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15 (1700-1725).djvu/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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敕:「尚覽鑠論。莫陵悉繼等至,省所陳奏,朕具悉之。」國 家與大蕃,親則舅甥,義則鄰援,息人繼好,固是恆規。 朕嗣位君臨,思安兆庶,常以信讓為事,不以爭競為 心,區域雖殊,覆育寧別。贊普天資仁德,惡殺好生,與 朕同心,重修舊好。會蕃漢將相告天地神祗,約誓事 之言,至嚴至重,大信一立,義無改移。所請奉《天盟書》, 「勒於清水碑石,審詳事理,頗甚乖違。往歲賊臣稱兵, 竊據城闕,尚結贊志唯嫉惡,義在救災,頻獻表章,請 救京邑。朕以宗廟社稷,悉在上都,但平寇戎,豈惜酬 賞,遂許四鎮之地,以答收京之功。旋屬炎蒸,又多疾 疫,大蕃兵馬,便自抽歸,既未至京,有乖始望,奉天盟 約,豈合更諭。朕欲苟徇彼情,便令鐫刻,則是事非務 實,信不由衷,欺天罔神,莫大於此。凡曰通好,貴於推 誠,將垂百代之名,豈顧一時之利。但以事之去就,須 定是非,若不辨明,便成姑息,親鄰之義,豈所宜然,故 遣使臣,與卿詳議。」卿是大蕃輔佐,必當智識通明,事 理昭然,不足疑惑,儻有他見,宜具奏聞,審細研窮,須 歸至當。所論先許每「年與贊普絹綵一萬匹段者,本 來立約,亦為收京,然於舅甥之情,此乃甚為小事。二 國和好,即同一家,此有所須,彼當不恡;彼有所要,此 固合供。以有均無,蓋是常理。贊普若須繒帛,朕即隨 要支分,多少之間,豈拘定限。假使踰於萬匹,亦當稱 彼所求。朕之所重者信誠,所輕者財利,思與率土,同 臻太和。想卿深體至公,務存大義,安人保境,垂美無 窮,勉思令圖,以副朕意。今遣倉部郎中兼侍御史趙 聿與來使同往,書中意有不盡,并令趙聿口宣。《尚結 贊論》,莽羅等嘗揔師徒,遠來赴難,功雖未就,義則可 嘉,其所領將士等,朕先許其賜物一萬匹段,並已排 比訖,待卿所商量指定,此使卻回,即發遣往。今各賜 卿少物,至宜領之。」

《西番傳論》
明·外史

論曰:「太祖甫定關中,即法漢光武刱河西四都、隔絕 羌胡之意,建重鎮於甘肅,以北拒蒙古,南捍諸番,俾 不得相合。又遣西寧等四衛土官與漢官參治,令之 世守,且多置茶課司,番人得以馬易茶。而部族之長 亦許其歲時朝貢,自通名號於天子。彼勢既分,又動 於利,不敢為惡。即小有蠢動,邊將以偏師制之,靡不」 應時底定。自邊臣失防,北寇得越境闌入,與番族交 通,西陲遂多事。然究其時之所患,終在寇而不在番。 故議者以太祖制馭為善。

《西番論》
葉向高

「西戎為患,自三代然矣。盛於漢,熾於唐,而馴服於明, 非向背之情異也。合則強,分則弱,勢固然耳。然當其 強也,足以抗虜,及其弱,反折而入於虜。抗虜則虜虞, 是虎爭之形也;折而入於虜則我虞,是蠶食之漸也。 是又無全利全害者也。」夫正、嘉以前,河湟之守未失, 虜不西也。自亦卜剌逋、俺荅譎,而青海為虜穴矣。負 嵎而耽耽,我其能久有羌哉?以羌合羌,尚為我患;以 虜合羌,憂方大耳。夫欲制羌命、伐虜謀,則有《高皇帝》 之神謨在,其毋泄泄然以羌予虜也。

吐蕃部紀事

《唐書李吉甫傳》:吐蕃遣使請尋盟,吉甫議:「德宗初未 得南詔,故與吐蕃盟自異。牟尋歸國,吐蕃不敢犯塞。 誠許盟則南詔怨望,邊隙日生。」帝辭其使,復請獻濱 塞亭障,南北數千里求盟。吉甫謀曰:「邊境荒阻,犬牙 相吞,邊吏按圖覆視,且不能知。今吐蕃綿山跨谷,以 數蕃紙而圖千里,起靈武,著劍門要險之地,所亡二 三百所,有得地之名而實喪之,陛下將安用此?」帝乃 詔謝贊普不納。

《大唐新語》:「唐九徵為御史,監靈武諸軍。時吐蕃入寇 蜀漢,九徵率兵出永昌郡千餘里討之,累戰皆捷。時 吐蕃以鐵索跨漾水、濞水為橋,以通西洱河,蠻築城 以鎮之。九徵盡刊其城壘,焚其二橋,命管記閭丘均 勒石於劍川,建鐵碑於滇池,以紀功焉。俘其魁帥以 還,中宗不時加褒賞,左拾遺呼延皓論之,乃加朝散」 大夫,拜侍御史,賜繡袍、金帶、寶刀,累遷汾州刺史。開 元末,《與吐蕃贊普書》云:「波州鐵柱,唐九徵鑄。」即謂此 是也。

《唐國史補》:常魯公使西番,烹茶帳中,贊普問曰:「此為 何物?」魯公曰:「滌煩療渴,所謂茶也。」贊普曰:「我此亦有。」 遂命出之,以指曰:「此壽州者,此舒州者,此顧渚者,此 蘄門者,此昌明者,此㴩湖者。」 吐蕃自貞元末失維州,常惜其險,百計復之。乃選婦 人有心者約曰:「去為維州守卒之妻,十年兵至,汝為 內應。」及元和中,婦人已育數子,蕃寇大至,發火應之, 維州復陷。

「西番呼贊普之妻為朱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