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50 (1700-1725).djvu/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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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旱四等。《草花雜占》云:「薺菜先生歲欲甘,葶藶先生 歲欲苦,藕先生歲欲雨,蒺藜先生歲欲旱,蓬先生歲 欲荒」,「水藻先生歲欲惡。艾先生歲欲病。」皆以孟春占 之,係《江南農事》云。

《論木》

凡竹筍透林者,多有水。楊樹頭並水際根乾紅者主 水。此說恐每年如此,不甚應。

草木異部彙考二

太戊時祥桑榖共生於朝

按《書經序》:「伊陟相太戊,亳有祥,桑榖共生於朝,伊陟 贊於巫咸,作《咸》又四篇。」

纂傳漢孔氏曰:「祥妖怪。二木合生,七日大拱,不恭之罰。」

按《說苑君道篇》:殷太戊時,有桑榖生於庭,昏而生,比 旦而拱。史請卜之湯廟,太戊從之。卜者曰:「吾聞之,祥 者福之先者也,見祥而為不善,則福不生;殃者禍之 先者也,見殃而能為善,則禍不至。」於是乃早朝而晏 退,問疾弔喪,三日而桑榖自亡。高宗者,武丁也,高而 宗之,故號高宗。成湯之後,先王道缺,刑法違犯,桑榖 俱生乎朝,七日而大拱。武丁召其相而問焉,其相曰: 「吾雖知之,吾弗得言也,聞諸祖己,桑榖者,野草也,而 生於朝,意者國亡乎?」武丁恐駭,飭身修行,思先王之 政,興滅國,繼絕世,舉逸民,明養老。三年之後,蠻裔重 譯而朝者七國。此之謂存亡繼絕之主,是以高而尊 之也。 按《漢書五行志書序》曰:「伊陟相太戊,亳有祥, 桑榖共生。」《傳》曰:「俱生乎朝,七日而大拱。伊陟戒以修 德而木枯。」劉向以為,殷道既衰,高宗承敝而起,盡諒 陰之哀,天下應之。既獲顯榮,怠于政事,國將危亡,故 桑榖異見。桑猶喪也,榖猶生也,殺生之秉,失而在下, 近草妖也。一曰,野木生朝而暴長,小人將暴在大臣 之位,危亡國家,象朝將為虛之應也。

成王 年有三苗貫桑而生

按《史記周本紀》不載 按《韓詩外傳》:成王之時,有三 苗貫桑而生,同為一秀,大幾滿車,長幾充箱。成王問 周公曰:「『此何物也』?周公曰:『三苗同一秀,意者天下殆 同一也』。」比期三年,果有越裳氏重九譯而至,獻白雉 於周公。道路悠遠,山川幽深,恐使人之未達也,故重 譯而來。周公曰:「『吾何以見賜也』?譯曰:『吾受命國之黃 髮』」曰:久矣,天之不迅風疾雨也,海不波溢也,三年於 茲矣。意者中國殆有聖人,盍往朝之?於是來也,周公 乃敬求其所以來。《詩》曰:「於萬斯年,不遐有佐。」

襄王二十五年魯李梅冬實

按《春秋》,魯僖公三十三年「十二月,李梅實。」

按:《漢書五行志》,僖公三十三年十二月,李梅實。劉向 以為周十二月,今十月也。李梅當剝落,今反華。實近 草妖也。先華而後實。不書華,舉重者也。陰成陽事,象 臣顓君,作威福。一曰,冬當殺反生,象驕臣當誅,不行 其罰也。故冬華。華者,象臣邪謀有端而不成,至於實 則成矣。是時,僖公死,公子遂顓權,文公不寤,後有子 赤之變。一曰,君舒緩甚,奧氣不藏,則華實復生。董仲 舒以為,李梅實,臣下彊也。《記》曰:「不當華而華易大夫, 不當實而實易相室。冬水王,木相,故象大臣。」劉歆以 為庶徵,皆以蟲為孽。思心蠃,蟲孽也。李梅實屬草妖。

惠帝五年十月桃李華棗實

按:《漢書惠帝本紀》云云。

武帝元封二年芝草生

按:《漢書武帝本紀》:「元封二年六月,甘泉宮內中」後庭之室 也產芝,九莖連葉。

按:《宋書符瑞志》:「元封二年,甘泉宮內產芝,九莖連葉。」

昭帝元鳳三年上林枯柳復生蟲食葉成字

按《漢書昭帝本紀》,元鳳三年春正月,上林有枯柳樹, 枯僵自起生。 按《五行志》,昭帝時,上林苑中大柳樹 斷仆地,一朝起立,生枝葉,有蟲食其葉,成文字,曰「公 孫病己立。」又昌邑王國社有枯樹,復生枝葉。眭孟以 為木陰類,下民象,當有故廢之家,公孫氏從民間受 命為天子者。昭帝富於春秋,霍光秉政,以孟妖言誅 之。後昭帝崩,無子,徵昌邑王賀嗣位,狂亂失道,光廢 之,更立昭帝兄衛太子之孫,是為宣帝。帝本名病己。 京房《易傳》曰:「枯楊生稊,枯木復生,人君亡子。」

宣帝元康四年金芝嘉穀元稷生

按《漢書。宣帝本紀》。不載 按《宋書符瑞志》。「元康四年。 金芝九莖產於函德殿銅池中。嘉穀元稷。降於郡國。」

元帝初元四年柱生枝葉

按《漢書元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初元四年,皇后 曾祖父濟南東平陵王伯墓門梓柱卒生枝葉,上出 屋。劉向以為王氏貴盛,將代漢家之象也。後王莽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