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43 (1700-1725).djvu/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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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是也。刑罰妄加,群陰不附,則陽氣勝之罰也。 按《宋書五行志》,按前漢殺孝婦則旱,後漢有囚亦旱。 見謝見理,並獲雨澍,此其類也。班固曰:「刑罰妄加,群 陰不附,則陽氣勝,故其罰恆暘。」是年四月,麴允等悉 眾禦寇。五月,祖逖攻譙。其冬,周訪討杜曾,又眾出之 應也。

按:《晉陽秋》,愍帝在西京,旱傷薦臻。無注記年月也。

太興元年旱

按:《晉書元帝本紀》:「太興元年六月旱,帝親雩。」

太興二年,大旱詔求讜言。

按《晉書元帝本紀》,不載。 按《虞預傳》,預除佐著作郎。 太興二年,大旱,詔求讜言直諫之士。預上書諫曰:「大 晉受命,于今五十餘載。自元康以來,王德始闕,戎翟 及于中國,宗廟焚為灰燼,千里無煙爨之氣,華夏無 冠帶之人。自天地開闢,書籍所載,大亂之極,未有若 茲者也。陛下以聖德先覺,超然遠鑒,作鎮東南,聲教 遐」被,上天眷顧,人神贊謀,雖云中興,其實受命。少康、 宣王,誠未足喻。然《南風》之歌可著,而陵遲之俗未改 者,何也?臣愚謂為國之要,在于得才;得才之術,在于 抽引。苟其可用,讎賤必舉。高宗、文王思佐,發夢,拔巖 徒以為相,載釣老而師之。下至列國,亦有斯事。故燕 重郭隗而三士競至;魏式干木,而秦兵退舍。今天下 雖弊,人士雖寡,十室之邑,必有忠信,世不乏驥,求則 可致,而束帛未賁于丘園,蒲輪頓轂而不駕,所以大 化不洽,而雍熙有闕者也。

太興四年,旱。

按《晉書元帝本紀》。「四年五月旱。」 按《五行志》,「是時王 敦陵僭已著。」

按:《宋書五行志》:「去歲蔡豹、祖逖等並有征役。」

永昌元年大旱

按《晉書元帝本紀》,「永昌元年六月旱。」 按《五行志》,「是 年三月,王敦有石頭之變,二宮陵辱,大臣誅死,僭踰 無上,故旱尢甚。其閏十一月,京都大旱,川谷并竭。」

明帝太寧三年旱

按:《晉書明帝本紀》:「太寧三年六月,大旱,自正月不雨, 至于是月。」

按:《宋書五行志》,「去年秋,滅王敦。」亢陽動眾,自太之應 也。

成帝咸和元年旱

按《晉書成帝本紀》,咸和元年九月旱,十一月大旱。自 六月不雨,至于是月。 按《五行志》,是時庾太后臨朝 稱制,言不從而僭踰之罰也。 按《虞預傳》,預遷祕書 丞,著作郎。咸和初夏旱,詔眾官各陳致雨之意。預議 曰:「臣聞天道貴信,地道貴誠。誠信者,蓋二儀所以生 植萬物,人君所以保乂黎蒸。是以殺伐擬于震電,推 恩象于雲雨,刑罰在于必信,慶賞貴于平均。臣聞間 者以來,刑獄轉繁。多力者則廣牽連逮,以稽年月;無 援者則嚴其檟楚,期于入重。是以百姓嗷然,感傷和 氣。」臣愚以為輕刑耐罪,宜速決遣,殊死重囚,重加以 請。寬徭息役,務遵節儉,砥礪朝臣,使各知禁。蓋老牛 不犧,禮有常制,而自頃眾官拜授祖贈,轉相夸尚,屠 殺牛犢,動有十數,醉酒沉湎,無復限度,傷財敗俗,所 虧不少。「昔殷宗修德,以消桑穀之異,宋景善言,以退 熒惑之變,楚國無災,莊王是懼。盛德之君,未嘗無眚, 應以信順,天祐乃隆。」臣學見淺闇,言不足採。

咸和二年,旱。

按:《晉書成帝本紀》:「咸和二年夏四月,旱。」

咸和五年,旱。

按《晉書成帝本紀》,「咸和五年夏五月,旱且饑疫。」 按《宋書五行志》,「去年殄蘇峻之黨,此春又討郭默滅 之。」亢陽動眾之應也。

咸和六年,旱。

按:《晉書成帝本紀》:「六年四月,旱。」

按:《宋書五行志》,「去年八月,石勒遣郭敬寇襄陽,南中 郎將周撫奔武昌。十月,李雄使李壽寇建平,建平太 守楊謙奔宜都。」此正月劉徵略婁縣,於是起眾警備。 咸和八年秋七月旱。

按《晉書。成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咸和九年,旱。

按:《晉書成帝本紀》:「九年六月,大旱,詔太官徹膳,省刑, 恤孤寡,貶費節用。秋八月,大雩。自五月不雨至於是 月。」 按《五行志》,自四月不雨至於八月。

咸康元年六月旱

按《晉書成帝本紀》,「是歲大旱,會稽、餘姚尢甚,米斗五 百,價人相賣。」 按《五行志》,「是時成帝沖弱,未親萬機, 內外之政,決之將相。」此僭踰之罰,連歲旱也。至四年, 王導固讓太傅,復子明辟,是後不旱,殆其應也。時天 下普旱,會稽、餘姚特甚,米斗直五百,人有相鬻者。 咸康二年,旱。

按:《晉書成帝本紀》:「二年三月旱,詔太官減膳,免所旱 郡縣繇役。戊寅,大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