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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18 (1700-1725).djvu/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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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

 第七百二十四卷《目錄》。

 《常州府部·紀事》

 常州府《部·雜錄》

 《常州府部·外編》

《職方典》第七百二十四卷。

常州府部紀事

《吳越春秋》殷之末,世衰,中國侯王數用兵,恐及於荊 蠻,故太伯起城,周三里二百步,外郭三十餘里,在西 北隅,名曰「故吳」,人民皆耕田其中。太伯所都,謂之 「吳城。」在梅里平墟,今無錫縣境。

太伯卒,葬於梅里平墟。即太伯故城之地。劉昭云: 「無錫縣東皇山有太伯冢,去墓十里有舊宅,其井猶 存。」《皇覽》云:「太伯墓在吳縣北梅里聚。」二說不同,此云 平墟,當以劉說為正。

《晉書周𤣱傳》:「帝以𤣱頻興義兵,勳誠並茂,乃以陽羨 及長城之西鄉、丹陽之永世別為義興郡,以彰其功 焉。」

《張闓傳》:「闓補晉陵內史,在郡甚有威惠。帝下詔曰:夫 二千石之任,當勉勵其德,綏齊所莅,使寬而不縱,嚴 而不苛。其於勤功督察,便國利人,抑強扶弱,使無雜 濫,真太守之任也。若聲過其實,古人所不取。攻乎異 端,為政之甚害。蓋所貴者本也。闓遵而行之。時所部 四縣,並以旱失田,闓乃立曲阿新豐塘,溉田八百餘」 頃,每歲豐稔。葛洪為其頌,計用二十一萬一千四百 二十工,以擅興造免官。後公卿並為之言曰:「張闓興 陂溉田,可謂益國,而反被黜,使臣下難復為善。」帝感 悟,乃下詔曰:「丹陽侯闓,昔以勞役部人免官,雖從吏 議,猶未淹其忠節之志也。倉廩,國之大本,宜得其才。 今以闓為大司農。闓陳黜免始爾,不宜便居九列。」疏 奏不許,然後就職。

《南齊書高帝本紀》,建元元年:「秋七月丁巳,詔南蘭陵 桑梓本鄉,長蠲租布。武進王業所基,復十年。」

《梁書武帝紀》,天監元年「夏四月,復南蘭陵武進縣,依 前代之科。」

《武進縣志》:「梁武帝大同十年夏,有龍因雷而墮延陵 人家中。明旦視之,大如驢。將殺之,俄見庭中及室中 各有大蛇,如數百斛船,家中奔走。後侯景幽殺簡文 於酒庫。」

《陳書高祖本紀》,永定二年正月甲辰,振遠將軍、梁州 刺史張立表稱云:「乙亥歲八月,丹徒、蘭陵二縣界遺 山側,一旦因濤水涌生沙漲,周旋千餘頃,並膏腴,堪 墾植。」

《武進縣志》:「唐集賢院學士延陵包融與張旭、賀知章、 張若虛稱吳中四士。」

李德裕在中書,好惠山泉,置水遞以進。皮日休為詩 譏之曰:「丞相常思煮茗時,郡侯催發只嫌遲。吳關去 國三千里,莫笑楊妃愛荔枝。」

晉陵建元寺僧智空,以道行聞。忽一夕,雷聲轟發,左 右几榻糜碎,僧驚仆。少頃聲息,星月皎然,覺腥腐氣 不可近。燭視之,垣下得蛟皮長數丈,血滿地。禪堂北 大槐為雷所裂,中有蛟蟠跡焉。

延陵包隰,因追赴選限,泝舟隋河,命僮僕助牽挽,過 符離縣西,古樹下有穴,樹根盤屈,若廢井然。一僕失 足墮,久之方出。提一片石,廣四寸,有小篆,其文曰:「旁 有川,上有道,八百年中逢栲栳。」眾莫知所謂,墮者曰: 「吾小名呼《栲栳》也。」

《宋史陳襄傳》:「襄知常州,運渠橫遏震澤,積水不得北 入江,為常、蘇二州病。襄度渠之丈尺,與民田步畝定 其數,授以浚法。未幾,遂削望亭古堰,水不復積。」 《王罕傳》:「罕字師言,以蔭知宜興縣。縣多湖田,歲訴水 輕重失其平。罕躬至田處,列高下為圖。明年,訴牒至, 按圖示之,某戶可免,某戶不可免,眾皆服。范仲淹在 潤奏,『下其式於諸道』。」

《無錫縣志》,熙寧中有常州太守召赴闕,其人頗熟時 事,將有陳述,所主亦大臣有力者。或云介甫當無不 稱上意。既陛見,上首問錫山去郡幾遠,既非素備,了 不能對。蓋常州無錫縣錫山,俗呼惠山,守不知閱圖 經,故不知也。上顧近臣曰:「為守臣而不知境內山川, 其為政可料。」即罷去,竟不曾開陳一言。

《武進縣志》:「高紳早歲寓橫山沖虛觀,有泉味極甘,謂 可比惠山泉。太平興國中,以太常少卿出宰故里,章 聖特命其子彝直為尉,俾就養焉。首訪是泉,廢已久, 至是復騰湧。別駕董黃中作詩序其事,名高家父子 泉。」

《張誠旌孝碑》「宋元豐七年毘陵華直內所重建也。誠, 須城人,自祖綰六世同居,男女少長合一百十七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