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22 (1700-1725).djvu/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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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郡。遣丞相長史、御史中丞逐捕,以軍興從事,皆伏 辜。秋八月丁巳,大司馬、大將軍王鳳薨。

四年春正月,詔曰:「夫《洪範》八政,以食為首,斯誠家給 刑錯之本也。先帝劭農,薄其租稅,寵其強力,令與孝 弟同科。間者民彌惰怠,鄉本者少,趨末者眾,將何以 矯之?方東作時,其令二千石勉勸農桑,出入阡陌,致 勞來之。《書》不云乎?『服田力嗇,乃亦有秋』。其勗之哉!」二 月,赦天下。秋九月壬申,東平王宇薨。閏月壬戌,御史 大夫于永卒。

鴻嘉元年春二月,詔曰:朕承天地,獲保宗廟,明有所 蔽,德不能綏,刑罰不中,眾冤失職,趨闕告訴者不絕。 是以陰陽錯謬,寒暑失序,日月不光,百姓蒙辜,朕甚 閔焉。《書》不云乎?「即我御事,罔克耆壽,咎在厥躬。方春 生長時,臨遣諫大夫理等舉三輔、三河、弘農冤獄,公 卿、大夫、部刺史明申敕守相,稱朕意焉。其賜天下民 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加賜鰥、寡、孤、獨、高年帛,逋貸 未入者勿收。」壬午,行幸初陵,赦作徒。以新豐戲鄉為 昌陵縣,奉初陵,賜百戶牛酒。上始為微行出。冬,黃龍 見真定。

二年春,行幸雲陽。三月,博士行飲酒禮。有雉蜚集於 庭,歷階升堂而雊。後集諸府,又集承明殿。詔曰:「古之 選賢,傅納以言,明試以功,故官無廢事,下無逸民,教 化流行,風雨和時,百穀用成,眾庶樂業,咸以康寧。朕 承鴻業,十有餘年,數遭水旱疾疫之災,黎民婁困於 饑寒,而望禮義之興,豈不難哉!朕既無以率道,帝王 之道,日以陵夷,意乃招賢選士之路,鬱滯而不通與? 將舉者未得其人也。其舉敦厚有行義、能直言者,冀 聞切言嘉謀,匡朕之不逮。」夏,徙郡國豪桀貲五百萬 以上,五千戶於昌陵。賜丞相、御史、將軍、列侯、公主、中 二千石冢地第宅。六月,立中山憲王孫雲客為廣德 王。

三年夏四月,赦天下,令吏民得買爵賈級千錢。大旱。 秋八月乙卯,孝景廟闕災。冬十一月甲寅,皇后許氏 廢。廣漢男子鄭躬等六十餘人攻官寺,篡囚徒,盜庫 兵,自稱「山君。」

四年春正月,詔曰:「數敕有司,務行寬大,而禁苛暴,訖 今不改。一人有辜,舉宗拘繫,農民失業,怨恨者眾,傷 害和氣,水旱為災,關東流冗者眾,青、幽、冀部尤劇,朕 甚痛焉。未聞在位有惻然者,孰當助朕憂之!已遣使 者循行郡國。被災害什四以上,民貲不滿三萬,勿出 租賦。逋貸未入,皆勿收。流民欲入關,輒籍內。所之郡 國,謹遇以理,務有以全活之,思稱朕意。」秋,渤海、清河 河溢,被災者振貸之。冬,廣漢鄭躬等黨與濅廣,犯歷 四縣,眾且萬人。拜河東都尉趙護為廣漢太守,發郡 中及蜀郡合三萬人擊之,或相捕斬除罪,旬月平。遷 護為執金吾,賜黃金百斤。

永始元年春正月癸丑,太官凌室火。戊午,戾后園闕 火。夏四月,封婕妤趙氏父臨為成陽侯。五月,封舅曼 子侍中、騎都尉、光祿大夫王莽為新都侯。六月丙寅, 立皇后趙氏,大赦天下。秋七月,詔曰:「朕執德不固,謀 不盡下,過聽將作大匠萬年言,昌陵三年可成,作治 五年,中陵司馬殿門內尚未加功,天下虛耗,百姓罷 勞,客土疏惡,終不可成。朕惟其難,怛然傷心。夫過而 不改,是謂過矣。其罷昌陵及故陵,勿徙吏民,令天下 毋有動搖之心。」立城陽孝王子俚為王。八月丁丑,太 皇太后王氏崩。

二年春正月己丑,大司馬、車騎將軍王音薨。二月癸 未夜,星隕如雨。乙酉晦,日有蝕之。詔曰:「迺者龍見於 東萊,日有蝕之,天著變異,以顯朕郵,朕甚懼焉。公卿 申敕百寮,深思天誡,有可省減便安百姓者,條奏。所 振貸貧民勿收。」又曰:「關東比歲不登,吏民以義收食 貧民,入穀物助縣官振贍者,已賜直,其百萬以上加 賜爵右更,欲為吏,補三百石。其吏也,遷二等。三十萬 以上,賜爵五大夫,吏亦遷二等。民補郎。」十萬以上,家 無出租賦三歲萬錢以上,一年冬十一月,行幸雍,祠 五畤。十二月,詔曰:「前將作大匠萬年智昌陵卑下,不 可為萬歲居,奏請營作,建置郭邑,妄為巧詐,積土增 高,多賦斂繇役,興卒暴之作,卒徒蒙辜,死者連屬,百 姓罷極,天下匱竭。常侍閎前為大司農中丞,數奏昌 陵不可成;侍中衛尉長數白,宜早止徙家反故處。」朕 以長言下閎章公卿,議者皆合長計,首建至策。閎典 主省大費,民以康寧。「閎前賜爵關內侯,黃金百斤。其 賜長爵關內侯,食邑千戶,閎五百戶。」萬年佞邪不忠, 毒流眾庶,海內怨望,「至今不息。雖蒙赦令,不宜居京 師。其徙萬年、敦煌郡。」是歲,御史大夫王駿卒。

三年春正月己卯晦,日有蝕之。詔曰:「天災仍重,朕甚 懼焉。惟民之失職,臨遣太中大夫嘉等循行天下,存 問耆老,民所疾苦。其與部刺史舉惇樸遜讓有行義 者各一人。」冬十月庚辰,皇太后詔有司復甘泉泰畤、 汾陰后土雍、五畤、陳倉陳寶祠。語在《郊祀志》。十一月, 尉氏男子樊並等十三人謀反,殺陳留太守,劫略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