局車具亭帳之物,并三國生日等禮 物,織染文繡、兩署金線。」直長,正八品。

明昌三年,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