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13 (1700-1725).djvu/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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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十八年,知縣施佑重建。明洪武二年,知縣顧思邈及後知縣盧何生、鄔璚遞修之。天順元年燬於火,知縣李溥重修。萬曆三十六年,知縣徐縉芳加葺。廳事三楹,曰「保民堂」 ;堂前軒三楹,曰「治在」 、「力行」 ;堂左贊政廳三楹,堂右為庫樓,舊為平屋。正德間盜劫,嘉靖初,甃以石室,加樓其上。後堂三楹,曰「節用、愛人。」 知縣宅在牧愛堂北第三層。儀門東有寅賓館,顏曰「審交堂」 ,取孟東野《審交》之作。縣門左為旌善亭,右為申明亭。縣丞衙 舊在正堂東,今改庫樓之右。

主簿衙 舊有三,今俱廢。

典史衙 在「贊政廳」 之左,縣尉陳必達重葺一新。

都察院 在縣治北,舊金淵書院改今名也。明宣德間,知縣李銘建。成化間靳璋重修。熊達以城北趙氏遺石名「忠義」 者,移置堂後。弘治八年,符觀市民鍾浩地展拓之。萬曆間仍名書院。察院 在縣治北。明洪武七年,知縣吉希古建於治之東。天順初火。弘治四年知縣楊榮移建於此。符觀買民地廣之,又移趙氏蒼雲石,置樓後焉。萬曆間,知縣李光祖重修。

府行署 「在縣治西,舊關王廟址。明成化間知縣靳璋建為公館。後本府通判蔣苓改作府署。嘉靖二十七年,署縣通判張峰買民地改置縣東,後存廢址。崇禎九年知縣許奉文變賣民間。」 稅課局 「在縣治東南。明洪武初建,正統間裁,成化間復建,嘉靖中仍裁。今址存。」 按:挹秀門內舊有宋人檢稅亭。

織染局 在縣治南,臨謝池,元人建,今廢。陰陽學  、醫學 俱在縣治東。明洪武初建,成化間修。

僧會司 在縣東門外報恩寺。

道會司 在縣東南隅泰清觀。

巡檢司 在上興埠。明洪武初建。嘉靖間裁,改「公館。」

巡檢寨 在縣東北三十里𠙶山前。宋建久廢。寨之右曰「山前稅柵」 ,亦宋建。又舊縣北亦有宋建巡檢寨址。

江浙財賦提舉司 在西門外永定坊,宋置,今廢。

捕盜司 在縣西教場內,宋建,今廢。

陶莊館 在縣北丫髻山東。弘治二年,知縣沈瓚建。

接官亭 一在西門外馬頭上,符觀建。一在上興埠黃蓮橋,宋置,今廢。又東門外有迎春亭、「望雲亭」 ,今俱廢。

水次倉 一曰「樂登倉」 ,在縣東南。天順間,知縣員賢建。嘉靖中,周以石垣。萬曆間,徐縉芳、崇禎間,金和重葺之。

存留倉 在縣西北。正統間,知縣鄔璚建。弘治中,符觀增置十二楹。

預備倉 舊名「大有倉」 ,在縣治後,鄔璚建符觀重置,今廢。

義積倉 在縣南。弘治間,知縣楊榮因南庵遺址建,今廢。

存收倉 在縣儀門內。永樂間,知縣石確建,今廢。

永惠倉 在贊政廳後。明萬曆間,知縣徐縉芳建。

皇清康熙三年,知縣徐一經葺。

鄉約堂 明初,每里設一鄉約所,講讀六諭,仍設木鐸一人,家喻戶曉,即《周禮》六鄉之法也。堂無定所,或因寺觀祠宇為之。惟西南四十五里。嘉隆間民彭儒建屋三楹為約堂。堂後置義倉,捐糓貯之,以備賑荒之用。惠民藥局 在養濟院左。永樂間建,成化中修。養濟院 在縣治東。

義阡 凡三:一在西門外,一在城東北,一在城南半里許。

溧水縣治 置於隋,其址未詳。唐時故址,即今城隍廟也。元和間,改縣為白侯廟,復改城隍廟,縣則移建於廟西數十武。至元陞為州,而址仍其舊。明洪武元年,知州顧登始創於今所。次年復為縣,知縣郭雲重建。自建縣來,增修者屢,皆無考。縣正堂五間,左壁有知縣欒尚約題名記。

皇清順治二年,堂碑俱燬於火,至十一年,知縣閔派

魯始重建如舊制,有碑記。前為戒石亭,又前為儀門五間,儀門內左右翼者為六房。儀門外左為土地祠,又左為寅賓館,右為獄,凡十六間。女獄三間,前為譙樓三間,即縣門也。明天順間,知縣蕭通修。嘉靖間,知縣王從善重修,置鐘撰《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