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50 (1700-1725).djvu/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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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五行志》《史記》,秦始皇八年,河魚大上。劉向以 為近魚孽也。是歲,始皇弟長安君將兵擊趙,反死屯 留,軍吏皆斬,遷其民于臨洮。明年,有嫪毐之誅。魚陰 類,民之象,逆流而上者,民將不從君令,為逆行也。其 在天文,魚星中河而處,車騎滿野。至于二世,暴虐愈 甚,終用急亡。京房《易傳》曰:「眾逆同志,厥妖河魚逆流 上。」

惠帝二年龍見井中

按《漢書惠帝本紀》,二年春正月癸酉,有兩龍見蘭陵 人家井中,乙亥夕而不見。 按《五行志》,二年正月癸 酉旦,有兩龍見于蘭陵廷東里溫陵井中,至乙亥夜 去。劉向以為龍貴象而困于庶人井中,象諸侯將有 幽執之禍。其後呂太后幽殺三趙王,諸呂亦終誅滅。 京房《易傳》曰:「有德遭害,厥妖龍見井中。」又曰:「行刑暴 惡,黑龍從井出。」

文帝十五年黃龍見

按:《漢書文帝本紀》:「十五年春,黃龍見于成紀。」

宣帝甘露元年黃龍見

按《漢書宣帝本紀》:甘露元年「夏四月,黃龍見新豐。」

成帝鴻嘉元年黃龍見

按:《漢書成帝本紀》:「鴻嘉元年冬,黃龍見真定。」

《鴻嘉》四年,雨魚。

按《漢書成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鴻嘉四年秋,雨 魚于信都,長五寸以下。」

永始元年大魚出

按《漢書。成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永始元年春。北 海出大魚。長六尺。高一丈,四枚。」

永始二年,黑龍見東萊。

按《漢書武帝本紀》:「二年春二月詔曰:乃者龍見於東 萊,日有蝕之,天著變異,以顯朕郵,朕甚懼焉。公卿申 敕百寮,深思天誡,有可省減便安百姓者條奏。所振 貸貧民勿收。」 按《谷永傳》:「永為涼州刺史,奏事京師 訖,當之部,時有黑龍見東萊,上使尚書問永受所欲 言。永對曰:臣聞王天下有國家者,患在上有危亡之 事」,而危亡之言不得上聞。如使危亡之言輒上聞,則 商周不易,姓而迭興,三正不變,改而更用。夏商之將 亡也,行道之人皆知之,晏然自若,以天有日,莫能危, 是故惡日廣而不自知,大命傾而不寤。《易》曰:「危者有 其安者也,亡者保其存者也。」陛下誠垂寬明之聽,無 忌諱之誅,使芻蕘之臣得盡所聞于前,「不懼患于後。 直言之路開,則四方眾賢,不遠千里輻輳。陳忠群臣 之上願,社稷之長福也。」漢家行夏正,夏正色黑。黑龍 同姓之象也。龍陽德,由小之大,故為王者瑞應。未知 同姓有見本朝無繼嗣之慶,多危殆之隙,欲因擾亂 舉兵而起者邪?將動心冀為後者,殘賊不仁,若廣陵、 昌邑之類,臣愚不能處也。去年九月黑龍見,其晦日 有食之;今年二月己未夜星隕,乙酉日有食之。六月 之間,大異四發,而二同月,三代之末,春秋之亂,未嘗 有也。臣聞三代所以隕社稷喪宗廟者,皆由婦人與 群惡沈湎于酒。《書》曰:「乃用婦人之言,自絕于天,四方 之逋逃多罪」,是宗是長,是信是使。《詩》云:「燎之方陽,寧 或滅之?」赫赫宗周,褒姒滅之。《易》曰:「濡其首,有孚失是。」 秦所以二世十六年而亡者,養生泰奢,奉終泰厚也, 二者陛下兼而有之,臣請略陳其效。《易》曰:「在中餽,無 攸遂。」言婦人不得與事也。《詩》曰:「懿厥悊婦,為梟為鴟。」 匪降自天,生自婦人。建始、河平之際,許、班之貴,傾動 前朝,熏灼四方,賞賜無量,空虛內臧,女寵至「極,不可 上矣。今之後起,天所不饗,什倍于前。」廢先帝法度,聽 用其言,官秩不當,縱釋王誅,驕其親屬,假之威權,縱 橫亂政,刺舉之吏,莫敢奉憲。又以掖庭獄大為亂阱 榜箠,「於炮烙,絕滅人命,主為趙、李,報德復怨,反除 白罪。建治正吏,多繫無辜,掠立迫恐,至為人起責,分 利受謝,生入死出者,不可勝數。是以日食再既,以昭 其辜。王者必先自絕,然後天絕之。」陛下棄萬乘之至 貴,樂家人之賤事,厭高美之尊號,好匹夫之卑字,崇 聚僄輕無義小人以為私客,數離深宮之固,挺身晨 夜,與群「小相隨,烏集雜會,飲醉吏民之家,亂服共坐, 沈湎媟嫚,溷殽無別,閔免遁樂,晝夜在路。典門戶奉 宿衛之臣,執干戈而守空宮,公卿百寮不知陛下所 在,積數年矣。王者以民為基,民以財為本,財竭則下 畔,下畔則上亡。是以明王愛養基本,不敢窮極,使民 如承大祭。今陛下輕奪民財,不愛民力,聽邪」臣之計, 去高敞初陵,捐十年功緒,改作昌陵,反天地之性,因 下為高,積土為山,發徒起邑,並治宮館,大興繇役,重 增賦斂,徵發如雨,役百乾谿,費疑驪山,靡敝天下,五 年不成,而後反故。又廣旴榮表,發人冢墓,斷截骸骨, 暴揚尸柩,百姓財竭力盡,愁恨感天,災異婁降,饑饉 仍臻,流散冗食,餧死於道,以百萬數。公家無一年之 畜,百姓無旬日之儲,上下俱匱,無以相救。《詩》云:「殷監 不遠,在夏后之世。」願陛下追觀夏、商、秦所以失之,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