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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17 (1700-1725).djvu/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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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至。仍以納剌丁充達魯花赤,佩虎符,往來安南國中。

中統四年,安南遣使奉表入謝。

按《元史世祖本紀》不載。按《安南本傳》:「四年十一月, 納剌丁還,光昺遣楊安養充員外郎,及內令武復桓、 書舍阮求、中翼郎范舉等奉表入謝。帝賜來使玉帶、 繒帛、藥餌、鞍轡有差。」

至元二年秋七月癸亥安南國王陳光昺遣使奉表來貢甲子詔賜光昺至元三年曆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按安南本傳。至元二年七 月。使還。復優詔答之。仍賜曆。及頒改元詔書。

至元三年,安南遣使上表三通。

按《元史世祖本紀》,不載按《安南本傳》:「三年十二月, 光昺遣楊安養上表三通,其一進獻方物,其二免所 索秀才工匠人,其三願請納剌丁長為本國達魯花 赤。」

至元四年九月戊申,安南國王陳光昺遣使來貢,優 詔答之。庚戌,遣雲南王忽哥赤鎮大理、鄯闡、茶罕章、 赤禿哥兒、金齒等處,詔撫諭吏民。又詔諭安南國,「俾 其君長來朝,子弟入質,編民,出軍役,納賦稅,置達魯 花赤統治之。」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按安南本傳。「四年九月使 還答詔許之。仍賜光昺玉帶、金繒、藥餌、鞍轡等物。」未 幾復下詔諭以六事:一君長親朝。二子弟入質。三編 民數。四出軍役。五輸納稅賦。六仍置達魯花赤統治 之。十一月又詔諭光昺。以其國有回鶻商賈。欲訪以 西域事。令發遣以來。是月詔封皇子為雲南王。往鎮 大理、鄯闡、《交趾》諸國。

至元五年,賜安南國錦繡及其群臣有差。又詔雲南 王忽哥赤統兵同安南征占城、真臘二國。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五年九月「庚申,賜安南國王 陳光昺錦繡,及其諸臣有差。己丑,詔諭安南,陳光昺 來奏稱,占城、真臘二寇侵擾,已命卿調兵與不千併 力征討。今復命雲南王忽哥赤統兵南下,卿可遵前 詔,遇有叛亂不庭為邊患者,發兵一同進討,降服者 善為撫綏」按《安南本傳》,五年九月,以忽籠海牙代 納剌丁為達魯花赤,張庭珍副之。復下詔徵商賈回 鶻人。

至元六年十一月庚午。安南國王陳光昺遣使來貢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按《安南本傳》。六年十一月 「光昺上書陳情言商旅回鶻一名伊溫。死已日久。一 名婆婆。尋亦病死。又據忽籠海牙謂陛下。須索巨象 數頭。此獸軀體甚大。步行甚遲。不如上國之馬。伏候 敕旨。於後貢之年當進獻也。」又具表納貢。別奉表謝。 賜西錦幣帛藥物。按《張庭珍傳》:至元六年,安南入 貢不時,以庭珍為朝列大夫、安南國達魯花赤,佩金 符,由吐蕃、大理諸蠻至于安南。世子光昺立,受詔,庭 珍責之曰:「皇帝不欲以汝土地為郡縣,而聽汝稱藩, 遣使喻旨,德至厚也。王猶與宋為唇齒,妄自尊大,今 百萬之師圍襄陽,拔在旦夕,席卷渡江,則宋亡矣,王 將何恃?且雲南之兵,不兩月可至汝境,覆汝宗祀,有 不難者,其審謀之。」光昺惶恐,下拜受詔。既而語庭珍 曰:「聖天子憐我,而使者來多無禮。汝官朝列,我王也, 相與抗禮,古有之乎?」庭珍曰:「有之。王人雖微,序於諸 侯之上。」光昺曰:「汝過益州,見雲南王拜否?」庭珍曰:「雲 南王,天子之子。汝蠻夷小邦,特假以王號,豈得比雲 南王?況天子命我為安南之長,位居汝上耶?」光昺曰: 「既稱大國,何索吾犀象?」庭珍曰:「貢獻方物,藩臣職也。」 光昺無以對,益慚憤,使衛兵露刃環立,以恐庭珍。庭 珍解所佩弓刀,坦臥室中,曰:「聽汝何為?」光昺及群下 皆服。明年,遣使隨庭珍入貢。庭珍見帝,以所對光昺 之言聞。帝大悅,命付翰林承旨王磐紀之。

至元七年十一月,安南國王陳光昺遣使來貢,優詔 答之。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按安南本傳:「七年十一月 中書省移牒光昺,言其受詔不拜,待使介不以王人 之禮,遂引《春秋》之義以責之,且令以所索之象與歲 貢偕來。又前所貢藥物品味未隹所徵,回鶻輩託辭 欺誑。自今已往其審察之。」

至元八年,安南王陳光昺復《書辨對》。

按《元史世祖本紀》不載按《安南本傳》:八年十二月 光昺復書言:「本國欽奉天朝,已封王爵,豈非王人乎? 天朝奉使復稱王人,與之均禮,恐辱朝廷。況本國前 奉詔旨命依舊俗,凡受詔令奉安于正殿而退避別 室,此本國舊典禮也。」來諭索象前,恐忤旨故依違未 敢直對。實緣象奴不忍去家,難於差發。又諭索儒醫 工匠,而陪臣黎仲佗等陛見之日,咫尺威光,不聞詔 諭。況中統四年已蒙原宥,今復諭及,豈勝驚愕,惟閣 下其念之。

至元九年。以葉式捏為安南達魯花赤。李元副之 按《元史世祖本紀》。不載按安南本傳云云。

至元十年正月,安南使者還,言「陳光昺受詔不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