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83 (1700-1725).djvu/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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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山鎮,分言之則曰四鎮;二嶽,總言之皆曰山鎮。 揚之會稽,青之沂山,幽之醫無閭,冀之霍山,固為四 鎮矣。而五嶽在虞、夏、商、周,與世有不同。《舜典》南嶽,孔 安國以為衡山,《職方》曰山鎮,曰衡山,是衡為南嶽明 矣。而《爾雅》有二說,江南衡山為南嶽,又以霍山為南 嶽。漢武帝元封五年,巡南郡,禮天柱山,號曰南嶽,是 以衡山之神遼遠,又移其神於霍山也。說者謂一山 兩名,則失之。此漢嶽之與虞、周不同也。《王制》有恆山、 衡山,而不言太華、嵩山,《舜典》有四嶽而不言中嶽。蓋 《王制》南北以山為至,東西以水為至,故五嶽言其二; 《舜典》言四方巡狩所至之地,故五嶽言其四。泰山為 東嶽,華山為西嶽,恆山為北嶽,衡山為南嶽,嵩山為 中嶽。嵩,大也,即《禹貢》之外方也,初無嶽山之名。《職方》 「山鎮有恆、有岱、有華、有衡。」不言嵩高而有嶽山,蓋周 都在五嶽之外,故以雍之吳山為嶽山。此周嶽之與 虞、夏、商不同也。故曰:「山鎮之有可辨者此也。」

五嶽總部藝文

《九誦》
嶽神      宋鮮于侁

「雲蓊蔚兮山之巔,瞻嶽靈兮望青天,巉巖崷崒兮磅 薄無垠,巃嵷嵂勃兮寧一以為仁。草木雜而羅生兮 人不可名,鳥獸蕃而走集兮虞不能知,因高錯事兮 道此躋陛,登岱勒成兮胡為而七十二君?齊余心兮 不外,高余冠兮甚偉。擷芳杜兮為衣,掇紫芝兮作佩。」 柏實兮松華,石體兮蘭英。蕙肴陳兮玉案,明水湛兮 清尊。誠拳拳兮不解,寐接神兮怳若有言。「嵩高峻極 兮生甫與申。周道將明兮宣以中興。水旱不常兮蟲 螟以災。稼穡卒荒兮民生流離。勞來安集兮之子之 功。佑此下民兮寧遺神羞。」

《正五嶽神號詔》
明·太祖

「自有元失馭,群雄鼎沸,土宇分裂,聲教不同。朕奮起 布衣,以安民為念,訓將練兵,平定華夷,大統以正。永 惟為治,必本於禮。考諸祀典,知五岳、五鎮、四海、四瀆 之封,起自唐世,崇名美號,歷代有加。在朕思之,則有 不然。夫嶽、鎮、海、瀆皆高山廣水,自天地開闢以至於 今,英靈之氣,萃而為神,必皆受命於上帝,幽微莫測, 豈國家封號之所可加?瀆禮不經,莫此為甚。至於忠 臣烈士,雖可加以封號,亦惟當時為宜。夫《禮》所以明 神人,正名分,不可僭差。」今命依古定制,凡岳鎮海瀆, 並去前代所封名號,止以山水本名稱其神,郡縣城 隍神號,一體改正。歷代忠臣烈士,亦依當時初封實 號,後世溢美之稱,皆與革去。其孔子善明先王之要 道,為天下師,以濟後世,非有功於一方一時者可比。 所有封爵宜仍其舊。庶幾神人之際,名正言順,於禮 為當。用稱朕以禮祀神之意。所有神號各開列於後: 一、五嶽稱東嶽泰山之神、南嶽衡山之神、中嶽嵩山 之神、西嶽華山之神、北嶽恆山之神、

一、五鎮稱「東鎮沂山之神,南鎮會稽山之神,中鎮霍 山之神,西鎮吳山之神,北鎮醫無閭山之神。」

一、「四海:稱東海之神,南海之神,西海之神,北海之神。」 一、「四瀆:稱東瀆大淮之神,南瀆大江之神,西瀆大河 之神,北瀆大濟之神。」

於戲!明則有《禮樂》,幽則有鬼神,其理既同,其分當正。 故茲詔示,咸使聞知。

《五嶽敘》
章潢

「粵若太極剖判,非三才無以孕百神之靈;一氣周流, 非五行不能儲萬物之秀。」是則五行三才,百神一氣, 萬物無所不在矣。故在天為五星,在地為五嶽,在人 為五臟,在物為五色,至於聲教,亦無所不備矣。有逆 順生殺,消息盈虛之理。得其道者,聖功生焉,神明出 焉。百姓日用而不知,故君子之道鮮矣。夫五嶽者,自 「融結」之始,與五行之氣并生。故其神也,「命五帝」以封 之;其祭也,「秩三公」以視之;其靈也,「惟聰明正直以司 之。」「天子歲以四立之日,各於主方而祭之」,常禮也。故 以我朝敕祀五嶽、五鎮之禮,首是編云。

《䟦五嶽圖》
前人

《五嶽》真形,未析其祕,彼圖此者,各殊其象,必有意義 存焉,或亦據五行而象其畫歟?且各奠一方,而類聚 為一圖,因取其簡便,以冠嶽鎮諸名山之首云。

五嶽總部紀事

《群輔錄》:「堯分陰陽為四時,命羲仲、和仲、羲叔、和叔為 之官,又主方岳之事,是為四岳。」

《拾遺記》:「舜命禹,疏川奠嶽,濟巨海則黿鼉而為梁,踰 翠岑則神龍而為馭。」

《書經:周官》:「六年,五服一朝。又六年,王乃時巡,考制度 于四岳,諸侯各朝于方岳,大明黜陟。」

《刀劍錄》:周昭王二年,歲次壬午,鑄五劍,各投五嶽,銘 曰「鎮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