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53 (1700-1725).djvu/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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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水》一星,在天船中,候水災也。明動,上行,舟船用。熒 惑犯,有水。

南方。東井八星,天之南門,黃道所經,七曜常行其中, 為天之亭候,主水衡事,法令所取平也。《武密占》曰:「井 中為三光正道,五緯留守,若經之,皆為天下無道,不 欲明,明則大水。又占曰:用法平。」井宿明鉞一星,附井 宿前,主伺奢淫而斬之。明大與井宿齊,則用鉞于大 臣。月宿,其分有風雨。日食,秦地旱,民流,有不臣者;暈 則多風雨。有青赤氣在日為冠,天子立侯王。月食,有 內亂,大臣黜,后不安,五穀不登,分有兵喪。月暈,為旱, 為兵,為民流,國有憂,一曰有赦。陰陽不和則暈,暈及 三重,在三月為大水,在十二月日壬癸為大赦。月犯 之,將死於兵,水官黜,刑不平;犯井鉞,大臣誅,有水事。 歲星犯之,主急法,多獄訟,水溢,將軍惡之;犯井鉞,近 臣為亂,兵起;逆行入井,川流壅塞。熒惑犯之,兵先起 者殃,又曰天子以水敗;入守經旬,下有兵,貴人不安; 守三十日,成;勾芒角動,色赤黑,貴人當之,百川溢,兵 起。填星入犯之,兵起東北,大臣憂;入井鉞,王者惡之; 在觜而去東井,其下亡地。太白犯之,咎在將;久守其 分,君失政,臣為亂。辰星犯之,星進則兵進;退則兵退, 刑法平,又曰北兵起,歲惡。芒角動搖,色赤黑,為水,為 兵起。客星犯之,穀不登,大臣誅,有土功,小兒妖言。彗 星犯之,民讒言,國失政,一曰大臣誅,其分兵。火。流星 犯之,在春夏則秦地謀叛;在秋冬則宮中有憂。《乙巳 占》:流星色黃潤,國安;赤黑,秦分民流,水災。蒼黑雲氣 入犯之,民有疾疫;黃白潤澤,有客來言水澤事。黑氣 入,為大水,常以正月朔日入時候之。井宿上有雲,歲 多水潦。

積水一星,在北河西北,所以供酒食之正也;不見,為 災。歲星犯之,水物不成,魚鹽貴,民饑。熒惑犯之,為兵, 為水。辰星犯之,為水旱。客星犯之,兵起,大水,大臣憂, 期一年。蒼白雲氣入犯之,天下有水。

「四瀆」四星,在東井南垣之東,江河淮濟之精也。明大, 則百川決。

水位四星,在積薪東,一曰在東井東北,主水衡。歲星 犯之,為大水;一曰出南,為旱。熒惑守之,田不治。客星 犯之,水道不通,伏兵在水中;一曰客星若水、火,守犯 之,百川流溢。彗、孛出,為大水,為兵,穀不成。流星入之, 天下有水,穀敗民饑。赤雲氣入,為旱、饑。

水府四星,在東井西南,水官也。主隄塘、道路、梁溝,以 設隄防之備。熒惑入之,有謀臣。辰星入,為水。客星入, 天下大水。流星入,色青,所主之邑大水;赤,為旱。

《亡名氏水衡記》

「凌解水」, 黃河正月水名。

《桃花水》: 二月、三月水名。

《麥黃水》, 四月水名。

菰蔓水, 五月菰延蔓,故以名。

《礬山水》 六月水名。

荻苗水, 七月、八月菼花,故以名。

《登高水》, 九月水名。

《復槽水》, 十月水落復故道。

《蹙淩水》, 《十一月》、十二月,水斷復結。

《證治準繩》

《潦水》

「潦水」,即霖雨後行潦之水,亦取其發縱之極流而不 滯,不助濕也。

《甘爛水》

甘爛水氣平。味甘無毒。傷寒汗後。臍下悸。欲作奔豚。 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主之。煎以甘爛水。揚之無力。 取以助腎氣也。

虞摶曰:「甘爛水」甘溫而性柔,故烹傷寒陰證等藥用 之。

《漿水》

漿水氣微溫,味甘、酸,無毒,即酸泔水也,或云「煎粟米 飲釀成。」主調中引氣,宣和強力,通關開胃,解煩去睡。 漿水性涼善走,故解煩渴而化滯物。

按:漿水能止渴,以其酸也;能化滯,以其米味之變也。 亦猶神麴、麥芽之消食,非性涼善走之謂。

《本草綱目》

《明水釋名》

方諸水。

陳藏器曰:「方諸,大蚌也。熟摩令熱,向月取之,得水三、 二合,亦如朝露陽燧向日,方諸向月,皆能致水火也。」 《周禮》:「明水承水於月,陳饌為元酒」是也。

李時珍曰:「明水者,取其清明純潔,敬之至也。」《周禮?司 烜氏》「以夫燧取明火於日,鑑取明水於月,以供祭祀。」 魏伯陽《參同契》云:「陽燧以取火,非日不生光;方諸非 星月,不能得水漿。」《淮南子》云:「方諸見月,則津而為水。」 注者或以方諸為石,或以為大蚌,或以為五石煉成, 皆非也。按:《考工記》云:「銅錫相半,謂之鑑燧之劑。」是火 為燧,水為鑑也。高堂隆云:「陽燧一名陽符,取火於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