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00 (1700-1725).djvu/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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遷監察御史,即上書駁軫說。帝雖嘉之而不即行。 《河渠志》:漳河源于西山,由磁、洺州南入冀州新河鎮, 與胡盧河合流,其後變徙,入于大河。神宗熙寧三年, 詔程昉同河北提點刑獄王廣廉相視。四年開修,役 兵萬人,袤一百六十里。帝因與大臣論財用,文彥博 曰:「足財用在乎安百姓,安百姓在乎省力役。且河久 不開,不出于東則出于西,利害一也。今發夫開治,徙 東從西,何利之有?」王安石曰:「使漳河不由地中行,則 或東或西,為害一也。治之使行地中,則有利而無害。 勞民先王所謹,然以佚道使民,雖勞,不可不勉。」會京 東、河北大風。三月,詔曰:「風變異常,當安靜以應天災。 漳河之役妨農,來歲為之未晚。」中書格詔不下,尋有 旨權令罷役。程昉憤恚,遂請休退,朝廷令以都水丞 領淤田事于河上。五月,御史劉摯言:「昉等開修漳河, 凡用九萬夫,物料本不預備,官私應急,勞費百倍。逼 人夫夜役,踐蹂田苗,發掘墳墓,殘壞桑柘,不知其數。 愁怨之聲,流播道路,而昉等妄奏民間樂于工役;河 北廂軍划刷都盡,而昉等仍乞于洺州調急夫。又欲 令役兵不分番次,其急切擾攘,至于如此。乞重行貶 竄,以謝疲民。」中丞楊繪亦以為言。王安石為昉辨說 甚力,後卒開之。五年,工畢,昉與大理寺丞李宜之、知 洺州黃秉推恩有差。七年六月,知冀州王慶民言:「州 有小漳河,向為黃河北流所壅,今河已東,乞開濬。」詔 外都水監相度而已。

《五行志》:「熙寧十年七月,洺州漳河決。」

元豐七年,相州漳河決,溺臨漳縣居民。夏秋,漳、滏河 水泛溢。臨漳縣斛律口決,壞官私廬舍,傷田稼,損居 民。

《哲宗本紀》:「紹聖元年十二月己丑,漳河決溢,浸洺、磁 等州,令計置堙塞。」

《金史河渠志》:漳河:「大定二十年春正月,詔有司修護 漳河閘,所須工物,一切並從官給,毋令擾民。」

明昌二年六月,漳河及盧溝河隄決,詔命速塞之。 四年春正月癸未,有司言「修漳河隄埽計三十八萬 餘工。」詔依盧溝河例,招被水闕食人充夫,官支錢米, 不足則調礙水人戶依上支給。

《元史世祖本紀》:「中統三年八月己丑,廣濟河渠司王 允中請開邢、洺等處漳、滏、澧河達泉,以溉民田。上從 之。」

至元元年夏四月戊申,以彰德洺、磁路引漳、滏、洹水 灌田,致御河淺澀,鹽運不通,塞分渠以復水勢。 《成宗本紀》:「大德元年五月丁丑,漳河溢,損民禾稼。」 《五行志》:「仁宗延祐六年六月,河間路漳河水溢,壞民 田二千七百餘頃。」

英宗至治元年七月,彰德臨漳縣漳水溢。

《廣平府志》:「泰定帝泰定十八年,廣平縣大水,漳河注 肥鄉城。」

《元史文宗本紀》:「至順二年六月,彰德路臨漳縣漳水 決。」

《順帝本紀》:「至元三年秋七月己亥,漳河泛溢至廣平 城下。」

《五行志》:「至正十七年六月,暑雨,漳河溢。」

《青州府志》:「楊辛,高苑人。明洪武中,以歲貢知臨漳縣 事。適漳水泛溢,城郭淤陷,民被其害。辛為巨筏數百, 渡民于高阜,全活甚眾。水患既息,民相率詣縣拜曰: 『吾民活者,公之力也』。辛曰:『禦民之患,吾分內事,何以 謝為』?」

《東昌府志》:「虞鎬,餘姚人。正統四年知丘縣。先是漳河 東泛,漂沒田廬,鎬築堤捍禦,水不為害。」

《畿輔通志》:「李瓚,臨汾人也。成化間知大名府。漳、衛二 水,濴行郡邑,瓚力建浮艘,一在府南門外,一在李家 道口,二在小灘,民乃不病涉。」

《彰德府志》:「紀傑字士英,成化乙未進士,授廣平知縣。 漳河泛溢,水入城門,傑禱於神,俄而門崩塞水道,城 中遂免水患。」

《真定府志》:「劉鎰,河南羅山人。成化十四年,知南宮。性 剛果,敷政公平。時畿內大水清濁二漳為南宮害,雖 護舊堤而有司不戒,民亦慢視之。由是水由南門直 抵北城下。縣中民居、神祠學校一洗而空。公至,不勝 悲憫,乃循行四周,以倣舊規,出新意。凡民之欲占居 新城者,酌其遠近、喧寂、長短、寬隘,俾出價各有差。用」 是取材於山,鳩工於邑,瓦石、丹堊,米鹽麻枲,以類而 聚。由是廟學、壇壝、公署、倉庾、關闠、城池,舉之無遺,而 民不知其勞。

《東昌府志》:「孝宗弘治十五年,漳水決魏縣北注館陶。」 《廣平府志》:「李幹,陽城人。弘治中令肥鄉,連遭漳水,民 辦納國課甚苦,撫字催科,曲盡其道。」

武宗正德七年,漳水注肥鄉城。

呂應祥字「伯徵,雄縣人,舉人。嘉靖乙丑知恩縣,為政 知大體。漳水橫溢,漂壞田廬,應祥百方營救,民始獲 寧。捕魚拾蛤自給,終無轉徙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