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62 (1700-1725).djvu/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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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歸附者,准還故地,有能捕斬除前罪,給賞亦與白 旗毋殺。彼勢窮竄食困苦,寄托將乞降恐後,大營狼 兵分哨窮搜,不三月盡擒獲,且餒死矣。此其不殺不 辜,不燔聚落,不濫費糧,萬全之策也。事完之後,土官 弟男願留者,比照左江九司事例,授以世襲巡檢,責 「以城守,屬肇慶府管轄,即許狼人耕種其地,聽其自 給,數年陞科,免其差徭。化奸宄為善良,變盜區為編 戶,一勞永逸,萬世之利也。大率蜂房蟻穴,根株之盤 錯者十三州縣」,故其地里川原邊幅之延袤者一千 餘里,無論賊數之為萬為千,兵鋒之為強為弱,必欲 盡賊,則斷非十萬以上之調發不可也。何者?以足跡 之搜捕者,勢有不能周也。彼為萬眾,為數萬以下之 議者,非姑取目前之凱,則素無經遠之規可以就功, 而非所以為地方千萬載深長計者也。此《用兵說》也。 層巒疊嶂,澗水迴谿,大率猿猱之棲,原非文物之土。 土官設置,計委不疏。但承調者既乏其人,則經遠者 可無別筭?倘舉曠衍「之舊業,概以還民,而酌邃遠之 膏腴,招徠佃種,或十五里一屯焉,或二十里一屯焉, 有城以守則眾情自固,有產可植則生計可安,兩參 遊據其中,兩守備峙其畔,五年之後,民之生息日繁, 盜之根株永絕,即窮居之嶴區皆可稱樂土也。為之 編圖甲、改郡邑,以文治之,則將府俱可撤也。」此《善後 說》也。然此二者,由前言之,兵多則餉廣,故非捐財至 十萬以上,不可舉也。由後言之,屯多則營築之費廣, 故非捐財至四五萬以上,不可成也。然要以振國威, 保民命,廓輿圖,復賦額,非所以為浪費也,費亦可無 惜也。

「一大征,始事在搜勦,終事在善後。經制稍疏,糵釁再 萌,即大征之勞費為虛費矣。」雖然,亦未有搜勦原不 淨,而可以希善後者也。今之論者,大率謂嶺東賊強, 嶺西賊弱。不知嶺東之為盜者即民也。蓋數十年來 始有之釁也,其根淺;嶺西之為盜者猺也,實建國而 來未闢之疆理也,其患深。故勦嶺東之賊與勦嶺西 之賊,為力均難,而靖嶺西之寇,較之靖嶺東之寇,則 難易霄壤矣。「兩山撮土」,普天之大,誠不足云。然據棲 岩險之內,阻以崇山,護以深澗,幾與世中迥一霄壤。 無論往代,只我明極盛之朝,薄海內外,無思不服此 蕞爾者,旅拒王師,自保區宇,有丁不役,有田不租,有 藤漆蜜蠟《皮張》,不以上供天府。蓋至「於今,二百餘年 矣。乃日阻截官商,稽留命使,破陷城池,刦奪官帑,甚 至陵鄉跨邑,盈野盈城,戟搠嬰孩,刳剔孕婦,以資戲 玩。」當事者習其如此,至亦付之無可奈何,以為此天 成盜賊之藪也。有此山川,有此賊盜,且其人非吾民 也。日復一日,遂苟且因循,以致斯極。夫昔之幸功喜 大,務於闢土開疆者,誠多事矣。若此膚寸之區,固非 絕漠以北,越海以南,其四環盡赤縣之疆理也。而乃 令有異類不賓之種,閱二百年冥梗如故,即令都不 侵軼,雜處華夷,不幾於族類無分,動辛有之慨乎?然 則茲舉也,豈特弭盜,固所以為國家開未闢之疆土 也,豈獨闢土?固所以為洪荒來了一段大公案也。與 其少「發而曠時,不若大舉而疾決」,此千古議征者不 易之成策。今茲所議之舉動,誠似之矣。惟是以此族 為患如斯之久,生民困苦如此之深,大征決策閱二 百年,始就如此之難。幸而兵舉賊淨,所恃以划根株、 杜萌糵,以保億萬載昇平之福者,宜如何為慮?而尚 可苟且因循,曾幾何時,又以來吾民之釁隙乎?此善 後之經制,所以萬鈞關係,更不可謂輕也。今之議者, 有欲就調到土官,查取官男,統領兵目,攜帶妻小耕 守者;蓋以其山川促狹,原不可以聲名文物治也。此 其見亦未盡然也。且節經招取,未聞有大府大州之 官男肯來應募者矣。其計固不可以株守。有欲移守 備於連灘,掣營兵聽其經「理;於六都南鄉劄兵二營、 下城古蓬劄兵二營,各委官提調」:此於守計近之矣。 但山川空曠,日延月引,萌糵易生,計亦未可經久。即 令盡如所云,招復流民,無城可據,竊發之釁,亦斷不 能無矣。至云欲就立本土之豪,比照土官之例,資與 行糧,招兵占種,則又皆率易之談,似難與酬迂遠之 算。反覆思惟,在寇靖之始;欲防糵釁,斷須樹兵為經 遠之謀;欲闢土地,必須屯種。然樹兵非久計也。故大 定之後,計卒歸於建縣;屯種不可以孤立也。故招集 之始,其便合就築城。查得二郡見有七大營兵,除陽 江、電白、吳川三縣海防合留三營,難以議掣。其四營 之費以八錢為準,每月得銀二千一百兩。瀧水「營兵 七百名,南鄉營兵七百名,新興四閘營兵三百名,江 道營船兵一千三百名,以六錢為準,每月得銀一千 八百兩。二項共銀四千兩,以四錢五分,則可養狼兵 九千名;以一錢九分給行糧,可得狼兵二萬名。歸師 生厭,勢必戀家,留之非便。伏乞就於調狼之始,添調 二萬名,刻限正月發行,二月到」鎮。及此收功之候,適 新兵到戍之期,是戍兵一項之費,可無資於外索矣。 高肇見有參遊就行「遊擊督兵三千劄下城,德慶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