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16 (1700-1725).djvu/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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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按《明外史安定傳》:「永樂十年,安定頭目多來朝,擢千

戶三郎等三人為指揮僉事,餘授官有差,并賜本衛 指揮同知哈三等銀幣。未幾,指揮朵兒只束來朝,願 納差發馬五百匹,命河州衛指揮康壽往受之。壽言, 罕東必里諸衛納馬,其直皆河州軍民運茶與之。今 安定遼遠,運茶甚」難,乞結以布帛。帝曰:「諸番市馬用 茶,已著為例。今姑從所請,後仍給茶。」於是定制,上馬 給布帛各二匹,以下遞減。三年,哈三等遣使來貢,奏 舉頭目撒力如藏卜等為指揮等官,且請歲納孳畜 什一。並從之。

永樂十一年,封舊安定王子撒兒只失加之子亦攀 丹為安定王,賜之印誥。

按《明外史安定傳》:「初,安定王之被殺也,其子撒兒只 失加為其兄所殺,部眾潰散,子亦攀丹流寓靈藏。永 樂十一年五月,率眾入朝,自家陳難,乞授職。帝念其 祖率先歸附,令襲封安定王,賜印誥,還治其地,自是 朝貢不輟。」

仁宗洪熙元年以安定指揮哈三曲先指揮散即思等劫掠詔使命都指揮李英等討之

按《明外史安定傳》:「永樂二十二年,中官喬來喜、鄧誠 使烏斯藏,次畢力木江黃羊川,安定指揮哈三孫散 哥及曲先指揮散即思等率眾邀劫之,殺朝使,盡奪 駝馬幣物而去。仁宗大怒,敕都指揮李英偕康壽等 討之。英等率西寧諸衛軍及隆奔國師賈失兒監藏 等十二番族之眾,深入追賊,賊遠遁。英等逾崑崙山」, 西行數百里,抵雅令闊之地,遇安定賊,擊敗之,斬首 四百八十餘級,生擒七十餘人,獲駝馬牛十四萬有 奇。曲先賊聞風遠竄,追之不及而還。英以此封會昌 伯,壽等皆進秩。大軍既旋,指揮哈三等懼罪,不敢還 故地。

宣宗宣德元年遣官招諭安定諸酋

按《明外史安定傳》:「安定諸酋遠竄,宣德元年,帝遣官 招諭之,復業者七百餘人。帝並賜綵幣表裡,以安其 反側。」

宣德三年,賜「安定及曲先西衛官誥命」

按《明外史安定傳》:「宣德三年春,賜安定及曲先衛指 揮等官五十三人誥命。初,大軍之討賊也,安定指揮 桑哥與罕東衛軍同奉調從征罕東,違令不至。其所 轄板納簇,瞰桑哥軍遠出,盡掠其部內廬帳畜產。事 聞,降敕切責,令速歸所掠,違命則發兵進討。已,進桑 哥都指揮僉事。」

英宗正統元年遣官獎諭安定王及指揮桑哥等

按《明外史安定傳》:「『正統元年,遣官齎敕諭安定王及 桑哥曰:我祖宗時,爾等順天命,尊朝廷,輸誠劾力,始 終不替。朝廷恩賚,亦久而弗渝。肆朕嗣位,爾等復遵 朝命,約束部下,良用爾嘉。茲特遣官往諭朕意,賜以 幣帛,宜益順天心,篤忠誠,保境睦鄰,永享太平之福』。 正統三年,桑哥卒,以其子那南奔嗣。」

按《明外史安定傳》:「正統三年,桑哥卒,其子那南奔嗣 職。」

正統九年,安定那南奔掠曲先人畜,詔戒諭還之 按《明外史安定傳》:「正統九年,那南奔率眾掠曲先人 畜,朝廷遣官諭還之。不奉命,反劫其行李。帝怒,敕責 安定王追理。王既奉命,又陳詞乞憐,帝乃宥之,而諭 以保國睦鄰之義。」

正統十一年,安定王亦攀丹卒,子領占幹些兒襲。 按《明外史安定傳》:「正統十一年冬,亦攀丹卒,子領占 幹些兒襲。時王年幼,叔父指揮同知輟思泰巴佐理 國事,其同儕多不相下,王遣之入朝,奏請量加一秩, 乃擢都指揮僉事。」

天順三年安定遣使來貢

按《明會典》:「天順三年,安定遣使貢駝馬。安定王十日 下程一次。每十人羊一隻,鵝四隻,雞八隻,酒五十瓶, 米一石,麪二十五斤,果子四色,蔬菜、廚料。」

孝宗弘治三年安定王卒子千奔嗣

按《明外史安定傳》:「弘治三年,領占幹些兒卒,子千奔 襲,賜齎糧麻布,諭祭其父。先是哈密忠順王卒,無子, 廷議安定王與之同祖,遣官擇一人為其後,安定王 不許。至是訪求陝巴於安定,冊為忠順王,命千奔遣 送其家屬。千奔怒曰:『陝巴不應嗣王爵,爵應歸綽兒 加。綽兒加者,千奔弟也,且邀厚賞』。」兵部言:陝巴實忠 「順王之孫,素為國人所服。前哈密無主,遣使取應立 者,綽兒加自知力弱,不肯往。今事定之後,乃爾反覆, 所言不可從。」陝巴迄得立,然千奔以立,非己意。後哈 密數被寇,竟不應援。

弘治十年,安定遣使來貢「駝馬。」

按《明會典》云云。

武宗正德 年蒙古亦不剌阿爾禿廝大掠青海安定遂殘

按《明外史安定傳》:「正德時,蒙古大酋亦不剌阿爾禿 廝侵青海,縱掠鄰境,安定遂殘破,部眾散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