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22 (1700-1725).djvu/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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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太后,祕不發喪,而更徵立諸國王子,乃閉宮門,屯 兵自守。十一月丁巳,京師及郡國十六地震。是夜,中 黃門孫程等十九人共斬江京、劉安、陳達等,迎濟陰 王於德陽殿西鍾下,即皇帝位,年十一。近臣尚書以 下從輦到南宮,登雲臺,召百官。尚書令劉光等奏言: 「孝安皇帝聖德明茂,早棄天下。陛下正統,當奉宗廟, 而姦臣交搆,遂令陛下龍潛藩國,群僚遠近,莫不失 望。天命有常,北鄉不永。漢德盛明,福祚孔章。近臣建 策,左右扶翼,內外同心,稽合神明。陛下踐祚,奉遵鴻 緒,為郊廟主,承續祖宗無窮之烈,上當天心,下厭民 望,而即位倉卒,典章多缺。請條案禮儀,分別具奏。」制 曰:「可。」乃召公卿百僚,使虎賁、羽林士屯南、北宮諸門。 閻顯兄弟聞帝立,率兵入北宮。尚書郭鎮與交鋒刃, 遂斬顯弟衛尉景。戊午,遣使者入省,奪得璽綬。乃幸 嘉德殿。遣侍御史持節收閻顯及其弟城門校尉耀、 執金吾晏並下獄誅。己未,開門,罷屯兵。壬戌,詔司隸 校尉,「惟閻顯、江京近親當伏辜誅,其餘務崇寬貸。」壬 申,謁高廟。癸酉,謁光武廟。乙亥,詔益州刺史罷子午 道,通褒斜路。己卯,葬少帝以諸王禮。司空劉授免。賜 公卿以下錢穀各有差。十二月甲申,以少府河南陶 敦為司空。令郡國守相視事未滿歲者,一「切得舉孝 廉、吏。」癸卯,尚書奏請下有司收還。延光三年九月丁 酉,以皇太子為濟陰王。詔書。奏可。京師大疫。辛亥,詔 公、卿、郡守、國相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之士各一 人。尚書令以下從輦幸南宮者,皆增秩賜布各有差。 永建元年春正月甲寅,詔曰:「先帝聖德,享祚未永,早 棄鴻烈,姦慝緣間,人庶怨讟,上干和氣,疫癘為災。朕 奉承大業,未能寧濟,蓋至理之本,稽弘德惠,蕩滌宿 惡,與人更始。其大赦天下。賜男子爵,人二級,為父後; 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流民欲自占者一級;鰥、寡、孤、 獨、篤癃、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貞婦帛,人三匹。坐 法當徙,勿徙;亡徒當傳,勿傳。宗室以罪絕,皆復屬籍。 其與閻顯、江京等交通者,悉勿考。勉修厥職,以康我 民。」辛未,皇太后閻氏崩。辛巳,太傅馮石、太尉劉熹、司 徒李郃免。二月甲申,葬安思皇后。丙戌,太常桓焉為 太傅,大鴻臚朱寵為太尉,參錄尚書事,長樂少府九 江朱倀為司徒。賜百官隨輦宿衛及拜除者布各有 差。隴西鍾羌叛,護羌校尉馬賢討破之。夏五月丁丑, 詔「幽、并、涼州刺史使各實二千石以下至黃綬,年老 劣弱不任軍事者上名。嚴敕障塞,繕設屯備,立秋之 後,簡習戎馬。」六月己亥,封濟南王錯子顯為濟南王。 秋七月庚午,衛尉來歷為車騎將軍。八月,鮮卑寇代 郡,代郡太守李超戰歿。九月辛亥,初令三公、尚書入 奏事。冬十月辛巳,詔減死罪以下徙邊,其亡命贖各 有差。丁亥,司空陶敦免鮮卑犯邊。庚寅,遣黎陽營兵 出屯中山北界。告幽州刺史,「其令緣邊郡增置步兵, 列屯塞下。」調五營弩師,郡舉五人,令教習戰射。壬寅, 廷尉張皓為司空。甲辰,詔「以疫癘水潦,令人半輸今 年田租,傷害什四以上,勿收責,不滿者以實除之。」十 二月辛巳,賜王、「主、貴人、公卿以下布各有差。」

二年春正月戊申,樂安王鴻來朝。丁卯,常山王章薨。 二月,鮮卑寇遼東、元菟。甲辰,詔「稟貸荊、豫、兗、冀四州 流冗貧人,所在安業之,疾病致醫藥。」護烏桓校尉耿 葉率南單于擊鮮卑,破之。三月,旱,遣使者錄囚徒。疏 勒國遣使奉獻。夏六月乙酉,追尊諡皇妣李氏為恭 愍皇后,葬於恭北陵。西域長史班勇、敦煌太守張朗 討焉耆、尉犁、危須三國,破之,並遣子貢獻。秋七月甲 戌朔,日有食之。壬午,太尉朱寵、司徒朱倀罷。庚子,太 常劉光為太尉、錄尚書事,光祿勳許敬為司徒。辛丑, 下邳王成薨。

三年春正月丙子,京師地震,漢陽地陷裂。甲午,詔「實 覈傷害者,賜年七歲以上錢,人二千;一家被害郡縣 為收斂。」乙未,詔「勿收漢陽今年田租、口賦。」夏四月癸 卯,遣光祿大夫案行漢陽及河內、魏郡、陳留、東郡,稟 貸貧人。六月,旱,遣使者錄囚徒,理輕繫。甲寅,濟南王 顯薨。秋七月丁酉,茂陵園寢災,帝縞素,避正殿。辛亥, 使太常王龔持節告祠茂陵。九月,鮮卑寇漁陽。冬十 二月己亥,太傅桓焉免。是歲,車騎將軍來歷罷。 四年春正月丙寅,詔曰:「朕託王公之上,涉道日寡,政 失厥中,陰陽氣隔,寇盜肆暴,庶獄彌繁,憂悴永嘆,疢 如疾首。《詩》云:『君子如祉,亂庶遄已』。三朝之會,朔旦立 春,嘉與海內,洗心自新。其赦天下。從甲寅赦令以來 復秩屬籍,三年正月已來還贖。其閻顯、江京等知識 婚姻禁錮,一原除之。務崇寬和,敬順時令,遵典去苛, 以稱朕意。」丙子,帝加元服。賜王、主、貴人、公卿以下金 帛各有差。賜男子爵及流民欲占者人一級,為父後 三老、孝悌、力田人二級;鰥、寡、孤、獨、篤癃、貧不能自存 帛,人一匹。二月戊戌,詔以民入山鑿石,發洩藏氣,敕 有司檢察,所當禁絕,如建武、永平故事。夏五月壬辰, 詔曰:「海內頗有災異,朝廷修政,太官減膳,珍玩不御。 而桂陽太守文礱不惟竭忠宣暢本朝,而遠獻大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