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19 (1700-1725).djvu/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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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疆界」 、敦禮義之為久長也,如此復之,非獨善為之辭,理亦當如是也。

宣帝時,議者多曰:匈奴為害日久,可因其壞亂,舉兵 滅之。詔問御史大夫蕭望之,對曰:「《春秋》晉士丐帥師 侵齊,聞齊侯卒,引師而還。君子大其不伐喪,以為恩 足以服孝子,誼足以動諸侯。前單于慕化鄉善,遣使 請求和親,海內欣然,夷狄莫不聞。不幸為賊臣所殺, 今而伐之,是乘亂而幸災也。彼必奔走遠遁,不以義 動兵,恐勞而無功。宜遣使者弔問,輔其微弱,救其災 患。四夷聞之,咸貴中國之仁義。如遂蒙恩得復其位, 必稱臣服從,此德之盛也。」上從其議。

臣按:天地間有華夷,猶天之有陰陽,有此必有彼,決無滅絕其類之理,況其族屬非一類,此一類衰矣而彼一類又起,「聖王知其然,故其待夷狄也,唯存吾有常之心,而不幸其無常之災」 ,此中國之仁義所以為可貴也。

成帝河平二年,匈奴遣右皋林王伊邪莫演奉獻罷 歸,自言欲降,即不受我,我自殺,終不敢還。使者以聞, 下公卿議。議者或言宜如故事受其降。谷永、杜欽以 為漢興,匈奴數為邊害,故設金爵之賞以待降者。今 單于稱臣朝賀,無有二心,接之宜異于往時。今既享 其聘貢之質,更受其逋迯之臣,是貪一夫之得而失 一國之心,擁有罪之臣而絕慕義之君也。假令單于 初立,欲委身中國,未知利害,使之詐降,以卜吉凶,受 之虧德沮善,令單于自疏,不親邊吏;或者設為反間, 欲因而生隙,受之適合其策,使得歸曲而責直。此誠 邊境安危之原,師旅動靜之首,不可不詳也。不如不 受,以明日月之信,抑詐諼之謀,懷附親之心便。

臣按:谷永、杜欽此議得帝王以誠信待夷狄之道,後世邊夷來貢而降有與此事相同者,宜準此以為法。

光武建武二十八年,北匈奴遣使貢馬及裘,更乞和 親,并請音樂。又求率西域諸國胡客俱獻見。帝下三 府議酬答之宜,司徒掾班彪曰:「臣聞孝宣帝敕邊守 尉曰:『匈奴大國多變詐,交接得其情則卻敵折衝,應 對失其數則反為輕欺。今北匈奴見南單于來附,懼 謀其國,故數乞和親。又遠驅牛馬與漢合市,重遣名』」 王,多所貢獻,斯皆外示富彊,以相欺誕也。臣見其獻 益重,知其國益虛,歸親愈數,為懼愈多。然今既未能 助南,則亦未宜絕北。羈縻之義,禮無不答,謂可頗加 賞賜,略與所獻相當,報答之辭,令必有所適。

臣按:孔子言「不逆詐、不億不信」 ,抑亦先覺之為賢,此非但可施于待人處事,雖中國之待夷虜亦莫不然。班彪之處北匈奴,蓋有得于先覺之道者矣,其所立槁草,委曲明盡,可為後世代言者法。

班固曰:「和親之論,發于劉敬。」是時天下初定,新遭平 城之難,故從其言,約結和親,賂遺單于,以救安邊境。 孝惠、高后時遵而不違,匈奴寇盜不為衰止,而單于 反以加驕倨。逮至孝文,與通關市,妻以漢女,增厚其 賂,歲以千金,而匈奴數背約束,邊境屢被其害。是以 文帝中年,赫然發憤,遂躬戎服,親御鞍馬,從六郡良 家材力之士馳射上林,講習戰陳,聚天下精兵,軍于 廣武,顧問馮唐,與論將帥,喟然歎息,思古名臣,此則 和親無益,已然之明效也。仲舒親見四世之事,猶欲 復守舊文,頗增其約,以為「義動君子,利動貪人。如匈 奴者,非可以仁義說也,獨可以厚利結之于天耳。故 與之厚利以沒其意,與盟于天以堅其約,質其愛子 以累其心,匈奴雖欲展轉,奈失重利何?奈欺上天何? 奈殺愛子何?夫賦斂行賂,不足以當三軍之費;城郭 之固,無以異于貞士之約,而使邊城守境之民,父母 緩帶,稚子咽哺,胡馬不窺于長城,而羽檄不行于中 國,不亦便于天下乎!」察仲舒之論,考諸行事,乃知其 未合于當時,而有闕「于後世也。當孝武時,雖征伐克 復,而士馬物故亦略相當,雖開河南之野,建朔方之 郡,亦棄造陽之北九百餘里。匈奴人民每來降漢,單 于亦輒拘留漢使以相報復。其桀驁尚如斯,安肯以 愛子而為質哉?」此不合當時之言也。若不置質,空約 和親,是襲孝文既往之悔,而長匈奴無已之詐也。夫 邊境不選守境武略之臣,修障隧備塞之具,厲長戟 勁弩之械,恃吾所以待邊寇而務賦斂于民,遠行貨 賂,割剝百姓以奉寇讎,信甘言,守空約,而幾胡馬之 不窺,不已過乎?夫規事建議,不圖萬世之利,而媮恃 一時之事者,未可以經遠也。

臣按:班固引董仲舒之言和親,謂其不圖萬世之利而媮恃一時之事,斷之曰「仲舒之言漏」 ,信乎其漏也。仲舒此言蓋與賈生五餌之說略同,其言與之厚利和親,後世亦有用之以弭禍息爭者矣,然終無益焉。唐人之遣公主、宋人之納歲幣,徒費民財、損國威,其後效果何如也?後之人尚鑒之哉。

《修攘制御之策》

漢文帝時,太子家令晁錯言:「臣聞用兵臨戰,合刃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