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15 (1700-1725).djvu/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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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需於爾,必酬以茶貨,未嘗暴有徵求。近聞邊將無狀,

多假朝命擾害,俾爾等不獲寧居。今特製金銅信符 頒給,遇有徵發,必比對相符始行。否則偽械至京師 罪之。」自是,需求遂絕。初,寧西番僧三剌為書,招降罕 東諸部,又建佛剎于碾白南川,以居其眾。至是來朝 貢馬,請敕護持,賜寺額。帝從所請,賜額曰:「瞿曇寺。」因 立西寧僧綱司,以三剌為都綱。又立河州番、漢二僧 綱司,並以番僧為之,給以符契。自是,其徒爭建寺,帝 輒錫以嘉名,且賜護持敕。以故番僧來者日眾。 洪武二十五年,以番兵從征,國師晉秩,給誥命。 按葉向高《蒼霞草》:洪武二十五年,建昌衛指揮使月 魯帖木兒、繹忽樂等叛,都指揮使瞿能討之。月魯帖 木兒遣人請降,能不聽,遂遁去。上命涼國公藍玉討 之,月魯帖木兒與瞿能戰,敗。玉誘執之,送京師,伏誅。

成祖永樂 年西番西寧洮岷諸族皆入朝貢設宣慰司安撫司以統諸番又以番僧為國師皆給銀印許世襲

按《明外史西番傳》:「永樂時,諸衛僧戒行精勤者,多授 剌麻禪師、灌頂國師之號,有加至大國師、西天佛子 者,悉給以銀誥,許之世襲,且令其歲一朝貢。由是諸 僧及諸衛土官輻輳京師。其他族種,如西寧十三族、 岷州十八族、洮州十八族之屬,大者數千人,少者數 百,亦許其歲一奉貢,優以宴賚。西番之勢益分,其力」 益弱,《西郵》之患亦益寡,

按《四川總志》:「永樂間又於吐蕃建立董卜韓胡等宣 慰使司,雜谷等安撫司,以統番部。茂去省近,羌民漸 被聲教,間有不逞者,可以王法繩之。惟松、疊遠在荒 服之外,彝情狡狙,難以招徠,名雖土官,實無所制,且 彝俗尚異端。故於松潘復立番僧二人為國師,曰商 巴,曰綽領,二人為禪師,曰黎巴,曰完卜。商巴事道,黎」 巴事佛,皆受銀印,令撫諭之。

宣宗宣德元年遣太監侯顯等使諸番更三歲方歸按葉向高蒼霞草云云

宣德二年,松潘諸蠻叛,都指揮韓整等討之,敗績。 按《四川總志》:「宣德二年,松潘千戶錢宏,聞有交趾之 役,憚於遠征,乃誘蠻族入寇,虛張奏報,得留不遣,蠻 人自是煽禍不解,攻圍城堡,朝廷遣都指揮韓整、高 隆調四川各衛官軍五千員名征之,至威州黃土鋪, 失利,道遂不通。」

宣德三年,都督陳懷等率師解松潘之圍,增置城堡, 班師。

按《四川總志》:「三年,命總兵都督陳懷、劉昭、參將趙安、 蔣貴等,陝西軍四萬,由洮州入松潘解圍,懷增置城 堡守備,回京,蠻猶弗靖。」

宣德八年,遣都督方正討平諸叛蠻。

按《四川總志》:「八年,復遣都督方正調四川建昌、貴州 官軍討平之。」

英宗正統四年都指揮趙諒誘國師商巴執之誣以犯邊入奏事發誅諒蠻始稍安

按《四川總志》:「正統四年,都指揮趙諒,誘執蠻長國師 商巴,以犯邊被擒。奏聞,遣都督李安征之,尋誅諒,蠻 乃服。然糧差不肯依舊矣。」

「正統五年,以河州番民有避罪逃居,藏匿逃亡,剽劫 行旅者,先行撫諭,令還所掠,違則加兵,番人皆輸服。」 按《明外史西番傳》:「正統五年,敕陝西鎮守都督鄭銘、 都御史陳鎰曰:『得奏言河州番民領占等先因避罪 逃居,結河里招集徒黨,占耕土田,不注籍納賦,又藏 匿逃亡,剽劫行旅,欲發兵討之。朕念番性頑梗,且所 犯在赦前,若遽加師旅,恐累及無辜。宜使人撫諭,令 散遣徒黨,還所掠牛羊,近即勿進,否則加兵未晚。爾 等其審之』。」番人果輸服。

正統七年,敕都督鄭銘、都御史王翱等,令諭番人「有 鈔掠焚戮寇盜者,許其自新,不則進討。」

按《明外史西番傳》:「正統七年,再敕銘及都御史王翱 等曰:『得鎮守河州都指揮劉永奏,往歲河爾官等六 族三千餘人,列營歸德城下,聲言交易,後乃鈔掠屯 軍,大肆焚戮。而著亦匝簇番人,屢於煖泉亭諸處潛 為寇盜,指揮張瑀擒獲二人,止責償所盜馬,縱之使 去。論法,瑀及永皆當究治。今姑令戴罪,爾等即遣官 偕三司堂上親詣其寨,曉以利害,令還歸所掠,許其 自新,不悛則進討。蓋馭戎之道,撫綏為先。撫之不從, 然後用兵。爾等宜體此意』。」番人亦輸服。

正統十二年,僉都御史寇深,修飭諸要害屯堡。 按《四川總志》:「十二年,僉都御史寇深,提督軍務,修飭 營堡,平治道路,於疊溪迤上,添設普安、靖彝、鎮番三 堡,又於麻答崖、青岡嘴、畫佛崖、海螺洞、萬江崖,沿山 鑿石,架木懸棧,糜費錢糧鉅萬,軍民胥困,而後人賴 其利。」

正統十四年,停西番金牌,歲遣行人四人視茶政。 按葉向高《蒼霞草》云云。

代宗景泰二年松茂二路設兵備副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