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53 (1700-1725).djvu/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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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或世不見者,生蟡與慶忌。故涸澤數百歲,谷之不 徙,水之不絕者,生慶忌。《慶忌》者,其狀若人,其長四寸, 衣黃衣,冠黃冠,戴黃蓋,乘「小馬,好疾馳,以其名呼之, 可使千里外,一日反報。」此涸澤之精也。「涸川之精者, 生於蟡。蟡者,一頭而兩身,其形若蛇,其長八尺,以其 名呼之,可以取魚鱉。」此涸川水之精也。是以水之精 麤濁蹇,能存而不能亡者生。人與玉伏闇,能存而亡 者蓍。龜與龍,或世見或不見者蟡與慶忌。故人皆服 之,而《管子》則之;人皆有之,而《管子》以之。是故具者何 也?水是也。萬物莫不以生,唯知其託者能為之正。具 者水是也。故曰:「水者何也?萬物之本原也,諸生之宗 室也,美惡賢不肖愚俊之所產也。何以知其然也?夫 齊之水道,躁而復,故其民貪麤而好勇;楚之水淖弱 而清,故其民輕果而賊;越之水濁重而洎,故其民愚 疾而垢。秦之水泔最而稽。」𡌧滯而雜,故其民貪戾,罔 而好事。齊晉之水,枯旱而運。𡌧滯而雜,故其民謟諛 葆詐,巧佞而好利。燕之水萃下而弱,沉滯而雜,故其 民愚戅而好貞,輕疾而易死。宋之水輕勁而清,故其 民閒易而好正。是以聖人之化世也,其解在水。故水 一則人心正,水清則民心易。一則欲不污,民心易則 行無邪。是以聖人之治於世也,不人告也,不戶說也, 其樞在水。

《度地篇》

「善為國者,必先除其五害,人乃終身無患害而孝慈 焉。」桓公曰:「願聞五害之說。」管仲對曰:「水一害也;旱一 害也,風霧雹霜一害也;厲一害也,蟲一害也。此謂五 害。五害之屬,水最為大,五害已除,人乃可治。」桓公曰: 「願聞水害。」管仲對曰:「水有大小,又有遠近,水之出於 山而流入於海者,命曰《經水》;水別於他水,入於大水 及海者,命曰枝水;山之溝,一有水,一毋水者,命曰谷 水;水之出於他水溝,流於大水及海者,命曰川水;出 地而不流者,命曰淵水。此五水者,因其利而往之可 也,因而扼之可也,而不久,常有危殆矣。」桓公曰:「水可 扼,而使東西南北及高乎?」管仲對曰:「可。夫水之性,以 高走下,則疾至於」石而下向高即留而不行,故高 其上。領瓴之尺有十分之三,里滿四十九者,水可走 也,乃迂其道而遠之,以勢行之。水之性行,至曲必留 退,滿則後推前,地下則平行地高即控杜,曲則擣毀 杜曲,激則躍,躍則倚,倚則環,環則中,中則涵,涵則塞, 塞則移,移則控,控則水妄行,水妄行則傷人,傷人則 困,困則輕法,輕法則「難治,難治則不孝,不孝則不臣 矣。故五害之屬,傷殺之類,禍福同矣。知備此五者,人 君天地矣。」桓公曰:「請問備五害之道?」管子對曰:「請除 五害之說,以水為始。請為置水官,令習水者為吏大 夫,大夫佐各一人,率部校長官,佐各財足,乃取水左 右各一人,使為都匠水工,令之行水道。城郭、隄川、溝 池、官府、寺舍,及州中當繕治者,給卒財足。」《令》曰:「常以 秋歲末之時,閱其民,案家人比地定什伍口數,別男 女大小,其不為用者輒免之。有錮疾不可作者疾之, 可省作者半。事之并行」,以定甲士當被兵之數。上其 都,都以臨下,視有餘不足之處輒下水官,水官亦以 甲士當被兵之數。與三老、里有司伍長行里,因父母 案行閱,具備水之器,以冬無事之時,籠板築各什 六,上車什一,雨輂什二,食器雨具,人有之,鋼藏里中, 以給喪器。後常令水官吏與都匠,因三老里有司伍 長案行之,常以朔日始出,具閱之,取完堅補弊,久去 苦惡。常以冬少事之時,令甲士以更次益薪,積之水 旁,州大夫將之,唯毋後時。其積薪也,以事之已;其作 土也,以事未起。天地和調,日有長久。以此觀之,其利 百倍。故常以毋事具,器有事用之,水常可制而使毋 敗,此謂素有備而豫具者也。桓公曰:「當何時作之?」《管 子》曰:「春三月,天地乾燥,水糾列之時也,山川涸落,天 氣下,地氣上,萬物交通。故事已新,事未起,草木荑生, 可食,寒暑調,日夜分。分之後,夜日益短,晝日益長,利 以作土功之事。土乃益剛」,令甲士作隄,大水之旁,大 其下,小其上,隨水而行。地有不生草者,必為之囊,大 者為之隄,小者為之防,夾水四道,禾稼不傷。歲埤增 之,樹以荊棘,以固其地;雜之以柏楊,以備決水,民得 其饒,是謂流膏。令下貧守之往,往而為界,可以毋敗。 當夏三月,天地氣壯,大暑至,萬物榮華,利以疾薅,殺 草薉,使令不欲擾,命曰「不長」,不利作土功之事。放農 焉。利皆耗十分之五,土功不成,當秋三月,山川百泉 踊降,雨下,山水出,海路距雨露,屬天地湊汐,利以疾 作,收斂毋留,一日把,百日餔,民毋男女,皆行於野,不 利作土功之事。濡濕日生,土弱難成,利耗什分之六, 土功之事亦不立,當冬三月,天地閉藏,暑雨止,「大寒 起,萬物實熟。利以填塞空郄,繕邊城,塗郭術,平度量, 正權衡,虛牢獄,實廥倉,君脩樂,與神明相望,凡一年 之事畢矣。舉有功,賞賢,罰有罪,遷有司之吏而第之。 不利作土功之事,利耗什分之七;土剛不立,晝日益 短而夜日益長;利以作室,不利以作堂。四時以得,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