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21 (1700-1725).djvu/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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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尹天下之賤人也,君若欲見之,亦令召問焉,彼受 賜矣』。湯曰:『非女所知也。今有藥於此,食之則耳加聰, 目加明,則吾必說而強食之。今夫伊尹之於我國也, 譬之良醫善藥也,而子不欲我見伊尹,是子不欲我 善也』。」因下彭氏之子,不使御。

按:《呂氏春秋·順民篇》:「湯克夏而正天下,天大旱,五年 不收,湯乃以身禱於桑林,曰:『余一人有罪,無及萬夫; 萬夫有罪,在余一人。無以一人之不敏,使上帝鬼神, 傷民之命』。于是剪其髮。」「其手以身為犧牲」,用祈福 於上帝。民乃甚悅,雨乃大至。

按:《竹書紀年》:「殷商成湯。」

名《履》。湯有七名而九征,放桀於南巢而還,諸侯八譯而來者,千八百國。奇肱氏以車至,乃同尊天乙。履為天子,三讓,遂即天子位。

十八年癸亥,王即位,居亳,始屋夏社。

十九年,大旱。氐、羌來賓。

二十年,大旱。夏桀卒於亭山,禁弦歌舞。

二十一年,大旱。鑄金幣。

二十二年,大旱。

二十三年,大旱。

二十四年,大旱,王禱於《桑林》,雨。

二十五年,作《大濩樂》。初巡狩,定獻令。

二十七年,遷《九鼎》於商邑。

二十九年,陟。

按《淮南子修務訓》:「湯夙興夜寐,以致聰明。輕賦薄斂, 以寬民氓。布德施惠,以振困窮。弔死問疾,以養孤孀。 百姓親附,政令流行。」乃整兵鳴條,困夏南巢。譙以其 過,放之歷山。

按《說苑權謀篇》:「湯欲伐桀,伊尹曰:『請阻乏貢職,以觀 其動』。桀怒,起九夷之師以伐之。伊尹曰:『未可。彼尚猶 能起九夷之師,是罪在我也』。湯乃謝罪請服,復入貢 職。明年又不供貢職。桀怒,起九夷之師。九夷之師不 起,伊尹曰:『可矣』。湯乃興師伐而殘之,遷桀南巢氏焉。」

帝外丙本紀

按《史記殷本紀》:「湯崩,太子太丁未立而卒,於是迺立 太丁之弟外丙,是為帝外丙」

按:《竹書紀年》外丙

《名勝》。

元年乙亥,即位,居亳,命卿士伊尹。

二年,陟。

帝仲壬本紀

按《史記殷本紀》:「帝外丙即位二年,崩,立外丙之弟中 壬,是為帝中壬。」

按:《竹書紀年》:「仲壬。」

名庸。

元年丁丑,王即位,居亳,命卿士伊尹。

四年,《涉》。

太宗太甲本紀

按《史記·殷本紀》:「帝中壬即位四年,崩,伊尹迺立太丁 之子太甲。太甲,成湯適長孫也,是為帝太甲。帝太甲 元年,伊尹作《伊訓》,作《肆命》,作《徂后》。帝太甲既立三年, 不明,暴虐不遵湯法,亂德。於是伊尹放之于桐宮。三 年,伊尹攝,行政當國,以朝諸侯。帝太甲居桐宮三年, 悔過自責反善。于是伊尹迺迎帝太甲而授之政。帝」 太甲修德,諸侯咸歸殷,百姓以寧。伊尹嘉之,迺作《太 甲訓》三篇,褒帝太甲,稱太宗。

按:《竹書紀年》:「太甲」

名至。

十年,大饗于太廟,初祀《方明》。

按《通鑑前編》:太甲元祀,冬十有二月,伊尹祠告于先 王:「奉嗣王祇見厥祖,百官總己以聽。蒙宰伊尹乃明 言烈祖之德,以訓于王。王徂,桐宮居憂。」

二祀:「王在《桐宮》。」

三祀,冬十有二月朔,伊尹奉王歸于亳。伊尹既復政, 將告歸,乃陳戒于王。

三十有三祀,王崩,廟號「太宗。」按竹書紀年作十二年陟

帝沃丁本紀

按:《史記殷本紀》:「太宗崩,子沃丁立。帝沃丁之時,伊尹 卒,既葬伊尹於亳,咎單遂訓伊尹事,作《沃丁》。」

按:《竹書紀年》,「沃丁」

名絢。

元年癸巳,王即位,居亳,命卿士咎單。

八年,祠《保衡》。

十九年,陟。按通志作在位二十九年

按《帝王世紀》:「沃丁八年,伊尹卒,年百有餘歲,大霧三 日。沃丁葬之以天子之禮,祀以太牢,親臨喪,以報大 德。」

帝太庚本紀

按《史記·殷本紀》:「沃丁崩,弟太庚立,是為帝太庚。」 按《竹書紀年》,小庚

約按:《史記》作「太庚,名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