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11 (1700-1725).djvu/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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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兩四錢。有閏,加銀一兩二錢。

蘇稽渡夫一名,工食銀七兩二錢,有閏加銀六錢。

四諫祠門子一名,工食銀三兩六錢。有閏加銀三錢。

察院看司一名,工食銀五兩六錢。有閏加銀四錢六分六釐六毫。

分守道門子二名,每名工食銀七兩二錢,共銀一十四兩四錢;有閏加銀一兩二錢。又「看司」 一名,工食銀五兩二錢,有閏加銀六錢。

布政司看司一名,工食銀五兩二錢。有閏加銀四錢三分三釐三毫四絲。

按察司看司一名,工食銀五兩二錢。有閏加銀四錢三分三釐四絲。

民兵一百七十六名,每名工食銀七兩二錢,共銀一千二百六十七兩二錢。有閏加銀一百零五兩六錢。

機兵三十九名,每名工食銀七兩二錢,共銀二百八十兩八錢;有閏加銀二十三兩四錢。吹鼓手五十名,每名工食銀七兩二錢,共銀三百六十四兩;有閏加銀三十兩。

操兵一百十八名,共工食銀一千八百兩,有閏加銀一百五十兩。

《條編》內雜課 老竈課銀六百八十五兩六錢,奉文議將六百兩於州秤盤鹽、茶二贖抵補外,餘十三兩六錢仍於《條編》內起徵坍課。近因鹽引稅增,二贖禁革,詳允於解剩蜡價無閏九十六兩四錢有閏內支一兩五錢,加給旱夫油燭,實剩九十四兩九錢。歲貢空年盤纏十五兩;白、岩二鋪司兵工食,無閏四十三兩,有閏四十六兩八錢;「府河渡夫工食一十四兩四錢,雅河渡夫工食七兩二錢,有閏加銀一兩八錢;河壩地租一十五兩」 ,俱抵補坍課之半。

外小井課銀五百八十兩二錢九分二釐,於現煎鹽井人戶徵解。

以上二條俱在前《條編》內。

峨眉縣

通縣田地均丈各色。官民共田一千七百六十一頃四十九畝一分六釐五絲。官民稅糧八千六百三十石九斗二升,茶糧四十八石四斗三升一合一勺二抄,淨棉花二百六十四斤。官上田三十六頃八十四畝二分五釐六毫三絲八忽,每畝科糧九升二合,該糧二百六十五石二斗六升六合四勺五抄九撮三圭六粒中田一頃二十八畝四分八毫七絲二忽,每畝科糧六升二合,該糧七石九斗六升一合三勺六圭四粒。

下田一十八畝,每畝科糧五升二合,該糧八斗三升二合。

麻田一畝五釐,每畝科糧三升九合九勺。民上田六百三十六頃三十二畝四分七毫九絲,每畝科糧五升五合,該糧四千一百三十六石一斗六合五勺一抄三撮五圭。

中田四百八十頃七十一畝六分七釐三毫四絲,每畝科糧三升九合九勺,該糧三千三百九十八石七斗七升六合五勺二撮六圭六粒。下田四百五十八頃三十四畝六分一釐一毫八絲五忽,每畝科糧三升四合三勺,該糧一千五百七十二石一斗二升七合一勺八抄六撮四圭一粒。

平熟地六十頃九十八畝八分一釐二毫三絲,每畝科糧二升九合一勺,該糧一百七十七石四斗七升五合四勺三抄七撮九圭三粒;河灘地一十頃二十三畝九分七釐三毫,每畝科糧二升,該糧二十石二斗七升九合四勺六抄。

耕種坡地五十二頃五畝五分一釐九毫九絲五忽。每畝科糧一升,該糧五十二石五升五合一勺九抄九撮五圭。

棉地二十一頃一十二畝。每畝科花二兩,該花二百六十四斤

茶地三頃五十畝四分四釐七毫,每畝科糧一斗三升八合二勺,該糧四十八石四斗三升一合一勺二抄。

起運京邊腹裡存留各倉、徵收錢糧本折數目、工部科米五百三十石。每石折價銀五錢。該銀二百五兩

威州保縣倉:本折米九百石。每斗價腳銀一錢四分,該銀九百八十兩。

茂州韓胡倉,本折米九百石,每斗價腳銀一錢三分八釐八毫,該銀一千二百四十九兩二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