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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53 (1700-1725).djvu/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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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丞衙 在大堂左,燬,縣丞張禎復建,湯楫如增修。

典史衙 在大堂右。舊燬,典史楊文建,復建,王如德增修。

布政分司 在治南,知縣胡奎建,王伯重修。首儀門,次廊房,次振肅堂,次左右耳房,次正廳三,左廚房,右浴房二,門外官房三。今廢。

按察分司 在治西。知縣趙季光建,胡奎等重修。

皇清順治乙未,知縣李蓀又修「首儀」門,次廊房,次《鑑》

衡堂,次左右耳房,次正廳三,左廚房,右浴房二,門外官房三。

府館 ,在治西,知縣王伯建。前儀門,次廊房,次正堂,次左右耳房,次後堂三:左廚房,右浴房二。門外列官房三。

蘭溪巡司 :在治西南四十里。知縣趙季光建廳屋、住房、廚房、耳房、監房、鼓樓共大小十一間。設巡檢一人、司吏一人、弓兵一百人,永充五十四人,徭編四十六人。

巴河巡司 在治西七十里。知縣趙季光建。中廳、廂房、榜房、獄房、巡檢廨、教場共大小十二間,設巡檢一人、司吏一人,弓兵一百人,永充五十四人,徭編四十六人。

楊歷湖河泊所 在治西南四十里。知縣陳得義建。正廳、耳房、司房、公廨,共大小十一間,設官一人,司吏一人。萬曆八年,奉文裁革河泊所官,湖課附蘭溪巡檢司帶辦。

蘄湖河泊所 在治西南六十里,知縣郭德謙建正廳、耳房、司房大小十一間,設湖官一人、司吏一人。

陰陽學 在治東。知縣陳得義建。正廳三,後屋二,設典術一人。

醫學 在治南

僧會司 在昭化寺

道會司 在真武觀

聚民倉 在治北,知縣潘玨建,共大小二十六間,今燬。

預備倉 一在華家凹,曰「東倉」 ;一在分流,曰「南倉」 ;一在巴河,曰「西倉」 ;一在團陂保,曰「北倉。」 俱知縣尹起畊建。巴河官倉 在巴河鎮。

蘭溪官倉 在蘭溪鎮。知縣陳興建。

永豐倉 在治西,知縣張惟孚建。崇禎末,因流寇屢焚城外,知縣龔鼎孳改入府館。

教場 在治西永豐倉側。設民壯三百人。

皇清順治初,裁革。

養濟院 在聚民倉側。額「養孤老男婦六十四名口。」 今燬。

漏澤園 有二,一在治西北,舊建;一在上馬石,順治甲午知縣李蓀建。

羅田縣治 舊在魁山下。元末,知縣周廣遷今官,渡河創建廳堂幕廨。明成化乙酉,知縣徐泰重修。弘治辛亥,知縣羅勳建儀門。正德丁卯,知縣夏雷建後堂,壬申燬,知縣張佐、張愉相繼建立。嘉靖甲子,知縣沈越、林宗貴相繼重修。辛丑,知縣祝珝重修東廳,增廣吏舍。崇禎乙亥,流寇破縣焚燬,止存大堂、後堂、譙樓,知縣白乃忠修,正衙復燬。

皇清順治八年,知縣李雨霑建前廳併儀門。知縣王

《政資》建正堂衙舍併圍牆。戒石坊衙舍在大堂左。譙樓在儀門外。康熙間,知縣王光鼎重建。縣獄在頭門外。

縣丞宅 原在正堂前,久廢,今裁。

主簿宅 在大堂之右,久廢,今裁。

典史宅 在大堂西

憲司署 在縣東;寇燬。

府館 在縣東

多雲鎮巡檢司 在縣東北百二十五里。醫學 在縣西。久廢。

僧會司 在縣東萬壽寺。

道會司 在縣南元玅觀。

預備倉 在儀門內。今燬,復置未全。

兌糧倉 一在巴河,一在蘄州,一在漢口。糧儲倉 原在縣東憲司之左,崇禎八年寇燬。

皇清順治十三年,知縣李雨霑買「宦」地,建倉二十五。

間:官廳三間,「土地祠」 一間。

「惠民」 藥局 久廢無考。

養濟院 :在下新街社學之後。

麻城縣治 大堂三楹。明洪武間,知縣張谷維、趙乾建。成化中,知縣劉規、胡琮重建。正德中寇燬,知縣王世祿等重建。明末賊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