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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66 (1700-1725).djvu/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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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闕里志》。太宗九年。詔孔 氏奉上絲綿顏色稅石軍役。大小差徭。並行蠲免。

世祖中統二年九月命設三氏學教授

按《元史世祖本紀》,中統二年秋九月戊辰,大司農姚 樞請以儒人楊庸教孔、顏、孟三氏子孫。東平府詳議 官王鏞兼充禮樂提舉。詔以庸為教授,以鏞特兼太 常少卿。按《姚樞傳》:世祖即位,樞改大司農。樞奏曰: 「在太宗世,詔孔子五十一代孫元措仍襲封衍聖公, 卒,其子與族人爭求襲爵,訟之潛藩。帝時曰:『第往力 學,俟有成德達材,我則官之』。」又曲阜有太常雅樂,憲 宗命東平守臣輦其歌工舞郎與樂色俎豆,至日月 山,帝親臨觀,飭東平守臣「員闕充補,無輟肄習。且陛 下閔聖賢之後,《詩》《書》不通,與凡庶等,既命洛士楊庸 選孔、顏、孟三族諸孫俊秀者教之,乞真授庸教官,以 成國家育材待聘、風動四方之美。王鏞鍊習故實,宜 令提舉禮樂,使不致崩壞。」皆從之。

至元十三年夏六月己巳以孔子五十三世孫曲阜縣尹孔治兼權主祀事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十九年。以衍聖公孔洙提舉浙東道學校事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十九年冬十一月。江南襲封 衍聖公孔洙入覲。以為國子祭酒。兼提舉浙東道學 校。就給俸祿與護持林廟。」

成宗元貞元年召五十三世孫孔治朝見命襲爵

按《元史成宗本紀》,不載 按《兗州府志》:「元貞元年,召 五十三世孫治赴闕朝見,特授中議大夫,襲封衍聖 公,給四品印。仍詔慎選師儒,訓迪三氏子孫,優其秩。 大德五年,敕賜祭田五千畝。」治之全子也,以曲阜令 受封,生子思誠,罷封。

大德二年復免孔氏子孫合納稅粟三十三石四斗二升

按《元史成宗本紀》。不載。按《闕里志》云云。

大德四年,定「衍聖公關支四品俸祿。」

按《元史成宗本紀》。不載按《闕里志》:「四年翰林國史 院准翰林學士閻中奉牒:竊惟先聖文宣王之後,自 漢以來,襲封公侯之爵,俱有食邑。歷代相仍。至唐宋 金視舊有加,各依品秩,頒支俸給。國朝有天下,累聖 崇奉。至元三十一年,今上皇帝即位,首授五十三代 孫密州知州孔治中議大夫,襲封衍聖公爵一品,散 官四品,合得俸祿,未蒙給賜。古者任官然後爵之,位 定然後祿之」,上自一品,下至司縣小吏,俱有俸給。況 朝廷崇聖人之後,既已頒降宣命,獨領虛名,未沾實 祿,豈稱爵祿相須之義?照得前代襲封,各兼他職,視 其兼職,以為俸廩之差。今既無兼職,合視散官品秩, 照依隨朝正四品例,每月幫支俸鈔,俾之有爵有祿, 以奉祭祀,益見明時尊崇聖道之意。送戶部照擬得 孔治乃先聖之後,欽受宣命,中議大夫,襲封衍聖公, 行使正四品印信,既是有爵,例應有祿。茲准翰林國 史院所舉,比依太史院同知俸例,月支中統鈔二錠, 於濟寧路就便支給。本部照得我朝自定官制以來, 無封爵食邑之例。內外百官止請所受官職之俸。參 詳國制,遵依前代盛典,既封孔治為衍聖公,授以四 品散官及四品印信,擬合比照隨朝四品官例給俸, 實為應得。咨襲封府依上關支施行。

仁宗延祐元年冬十二月己亥敕中書省定議孔子五十四代孫當襲封衍聖公者以名聞

按:《元史仁宗本紀》云云。

「延祐三年以五十四代孫孔思晦襲封衍聖公」 按《元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兗州府志》:「延祐三年以 五十四世孫思晦為中議大夫,襲封衍聖公,賜四品 印。」思晦字明道,元孝之曾孫也。初拂生二子,元孝為 長。元孝子之厚為濟寧路總管。之厚子浣為禮部尚 書,歷三世不封,以讓元用。元用傳子至孫,而浣子思 晦舉孝廉,為范陽、寧陽兩學教諭,以經學著聞。至是 仁宗即位,訪問孔子之後,乃知思晦為嫡長,故有是 命。思晦既封,因請「大修祖廟及加封啟聖王爵」,朝廷 從之。卒贈河南江北等處行中書省參知政事,追封 魯郡公。

延祐 年,添設「衍聖公府」官屬。

按《元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闕里志》:「元初,衍聖公府 止設掌書一人。延祐間,始添設管勾典籍、司樂各一 員,祿視國子監,且給管勾印,掌書祿視監寺。從衍聖 公思晦之請也。」

英宗至治二年正月敕有司卹孔氏子孫貧乏者

按:《元史英宗本紀》云云。

泰定帝泰定三年陞衍聖公秩三品

按《元史泰定帝本紀》。不載按《闕里志》。泰定三年山 東廉訪副使王鵬南言「襲封上公而秩四品,於格弗 稱。明年陞嘉議大夫。詔給三品印。」按文宗紀至順二年始給衍聖公三 品印志作泰定存疑

泰定四年春二月,進「襲封衍聖公孔思晦階嘉議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