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42 (1700-1725).djvu/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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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帝即位,拜侍中。」

《宋書武帝本紀》:「晉元興三年,高祖為使持節、都督揚 徐、兗、豫、青、冀、幽、并八州諸軍事、領軍將軍、徐州刺史。 先是,朝廷承晉氏亂政,百司縱弛,桓元雖欲釐整,而 眾莫從之。高祖以身範物,先以威禁內外,百官皆肅 然奉職,二三日間,風俗頓改。」

《孔琳之傳》:「琳之補揚州從事史,建言曰:『夫不恥惡食, 唯君子能之。肴饌尚奢,為日久矣。今雖改張是弘,而 此風未革,所甘不過一味,而陳必方丈適口之外,皆 為說目之費,富者以之示夸,貧者為之殫產,眾所同 鄙,而莫能獨異。愚謂宜粗為其品,使奢儉有中,若有 不改,加以貶黜,則德儉之化,不日而流』。」

《南史柳世隆傳》:「齊高帝踐祚,世隆進爵為公。褚彥回 曰,世隆事陛下,在危盡忠,居憂杖而後起,立人之本, 二理同極,加榮增寵,足以敦厲風俗。」

《魏書臨淮王孝友傳》:「孝友上言:今人生為皂隸,葬擬 王侯,存沒異途,無復節制。崇壯丘壟,盛飾祭儀,鄰里 相榮,稱為至孝。又夫婦之始,王化所先,共食合瓢,足 以成禮。而今之富者彌奢,同牢之設,甚于祭槃。累魚 成山,山有林木,林木之上,鸞鳳斯存。徒有煩勞,終成 委棄。仰惟天意,其或不然。請自茲以後,若婚葬過者」, 以違旨論。官司不加糾劾,即與同罪

《唐書韋挺傳》:「貞觀初,挺拜御史大夫。是時承隋大亂, 風俗薄惡,人不知教。挺上疏曰:父母之恩,昊天罔極, 創巨之痛,終身何已!今衣冠上族,辰日不哭,謂為重 喪,親賓來弔,輒不臨舉。又閭里細人,每有重喪,不即 發問,先造邑社,待營辦具,乃始發哀。至假車乘,雇棺 槨,以榮送葬。既葬,鄰伍會集,相與酣醉,名曰出孝。夫」 婦之道,王化所基,故有三日不息燭,不舉樂之感。今 婚嫁之初,雜奏絲竹,以窮宴歡,官司習俗,弗為條禁。 望一切懲革,申明禮憲。

《大唐新語》:張汯自左拾遺左授許州司戶。有侍佐自 相毆競者,汯曰:「禮,宗賢尚齒者,重耆德也。奈何耆舊 而有喧競?此牧宰之政不行耳。」汯主司戶,忝參其議, 乃舉罰刺史已下俸,行鄉飲之禮。競者慚謝而退,風 俗為之改焉。

《舊唐書穆宗本紀》:元和元年二月丙子,上觀雜妓樂 于麟德殿,歡甚。顧謂給事中丁公著曰:「比聞外間公 卿士庶,時為歡宴,蓋時和民安,甚慰予心。」公著對曰: 「誠有此事。然臣之愚見,風俗如此,亦不足嘉。百司庶 務,漸恐勞煩聖慮。」上曰:「何至于是?」對曰:「夫賓宴之禮, 務達誠敬,不繼以淫。故詩人美樂,且有儀,憐異屢舞」, 前代名士,良辰宴聚,或清談賦詩,投壺雅歌,以杯酌 獻酬,不至于亂。國家自天寶已後,風俗奢靡,宴席以 諠譁沉湎為樂,而居重位秉大權者,優雜倨肆於公 吏之間,曾無愧恥,公私相效,漸以成俗,由是物務多 廢。獨聖心求理,安得不勞宸慮乎!陛下宜頒訓令,禁 其過差,則天下幸甚。

《冊府元龜》:太和三年九月辛巳,命中使宣兩軍中尉 及諸司使內官等,不許著紗縠及綾羅等。自艱難以 來,風俗寖歸奢靡,權邪貴近,競相尚豪溢而不能制 之。帝姿性高雅,始自登極時,用服飾必以儉素為先, 思有以自近懲革,繇是孜孜以留意。其後駙馬都尉 韋處仁入見,戴夾羅巾以進。帝謂曰:「本慕卿門戶清 素,故俯從選尚。如此巾服,從他諸職為之,卿不須為 也。」

《五朝名臣言行錄》:文彥博為相,因進對言:「嘗聞德音, 以搢紳多務奔競,非裁抑之無以厚風俗。莫若稍旌 恬退之人,則躁競者自知愧恥。」

《東軒筆錄》:進士及第後,例期集一月,其醵罰錢奏宴 局什物,皆請同年分掌。又選最年少者二人為探花, 使賦詩,世謂之「探花郎。」自唐以來,牓牓有之。熙寧中, 吳人余中為狀元,首乞罷期集,廢宴席探花,以厚風 俗,執政從之。既而擢中為國子監直講,以為斯人真 可以厚風俗矣。未幾,坐受舉人賄賂而升名第事,下 御史府,至荷校參對,獄具停廢。熙寧,執政者力欲致 風俗之厚,士人多為不情之事以希合,故中以探花 為敗風俗,而身抵賕墨之罪,此不情之甚者也。 《道山清話》:神宗時,文州曲水縣令宇文之卲上書極 言時政,且言:「姦聲亂色,盈溢耳目,衢巷之中,父子兄 弟不敢肩隨,孰謂王者之都,而風俗一至」於此。神宗 乃遣一二內侍於通衢中物色民言,竟以無是事而 止。予謂縱物色得其言,如何敢舉於上前?

《清波雜志》:「五十年前宴客止一勸,今則巡杯至三勸, 則無算顛仆者相屬。」亦見風俗隨時奢儉之不侔。 《墨客揮犀》:「李侍郎性清介簡重,知杭州,惡其俗輕靡, 不事遊燕。一日微雪,遽命出郊,眾謂當召賓朋為高 會,乃獨訪林逋處士,清談至暮而歸。任中未嘗買物, 及去,惟市《白樂天集》一部而已。」

《遵堯錄》:孔延魯為右正言,法當遷官,願不遷而為其 父尚書祠部郎中致仕,勉求紫章服,帝曰:「子為父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