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42 (1700-1725).djvu/19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紹興七年,以災異求直言。

按《宋史高宗本紀》:「七年二月辛丑,以日食,求直言。六 月癸未,以久旱,命中外臣庶實封言事。」

紹興十五年,以星變求言。

按《宋史高宗本紀》:「十五年夏四月戊寅,彗星出東方。 癸未,命監司郡守條上便民事宜。」

紹興三十二年五月,孝宗即位,下詔求言。

按《宋史孝宗本紀》:「紹興三十二年五月乙亥,即皇帝 位。甲申,詔中外士庶陳時政闕失。七月庚子,以雨水、 飛蝗,令侍從、臺諫條上民間利病。十二月戊辰,詔侍 從、臺諫集議當今弊事,仍命盡率其屬,使極言無隱。」

孝宗隆興元年秋七月乙巳以旱蝗星變詔侍從臺諫兩省官條上時政闕失

按:《宋史孝宗本紀》云云。

隆興二年,以水災下詔求言。

按《宋史孝宗本紀》:「二年秋七月癸丑,以江東、浙西大 水,詔侍從、臺諫、卿監、郎官、館職陳闕失及當今急務。」

乾道元年夏五月壬戌詔監司帥守講究弊事以聞按宋史孝宗本紀云云

乾道二年夏四月戊寅,以久雨,命侍從、臺諫議政刑 所宜以聞。

按:《宋史孝宗本紀》云云。

淳熙八年七月乙巳以旱蝗星變詔侍從臺諫兩省官條上時政闕失

按:《宋史孝宗本紀》云云。

淳熙九年,詔講讀官直言時政。

按《宋史孝宗本紀》:九年四月癸亥,帝覽陸贄奏議,諭 講讀官曰:「今日之政,恐有如德宗之弊者,卿等條陳 來上,無有所隱。」

淳熙十四年,下詔求言。

按《宋史孝宗本紀》:十四年「秋七月丙午,詔群臣陳時 政闕失及當今急務。己酉,詔監司條上州縣弊事、民 間疾苦。癸丑,命檢正、都司看詳群臣封事,有可行者 以聞。」

光宗紹熙二年以災異詔求直言

按《宋史光宗本紀》:「紹熙二年二月乙酉,詔以陰陽失 時,雷雪交作,令侍從、臺諫、兩省、卿監、郎官、館職各具 時政闕失以聞。五月庚申,詔侍從、經筵、翰苑官自今 並不時宣對,庶廣咨詢,以補治道。」

紹熙五年,寧宗即位,詔求直言。

按《宋史寧宗本紀》:「紹熙五年七月,即皇帝位,戊辰,詔 求直言。甲申,詔兩省官詳定應詔封事,具要切者以 聞。冬十月乙未,詔以陰陽謬盭,雷電非時,令臺諫、侍 從各疏朝政闕失以聞。」

寧宗慶元六年詔百官直言闕失

按:《宋史寧宗本紀》:慶元六年夏五月「戊辰,詔侍從、臺 諫、兩省、卿監、郎官、館職疏陳闕失及當今急務。辛未, 以久不雨,詔中外陳朝廷過失及時政利害。壬申,雨。 丁丑,詔三省、樞密院擇臣僚封事可行者以聞。」

嘉泰四年三月乙亥詔百官疏陳時政闕失

按:《宋史寧宗本紀》云云。

嘉定元年下詔求言

按:《宋史寧宗本紀》:嘉定元年「春正月辛巳,下詔求言, 閏四月丁酉,以旱詔求言。」

嘉定二年五月己未,以旱,詔群臣上封事。

按:《宋史寧宗本紀》云云。

嘉定八年。夏四月癸卯。詔中外臣民。直言時政得失 按《宋史寧宗本紀》云云。

理宗寶慶元年詔內外文武官封章言事

按《宋史理宗本紀》:「寶慶元年五月甲子,詔內外文武 大小之臣,於國政有所見聞,封章來上,毋或有隱。」

端平元年春正月庚子朔詔求直言

按:《宋史理宗本紀》云云。

嘉熙二年以災異詔求直言

按《宋史理宗本紀》:「嘉熙二年秋七月壬午,以霖雨不 止,烈風大作,詔避殿,減膳、徹樂,令中外之臣極言闕 失。」

嘉熙四年,以災異詔求直言。

按《宋史理宗本紀》:四年秋七月乙丑,詔:「今夏六月恆 暘飛蝗為孽,朕德未修,民瘼尤甚。中外臣僚其直言 闕失無隱。」「十二月丙辰,地震。己未,詔求直言。」

淳祐二年詔求直言

按,《宋史理宗本紀》:淳祐二年十一月「己亥,日南至,雷 電交作,詔避殿,減膳,求直言。」

淳祐五年以來,歲正旦日食,詔求直言。

按《宋史理宗本紀》,「五年十二月壬午,太史奏,來歲正 旦日當食。詔以是月二十一日避殿減膳,命百司講 行闕政,凡可以消弭災變者直言無隱。」

淳祐七年,詔「求直言弭旱。」

按《宋史理宗本紀》:七年五月「乙亥,御集英殿策士,詔 求直言弭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