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28 (1700-1725).djvu/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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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觀址創

皇清康熙十九年,知府韓重建。

布政司 在府南隅,即元寶鈔庫舊址。明正統初,知府黃通理創,尋燬。知府王佑新之,今圯。按察分司 一名「饒九道」 ,在察院西,今圯基存,另將廢高安郡署改建。

稅課司 在永平關務巷內。明洪武六年,知府王哲自城南隅移至此。

司獄司 在東隅坊。宋有司理院,獄在北隅。元末燬于兵。明初,即軍器局故址營之,在西隅。後復遷今處。

河泊所 在南保坊,今廢。

守禦千戶所 在城西隅,今廢。

遞運所 在南保坊。明洪武三年,知府胡乾祐建,今廢。

陰陽學 在按察分司東南。官正官副一員,從九品。給銅印。鄱陽附。

醫學 又稱「惠民藥局」 ,在布政分司左,正科掌之。舊在光俗坊,明洪武間知府王哲建。弘治間知府任文遂遷今所。鄱陽附。

僧綱司 ,在永福寺。官僧都綱一員,從九品,給銅印;副都綱一員。鄱陽僧會司附。

道紀司 ,在元妙觀。官道士都紀一員,從九品,給銅印。副都紀一員。鄱陽道會司附。

大有倉 在西隅豐泰坊。明洪武三年,知府陶安即舊址重建。屋六十有三,倉廒十有二。中為蒞事所,設以門屏,繚以垣墉。其廒基下築沙捍蟻,布煤炭、穀皮。其上為筍蓆、蘆蕈隔之,容米穀一萬六千斛有奇。八年,知府王哲增修,最稱永賴。萬曆十五年,知府劉惠喬改建永福寺。後隙地地濕易浥。二十四年,知府林欲廈修復,而新倉亦未輒廢。

養濟院 在靈芝門外,《鄱陽縣附》。

漏澤園 在芝山麓。宋崇寧三年置,以葬死無歸者。元末,韓伯高又即其處置庶葬塋。《鄱陽縣》附。

鄱陽縣治 在城內北隅。相傳「舊治城東六十里」 ,即今故縣,後遷今治,歷代仍之。至正末燬于兵。明初,知縣端冕視事總管府門外,尋營舊址。洪武二年,知縣韓子敬改創。正德間,知縣周宸重建。後堂、廳事,歲久敝壞。嘉靖六年,知縣徐俊民更創。隆、萬以後,屢頹屢修,俱仍舊址。

皇清康熙十年,知縣鄧士傑重建「寅賓館」于儀門左。

庚申年七月,知縣王克生重建正堂、川堂及儀門。

棠陰巡檢司 在立德鄉六十八都,去縣西七十五里。舊址元時兵燬,暫於義感鄉雙港開設。明初復舊。司正當鄱湖上下驛津,今圯。

石門巡檢司 在廣晉鄉二十都,去縣北一百五十里。宋、元時站路。明洪武初,巡檢王榮即舊址重建。今仍要道。

常豐倉 在西隅廒,舊十間。明嘉靖五年,知縣徐俊民改修,添創十間。今廢。

便民倉 在城東十里磨刀石。明正統十三年,知縣婁文昌創,貯漕糧。嘉靖四年,知縣徐俊民重修,廒五十三間。今廢。

皇清順治十年,知府翟鳳翥買月波門內民房改建。

倉廒路峻,搬運不便;且廒少糧多,輸納時擁擠喧競。康熙三年,知縣鄭邦相以兵備道廢址平衍,就通衢詳明,即其地建倉。中為廳堂,東西兩廒,每廒十八間。前為門,繚以土垣。切近水次,便兌尤宜。軍民咸賴為「永利」 云。

預備糧儲倉 凡四所。明洪武二十三年,縣丞向鐸新創,今廢。

社倉 凡一百六十五所,在各方隅鄉都,今廢。漕兌倉 在省城進賢門外牛廠蕩,明萬曆三十四年,知縣潘禹謨申建。

皇清水兌居多、米未入倉。近又定例、永于本府水次

便兌不復運省。故倉廢。

外縣

餘干。縣治 在西隅,其修建晉以前不可考。晉令王弘重修,有「白虹貫天。」 梁大通火,時上供方急,鄭弁以民疲,修未集。唐令李德祐修,宋知縣葉初修,其後程禹復修,改卻九步,不利。元升州李謙有記。明初乙已,知州侯彬重建。父老勸復故址,不可,尋為賊焚。洪武中,知州周彥弘重建,知縣畢福、王倬、邵崑繼修。嘉靖石簡撤舊重修,扁其堂曰「牧愛。」 萬曆間,知縣姜應麟修扁曰「親民」 ,後復圯。天啟中,知縣王如春重建。乙酉後,縣廨悉遭兵燹。

皇清順治十二年,縣丞姚弘濟建正堂、儀門、譙樓、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