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等驛銀一百二十兩八錢一釐三毫,收入起運外,
止該銀四百七十一兩一錢六分八釐三毫四絲九忽三微五纖七塵一渺。
又收受涇陽等縣協歸德驛站兌兵餉應支銀七百五十七兩四錢六分一釐七毫五絲二忽一微一纖八塵六渺。
共銀一千二百二十八兩六錢三分一毫一忽四微七纖五塵七渺。
吳堡縣
河西驛 在城北十里。明正統初設,弘治間移於綏德州瓦舍峪,知縣王茂修仍設吳堡縣官。菜園站,在城南十里,站北馬家原鋪。
原額驛馬二十匹,驛驢三十頭,夫二十名。實額銀八百七十六兩。
原額扛轎夫五名,實額銀四十八兩九錢七分五釐一毫一絲九忽七纖。
原額縣驢六頭,實額銀七十四兩。
共銀九百九十八兩九錢七分五釐一毫一絲九忽七纖。內除雒川等縣秦地折正缺額蠲免外,
止實額銀八百七十八兩六錢四分一釐七毫六絲九忽七微二塵八渺。
十四年,裁驛驢三十頭、夫九名,銀三百六十七兩二錢。
十四年,又裁縣驢六頭,銀七十四兩。
十四年,又裁扛夫五名,銀四十八兩九錢七分五釐一毫一絲九忽七纖。
十五年,又裁馬八匹、夫五名,銀一百六十一兩八錢六分六釐六毫五絲六微三纖三塵八渺。共裁銀六百五十二兩四分一釐七毫六絲九忽七微二塵八渺。
實留馬一十二匹,夫六名,實額銀二百二十六兩六錢。
神木縣
杜家鋪 在縣東
高家鋪 在縣南
蛇岩鋪 在縣西南
共原額《站支》銀一百七十七兩七錢四分一釐二毫二絲三忽;內除吳堡等縣驛站抵餉銀三十九兩五錢四分四釐二毫五絲九忽八微,收入起運外,
止該銀一百三十八兩一錢九分六釐九毫六絲三忽二微。
又收受涇陽等縣站兌兵餉應支銀七百六十七兩九錢一分五釐四毫四絲九忽四微六纖三塵二渺。
共銀九百六兩一錢一分二釐四毫一絲二忽六微六纖三塵二渺。
府谷縣
党家鋪 、新馬鋪 俱在縣西。
原額站支銀三百二十四兩九錢一分。內除荒銀五十兩三錢九分七釐一毫二絲四忽二微三纖六塵一渺。
實徵并新墾銀二百七十四兩五錢一分二釐八毫七絲五忽七微六纖三塵九渺。內除額協榆林、歸德、河西三驛站銀二百二兩三錢八分八釐五毫二絲五忽,收入起運外,
止該新墾銀七十二兩一錢二分四釐三毫五絲七微六纖三塵九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