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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81 (1700-1725).djvu/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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閏共銀二十四兩八錢

遞送公文馬夫二名,每名工食銀一十二兩四錢,連閏共銀二十四兩八錢。

《藥材》、獸醫二名,每名工食銀一十二兩四錢,連閏共銀二十四兩八錢。

鞍屉棚廠槽鐁等項銀六十兩,供應中伙。廩糧館庫、館夫支銷銀七百四十五兩。

郵鋪附

州總鋪 在州治東

九曲鋪 在州東北十里,通莒州沂水。

白家畽鋪 在州東北一十里。

柳行頭鋪 在州東北三十里。

沙林鋪 在州東北四十里。

白塔鋪 在州東北五十里。

東塔橋鋪 在州東北六十里。

朱辛鋪 在州東北七十里。

庫家莊鋪 在州西北十里,通費縣。

西塔橋鋪 在州西北二十里。

沂堂鋪 在州西北三十里。

朱里鋪 在州西北四十里。

埠前鋪 在州南十里,通郯城縣。

車輞鋪 在州南二十里。

朱郭鋪 在州南五十里。

華埠鋪 在州南六十里。

朱柏鋪 在州南七十里。

殷家畽鋪 在州南九十里。

大埠鋪 在州南一百里。

李家莊鋪 在州西南十里,通嶧縣。

三合鋪 在州西南二十里。

白埠鋪 在州西南四十里。

大冶鋪 在州西南六十里。

西作鋪 在州西南七十里。

鐵腳山鋪 在州西南八十里。

珩頭鋪 在州西南九十里。

陽城鋪 在州西南一百里。

雙山鋪 在州西南一百一十里。

新興鋪 在州西南一百二十里。

羅滕鋪 在州西南一百四十里。

河灣鋪 在州西南一百二十里。

蘭陵鋪 在州西南一百三十里。

運埠鋪 在州西南一百三十里。

郯城縣

舊編里甲走遞馬二十匹。每匹草料銀三十七兩二錢。於康熙二年間,因路衝差繁,知縣金煜申允,奉

旨、「新設紅花埠驛。走遞馬七十匹。工料共銀二千五」

百八十三兩三分三釐零。又於康熙十年知縣黃六鴻為「昔僻今衝」 等事,申允分劈中路糧,僉銀七百二十八兩四錢九分零,以備倒斃補買馬匹之價應用。

走遞馬夫三十名,每名工食銀十二兩四錢;馬牌子三名,每名工食銀十二兩四錢。

飛遞公文馬夫二名,每名工食銀十二兩四錢;藥材獸醫二名,每名工食銀十二兩四錢;抄牌二名,每名工食銀十二兩四錢。

鞍屉棚廠槽鐁等項,共銀六十兩。中伙廩糧、下程館庫、館夫等項,共銀七百四十五兩。《續論》曰:「郯在明世為僻邑,僅有額設里甲馬二十匹,以供送上司以及縣官公出之用。自天啟末年,徐州驛路受黃河水決,而郯遂加衝。至明之末,則稱衝累難堪矣。」

《皇清定鼎,羽書》使車紛馳,始於涿州城南分東西兩

路,而郯輒當東路之什八,全閩與夫兩浙、吳揚咸取道焉。繼復加以耿藩與鎮口將軍諸差,而驛務衝繁至重,極為官民之累。司牧者自支應過差而外,理縣務者僅得十之三四耳。甚至夫馬不給,縣令為過差之凌逼,辱等奴隸,扄門則受參罰,支應則炊無米,值斯時者亦極難耳。況途遠差繁,北至沂州一百二十餘里,至峒峿一百餘里,西至嶧縣一百八十餘里。嶧值無馬,則越至於臨城,又增八十餘里。往返皆四五百里。馬匹之臕壯者旋成跏跛,稍瘦者即時倒斃。邑之苦累,全無所控。至康熙三年,邑令金煜申請,蒙

允,始得加馬四十匹共為額;馬六十匹始盡改歸本。

縣買馬應差,僅有草料銀兩,併一切馬夫、馬牌、青夫、白夫工食,與槽鐁、鍋口、鞍屉、棚廠及過差工料、口糧廩給,俱在額設三千三百六十餘兩「站銀」 之內,即坐本縣《丁地》項內支銷,並無獸醫藥材與買馬糧僉銀兩。以故官斯土者,往往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