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43 (1700-1725).djvu/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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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太平興國五年,旱。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五年夏,京師旱, 秋又旱。」

太平興國六年,旱。

按《宋史太宗本紀》。「六年二月己卯。命宰臣禱雨。夏四 月辛未。幸太平興國寺禱雨」 按五行志。六年春夏。 京師旱。

太平興國七年,旱。

按《宋史太宗本紀》。七年三月乙巳。以旱分遣中黃門 遍禱方岳。 按《五行志》。「七年春。京師旱。孟、虢、絳、密、瀛、 衛、曹、淄州旱。」

太平興國九年,旱。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九年夏,京師旱。 秋,江南大旱。」

雍熙二年旱

按《宋史太宗本紀》。雍熙二年十一月戊子。禱雪 按 《五行志》。二年冬。京師旱。

雍熙三年,旱。

按《宋史太宗本紀》。三年十一月丙戌。幸建隆觀相國 寺祈雪 按《五行志》。三年冬。京師旱。

雍熙四年,旱。

按《宋史太宗本紀》。四年十二月壬寅。幸建隆觀相國 寺祈雪 按《五行志》。四年冬。京師旱。

端拱二年旱

按《宋史太宗本紀》:端拱二年五月戊戌,以旱慮囚,遣 使決諸道獄,是夕雨。十月,以歲旱彗星謫見,詔曰:「朕 以身為犧牲,焚于烈火,亦未足以答謝天譴,當與卿 等審刑政之闕失,稼穡之艱難,恤物安人,以祈元祐。」

按:《五行志》:「二年五月,京師旱,秋七月至十一月旱。」

上憂形於色,蔬食致禱。是歲,河南萊、登、深、冀旱甚,民 多饑死,詔發倉粟貸之。

淳化元年旱

按《宋史太宗本紀》,「淳化元年四月庚戌,遣中使詣五 嶽禱雨慮囚,遣使分決諸道獄。七月,開封、陳留、封丘、 酸棗、鄢陵旱,賜今年田租之半,開封特給復一年。京 師貴糴,遣使開廩,減價分糶。八月,以京兆、長安八縣 旱,賜今年租十之六。十月,以乾、鄭二州,河南壽安等 十四縣旱,州蠲今年租十之四,縣蠲其稅。是歲,開封」、 大名管內及許、滄、單、汝、乾、鄭等州,壽安、長安、天興等 二十七縣旱。 按《五行志》,元年正月至四月不雨,帝 蔬食祈雨。河南、鳳翔、大名、京兆府,許、滄、單、汝乾、鄭、同 等州旱。

淳化二年,旱。

按《宋史太宗本紀》,二年閏二月戊寅,禱雨。三月己巳, 以歲蝗旱,禱雨弗應,手詔宰臣呂蒙正等,「朕將自焚 以答天譴。」翌日而雨,蝗盡死。十一月己酉,幸建隆觀 相國寺祈雪。十二月癸未,大雨。是歲,大名、河中、絳、濮、 陝、曹、濟、同、淄、單、德、徐、晉、輝、磁、博、汝、兗、虢、汾、鄭、亳、慶、許、 齊、濱、棣、沂、貝、衛、青、霸等州旱。 按《五行志》:二年春,京 師「大旱。」

淳化三年,旱。

按《宋史太宗本紀》,「三年五月己酉,以旱遣使分行諸 路決獄,是夕雨」 按《五行志》:「三年春,京師大旱。冬,復 大旱。是歲,河南府、京東西、河北、河東、陝西及亳、建、淮、 揚等三十六州軍旱。」

淳化四年,旱。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四年夏,京師不 雨,河南府、許、汝、亳、愲、商州旱。」

淳化五年六月,京師旱。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至道元年旱

按《宋史太宗本紀》。至道元年二月「甲申,命宰相禱雨。 令川峽諸州瘞暴骸。戊戌,以旱慮囚,減流罪以下。丙 午,雨。」 按《五行志》:元年,京師春旱。

按:《文獻通考》:「至道元年冬,無雪。」

至道二年,旱。

按《宋史太宗本紀》。二年三月丙寅。以京師旱。遣使禱 雨。戊辰。命宰臣祀郊廟社稷。禱雨。十二月。命宰相以 下百官。詣諸寺觀禱雪 按《五行志》。二年春夏。京師 旱。

按《文獻通考》:「二年冬,無雪。」

真宗咸平元年旱

按《宋史真宗本紀》。咸平元年「夏四月旱。壬辰禱白鹿 山。己酉遣使按天下吏民逋負悉除之。五月甲子,幸 大相國寺祈雨。升殿而雨。六月丙辰,以旱免開封府 二十五州軍田租。」 按《五行志》:「元年春夏,京畿旱。又 江、浙、淮南、荊湖四十六軍州旱。」

咸平二年,旱。

按《宋史真宗本紀》。二年閏三月丁亥。以久不雨。帝諭 宰相曰:「凡政有關失宜。相規以道。毋惜直言。」詔天下