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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78 (1700-1725).djvu/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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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皂隸四名,馬夫一名。舊額書辦一名,今奉裁。每名歲支工食銀六兩,共該工食銀三十六兩。

課程

《商稅》銀五十一兩三錢。遇閏照加

鵝趕鐵廠課銀一十二兩一錢一分。遇閏照加黑鹽井提舉司鹽課。明萬曆四十八年,御史潘濬《鹽政考》載:「黑井、復龍井、東井、琅井、阿陋等井,每年通井課銀三萬八千七十三兩一錢九分零。天啟三年,巡撫閔洪學、巡按羅汝元題準改琅井為提舉司,將原屬黑井課銀改歸徵收外,黑復、阿陋等井,共實徵銀二萬」 八千四百五十五兩二錢三分。遇閏照加。

舊額課銀一萬八千八百三兩,遇閏照加加增兵餉銀二千四百八十一兩零。此照《舊志》開載。

《皇清》每月定課銀八千兩,歲額銀九萬六千兩。《康熙》

「四年」 ,每月加增銀二千兩。康熙三十四年內奉:

旨:「黔南普安等處仍改食川鹽。」欽遵在案。滇省應除

免煎鹽三十六萬觔。該減鹽課五千七百六十兩

實徵正課加增共銀一十一萬四千二百四十兩。遇閏照加。

雜款:歲額公費銀四百八十兩;竈丁編公費銀四十三兩六錢;商稅,歲該銀一百三十一兩三錢五分;鍋滷,歲該銀七十二兩,附徵鍋滷銀十八兩;新增省店稅銀三千五百二十五兩。以上黑井,歲該應徵課款稅銀一十一萬八千五百九兩九錢五分。遇閏照加課銀九千五百二十兩,加稅銀二百九十三兩七錢五分。阿陋猴井鹽課:舊額銀六百一十三兩五錢零,今每月徵銀二百四十三兩六錢,歲額銀二千九百二十三兩二錢。遇閏照加。

雜款歲額銀四十七兩九分三釐。

琅井提舉司鹽課舊《鹽政考》:附:「黑井,歲徵銀二千四百一十八兩六分七釐。附安寧井,歲徵正額、加餉、積羨等銀,共三千八百六十四兩九錢零。天啟三年,改立提舉司,歲徵銀六千四百二十三兩八錢四分八釐。」

舊額課銀五千九百九十兩零,遇閏照加。兵餉銀四百十三兩。今每月課銀八百兩,歲額九千六百兩,遇閏照加。

雜款:舊額徵「商稅銀三十七兩六錢,鹽行銀六兩,米布屠秤行銀八兩,酒行銀五兩,協濟安寧」 銀八十九兩五錢,本井公費銀九十兩二錢,今歲額銀五百四十七兩二錢一分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