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20 (1700-1725).djvu/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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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主臣並使,朝廷亦兩答之。

按:《明外史瓦剌傳》:「正統四年,脫懽死,也先嗣稱太師 淮王,于是北部皆服屬也先。脫脫不花具空名,不復 相制。每入貢,主臣並使,朝廷亦兩敕答之,賜賚甚厚, 并及其妻子部長。故事,瓦使不過五十人,利朝廷爵 賞,歲增至二千餘人。屢敕不奉約,使往來多行殺掠。 又挾他部與俱,邀索中國貴重難得之物。稍不饜,輒」 造釁端,而所賜財物亦歲增。也先攻破哈密,執王及 王母,既而歸之,又結婚沙州、赤斤蒙古諸衛,破兀良 哈,脅朝鮮。邊將知必大為寇,屢疏聞,止敕戒防禦而 已。

按:《明會典》:四年,「回賜瓦剌貂鼠皮,每三箇絹一匹。使 臣人等到京續進馬俱照下等馬例。」

按《蒼霞草北虜考》:「正統四年春,敕諭其可汗脫脫不 花王曰:『朕惟我太祖高皇帝兼愛中外,待漠北尤誠 信,朕遵守不敢失。可汗聰明仁智,順天道,遣使通好, 人民安樂,此亦可汗祖宗愛民遺澤之所致也,朕甚 嘉之。今遣都指揮康能等齎書幣往致朕意。可汗宜 益敦前好,使命往來無間,華夷一家,將後嗣蒙澤可 汗,名亦千萬世不磨,可不念歟』!」仍賜可汗諸衣服器 幣,及其右丞相脫懽等皆有賜。未幾,脫懽死,子也先 嗣稱太師、淮王。太師者,虜握兵大酋號也。是時虜眾 皆服屬也先,脫脫不花徒以元裔名為君,不相臨制。 顧妻也先姊以為歡。君臣並貢,我亦各賜敕答其意, 賞賚金帛甚厚。久漸驕桀不恭,貢使初止三五人,後 乃百人,最後至三千餘人。屢賜敕戒約,毋過三百人, 不聽,我濡忍納之。使者亦暴橫,往來殺掠道路,恣要 索,稍不厭,輒造釁端。虜所請財物,亦歲歲增至。中國 所無者,我不能應。虜顧益誘雜夷與其使偕,九邊騷 驛,公私耗費。又攻哈密,執其王母,掠沙州,破兀良哈, 至脅誘朝鮮。邊將皆知其必為寇,屢疏聞,敕戒防禦 而已,不能絕也。

正統五年,改定「回賜韃靼、瓦剌」之例。

按《明會典》:「正統五年,回賜韃靼、瓦剌銀鼠皮與熟紅 絹。」

正統六年,脫脫不花及也先皆貢馬。

按《明會典》:「正統六年,脫脫不花及其太師也先貢馬。」 「也先者,脫懽子也。賜迤北太師,段絹與虜王同。其妻 每口五表裏,一等二等。數內頭目每人加賜織金綵 段一表裏,青鼠皮每二十箇,絹一匹。」使臣人等,馬分 三等,虜王、井太師馬不分等第。

正統八年,分「韃靼、瓦剌貢馬回賜」之例。

按《明會典》:「八年,太師阿魯骨馬,每匹綵段六表裏;使 臣馬,每匹四表裏,絹八匹。」

正統九年,改定「韃靼、瓦剌進馬回賜」之例。

按:《明會典》:「九年,進西馬者,每匹綵段五表裏,絹十匹; 撒哈剌,每段絹九匹。」

正統十年,定「會同館,韃靼、瓦剌市易之例。」

按:《明會典》:「會同館開市,禮部出給告示,除違禁物不 許貿易,其段絹布匹聽於街市與官員軍民人等兩 平買賣。正統十年,許買賣五日。」

正統十一年,也先攻兀良哈,遣使大同乞糧,不許 按《明外史瓦剌傳》:「正統十一年冬,也先攻兀良哈,遣 使抵大同乞糧,并請見守備太監郭敬。帝敕敬毋見 毋予糧。」

正統十四年,也先入寇,帝親征,敗績,蒙塵于土木 按《明外史韃靼傳》:正統十四年秋,也先謀大舉入寇, 脫脫不花止之曰:「吾儕服食,多資大明,何忍為此。也 先不聽,曰:『可汗不為,吾當自為』。」遂分道俾脫脫不花 侵遼東,而自擁眾從大同入。帝親征之,駕于土木,陷 焉。按《瓦剌傳》:正統十一年,也先乞糧,請見守備太 監。明年復致書宣府守將楊洪。洪以聞,敕洪禮其使 報之。頃之,其部眾有來歸者,言「也先謀入寇。」脫脫不 花止之,也先不聽。尋約諸蕃共背中國。帝詔問,不報。 時朝使至瓦剌,也先等有所請乞,無不許。而瓦剌使 來,更增至三千人,復虛其數以冒廩餼。禮部按實與 之,所請又僅得五之一。也先大愧怒。十四年七月,遂 誘脅諸蕃,分道大舉入寇。脫脫不花以兀良哈寇遼 東,阿剌知院寇宣府,圍赤城。又遣別騎寇甘州。也先 自寇大同,參將吳浩戰死貓兒莊。羽書踵至,太監王 振挾帝親征,群臣伏闕爭,不得。大同守將西寧侯宋 瑛、武進伯朱冕、都督石亨等與也先戰陽和,太監郭 敬監軍,諸將悉為所制,失律,軍盡覆,瑛、冕死,敬伏草 中免。亨奔還。車駕及大同,連日風雨甚,又軍中常夜 驚人,恟懼。郭敬密言于振,始旋師。車駕還次宣府,敵 眾襲軍後,恭順侯吳克忠拒之,敗沒。成國公朱勇、永 順伯薛綬以四萬人繼往,至鷂兒嶺,伏發,亦盡陷。次 日至土木,諸臣議入保懷來,振顧輜重,遽止。也先遂 追及土木,地高,掘井二丈不得水,汲道已為敵據,眾 渴,敵騎益增。明日,敵見大軍止不行,偽退。振遽令移 營。而南軍方動,也先集騎四面衝之,士卒爭先走,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