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11 (1700-1725).djvu/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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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石四斗,折銀一兩六釐九毫九絲二忽。「屬縣」

丹稜縣儒學 舊在治內。宋紹興十二年,奉議郎楊總修建。元燹於兵。明洪武十六年,縣丞李斌重修。天順戊寅,知縣楊鐸、成化戊戌「知縣鄧智相繼展闢修飾。」 後知縣陳鏡遷於治東北隅,即前之白鶴寺也。殿廡、堂齋、號舍、門寢悉如式。弘治十六年,知縣江謙增修櫺星門及露臺、泮池、饌堂周圍牆垣。十八年,州守章爵展立大門,重修正殿於明倫堂後左廂為齋二,東曰「進德」 ,西曰「修業。」 公廨三所,亂後悉燬。

皇清知縣張廷秀復建廟舍,雖未盡如舊制,而已規

模肇舉矣

巽崖書院 在治北十五里,紹興間建。李燾父子俱讀書於此,遺址今存。

柵頭書院 在治南四十里,地名「柵頭鎮。」 紹興中建。

學田 八畝六分,每畝納京斗租榖六斗,現徵租榖五石一斗六升,折銀二兩一錢六分五釐三絲二忽八微。

眉州賦役考         州志

州總

實在民戶七千一百七十五戶:

實熟民田地共二千六百五十七頃一十一畝二分七釐五絲一忽二微。

載糧三千七百七十九石二斗四合一勺八抄八撮五圭一粒四粟。

《人丁》二千八十五丁、一斗七升四勺四抄一撮五圭九粒九粟。

《丁條銀》,共徵銀六千二百六十六兩一錢六分五毫九絲四忽五微六塵二纖九沙五渺。本州

實在民戶三千三百六十戶:

實熟上、中、下田地,共一千五百頃三十六畝九分三釐四毫四絲六忽八微。

載糧一千九百四十一石九斗八升九合七勺三抄三撮四圭八粒六粟。

《人丁》一千九十八丁、三斗五升四合九勺二抄六撮五圭九粒九粟。

《丁糧條》共徵銀二千五百二十五兩三錢八分七釐七毫五忽五微九塵八沙五渺。

丹稜縣

實在民戶一千四十六戶:

實熟上、中下田地,共五百八十四頃八十七畝四分九釐八毫九絲七忽。

載糧一千一百二十四石二斗六升四合一勺三抄八撮一圭一粒。

《人丁》六百八十八丁、六斗五升六合二勺七抄一撮七圭八粒。

《丁糧條》共徵銀二千二百九十二兩一錢五分五釐二毫一絲六微六纖七沙。

課程

現徵茶課銀三兩

茶稅銀七兩五錢

彭山縣:歸併眉州。

實在民戶一千二百二十九戶:

實熟上、中下田地,共二百五十五頃三十一畝二分五釐一毫四絲。

《載糧》三百一十五石三斗六合六勺四抄七撮四粒。《人丁》一百七十丁七斗五升六合二勺一抄四撮二粒。

《丁糧條》,共徵銀六百四十四兩八錢三分五釐二毫五絲四忽一微四塵四纖九沙。

青神縣:歸併眉州。

實在民戶一千五百二十二戶:

實熟上、中、下田地,共三百一十六頃五十五畝四分七釐二毫六絲七忽四微。

載糧三百九十七石四斗六升三合六勺六抄九撮八圭七粒五粟。

《人丁》一百二十七丁,四斗三合二抄九撮二圭。《丁糧條》共徵銀八百三兩七錢八分二釐四毫二絲四忽二微二塵五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