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71 (1700-1725).djvu/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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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二撮九粟

共徵地糧銀一千一百六十六兩五錢三分零八毫五絲零一微三纖四沙三塵一埃六渺七漠。

一、來賓所 原額軍餘田并丈出共稅六十四頃八十三畝四分四釐九毫五絲七忽一微三纖。

該米四百五十三石八斗四升一合四勺七抄。內:

除米一十一石一斗九升八合二勺零四撮,於隆慶二年奉文撥給白牛峒兵耕種,看守城池,例免四差,不載《全書》。

《實編》米四百四十二石六斗四升三合二勺六抄六撮。原不編本折,先年詳允幫貼均徭,不幫里兵、驛傳、兵款。

每石徵均徭銀三錢二分七釐一毫五絲,該銀一百四十四兩八錢一分零七毫四絲四忽四微七纖。一塵九埃。除荒外,

實徵熟稅五十四頃八十一畝一分五釐零「一絲零八微六纖九沙七塵八埃二渺八漠。」 熟米三百八十三石六斗八升零五勺七抄九撮八圭七粒五粟。內:

白牛峒兵種免差米九石四斗九升八合二勺零四撮。

《實編》米三百七十四石一斗八升二合三勺七抄五撮八圭七粒五粟。

該銀一百二十二兩四錢三分零五絲四忽二微六纖七塵五埃六渺二漠。

附徵屯田 :原額屯田稅三頃,每畝科米二斗,該米六十石。

每石徵折糧銀三錢,該銀十八兩。

每石徵餉銀三錢二分七釐一毫五絲,該銀一十九兩六錢二分九釐,共銀三十七兩六錢二分九釐。除荒外,

實徵熟稅二頃八十一畝五分,熟米五十六石三斗,熟折糧銀一十六兩八錢九分。

熟餉銀一十八兩四錢一分八釐五毫四絲五忽。

共銀三十五兩三錢零八釐五毫四絲五忽。存留官俸役食驛站銀八百四十二兩一錢四分。

象州

本州原額官民田地、塘共稅一千零三頃三十一畝六分零八毫七絲零一微四纖一塵三埃,陞科不等。

實徵秋糧米四千零八十一石一斗七升五合三勺八抄五撮五圭八粟。內:

本色米三千二百六十四石九斗四升零三勺零八撮四圭一粒五粟。

折色米八百一十六石二斗三升五合零七抄七撮一圭零三粟。

該折糧銀二百四十四兩八錢七分零五毫二絲三忽一微三纖零九埃。又麥折豆三石零八升一合六勺。

實徵地畝四差銀二千一百五十三兩零三分七釐一毫三絲七忽零七纖二沙六塵一埃。於順治十三年,奉文徵回不免三差、優免銀二十六兩零四分七釐二毫六絲八忽四微。又於順治十六年,奉文新增胖襖銀二十四兩二錢五分八釐。又於康熙三年,奉文加增水腳鋪墊銀二兩三錢二分九釐九毫二絲:實通共銀二千四百五十兩零五錢四分二釐八毫四絲八忽六微零三沙五塵一埃。

《附徵 》:一編千戶所餘軍田,原無稅畝陞科,不徵本折,糧米止納編銀,該四百四十四石一斗零八合七勺六抄,比秋糧減半。

每石編銀一錢五分六釐七毫五絲。

該銀六十九兩六錢四分五釐三毫九絲八忽一微三纖。

屯田 一。原額守禦所上則屯田四頃二十畝。每畝起科米二斗,共折色米八十四石

每石折徵銀二錢三分,共銀一十九兩三錢二分。

原額徵本色米三千一百一十三石七斗九升三合六勺八抄。順治十八年,奉部文將兵糧歸民一例徵輸。新訂《全書》將兵糧一百八十八石九斗三升三合二勺八抄五撮一粒七粟照例起徵本色米一百五十一石一斗四升六合六勺二抄八撮四圭一粒五粟。合併舊《全書》,共該本色米三千二百六十四石九斗四升零三勺零八撮四圭一粒五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